4月30日起,宏达股份、冠福家用、开开实业、中石化分公司等先后违规操作,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而此时是《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出台过后不到10天。
这无疑是挑战权威之举。如果说证交所对违规操作的警告和处罚还只是隔靴搔痒的话,那么即将出台的惩罚措施或许会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本刊实习记者 张兴军
小非违规频现 首例大小非违规减持案于4月30日宣告诞生,并随即带来了一拨小非的违规减持浪潮,红达股份则成为始作俑者。4月29日,宏达股份两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5%,违反了证监会刚刚公布的“一个月内减持超过1%必须要到大宗交易平台交易”的规定。 随即,深交所随后出现“大小非”违规抛售第一单,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再曝出“大小非”违规抛售第二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4月21日至5月6日期间,中小板上市公司冠福家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法人股的股东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违规卖出冠福家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35.9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9%。 上海证券交易所则发现,开开实业一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在4月21日至5月7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377.69万股,减持数量占开开实业总股本比例达到了1.55%。 权威一再受到挑衅,对于忙于减持套现的大小非,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俨然形同虚设。 减持的“致命”诱惑是什么力量促使“大小非”敢于“顶风作案”而不顾后果?分析人士认为减持成本低、信贷控制、资金压力等多种因素被认为是大小非们兵行险着的推动力。 由于购买成本较低,在获得流通权之后,“大小非”股东有足够的动力套现获利。另外,尽管监管层对“大小非”抛售出台了明确规定,但指导意见中没有相关处罚措施,在违规成本不明确的情况下,“大小非”股东仍有冒险减持的动力。 据悉,自股权分置改革起的股改方案承诺规定中,并没有规定解除限售股份流通股减持比例超过1%,必须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来完成,新规相当于管理层代流通股股东向非流通股股东事后追加限售条件。 尽管如此,宏达股份这样公然与证监会叫板,已然是带动其他小非跟风而上的始作俑者。宏达违规减持给了人们一个不好的信号,是对市场缺乏信心的表现。在中国股市的关键时期,这无疑是与虎谋皮、挑战权威之举。证交所和证监会当然不会就此作罢。如果说证交所对违规操作的警告和处罚还只是隔靴搔痒的话,那么即将出台的惩罚措施或许会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证券市场有待重拳维稳 指导意见出台的直接目的是为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以避免大小非集中解禁等状况带来的消极效应。但是,由于指导意见中没有设定违规的相应惩罚措施,而让股东违规操作钻了空子。同时,规定中1%的违规上限限定也存在一定的漏洞。上投摩根认为,上证所的前期限制短期交易的处罚对于违规减持后便不再持股或者持股比例很小的原限售股股东来说,威慑力则显然不够。 据悉,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12日表示,对于“大小非”股东违规减持存量股票的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与此同时,上交所正在研究相应措施来规范证券交易,包括重审违规股东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措施。 股市的稳定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这既包括完善的法律法规,也包括有效的执法手段。就当下而言,如何依法对“大小非”违规行为处以重罚,让违规者“得不偿失”应是当务之急。 目前,对于这一小拨违规减持的“大小非”,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是限期回购还是冻结资产,抑或是下其他的重手,我们仍不得而知。但不论是哪种手段,都将在近期推出,而且绝不会手软,这关乎证券市场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