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数量大、等待期短的激励计划成本高,对业绩的负面影响也大
银春川/文
日前,海南海药和伊利股份两家上市公司均因股权激励而导致2007年业绩亏损。而目前,已有80余家上市公司公告并有近30家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预计未来两年进入实施阶段的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将会逐步显现出来。 股权激励对业绩的影响 按照有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价值与权益数量成正比,等量于权益价值的相关费用又只能在等待期内摊销,因而授予权益数量越大、等待期越短的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负面影响也越大。 以海南海药为例,其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2000万份股票期权股比为9.88%,逼近10%的有关规定的上限,带来了7220万元的费用。此外,尽管海南海药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长达8年,但是等待期只有1年,海南海药只能将7220万元费用计入等待期的2007年(而不是摊销到几个年份中),这直接导致了2007年的亏损。 既然授予数量大、等待期短的激励计划成本高,对上市公司业绩负面影响大,那为什么激励对象仍偏爱这一种模式的激励计划呢?股权激励在设计授予和行权的时期安排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多次授予多次行权,另一种是一次授予分次行权。例如要做一个有效期为10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一种模式是将10年的激励总量分成5份,每两年授予一份,之后每一份股票期权在一个较短的行权期内行权;另一种模式是将10年的激励总量一次授予完,之后在一个较长的行权期内行权。 如果激励总量相同,两种模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总费用是相同的,但第一种模式能将费用摊销到若干个等待期内,单期费用要小得多,相对也更合理些。但由于定价机制的不同,在目前股市走势下,第一种模式给激励对象带来的收益可能远不及第二种。 按照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应根据董事会前一天收盘价和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之高者确定。而行权价一旦确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将不再进行调整。因此,第一种模式需要在每次授予之前重新确定行权价,而第二种模式可以在授予之前一次性锁定行权价。如果预计股市在未来几年持续上涨,采用一次授予的模式股票市价与行权价差更大,激励对象的收益也更可观。因此,在股市上升势头良好时,绝大多数公司都选择了授予量大、等待期短的激励模式。 三招化解负面影响 要避免股权激励给公司业绩造成巨大波动,给投资者带来负面影响,一方面需要从激励计划本身去设计一些相互制衡的机制;另一方面还需要与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首先,激励计划可安排多次授予。多次授予的激励模式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同时在股票期权定价上也更为合理,应当在越来越多的激励计划中得到采用。实际上,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普遍实行的就是这种模式,激励计划更为温和,不太可能出现因为股权激励而导致业绩亏损的现象。 其次,可设置等待期的考核条件。很多激励计划只在行权期进行考核,而没有在等待期进行考核。这样很容易造成上市公司在等待期虚增费用、“淘洗业绩”的行为,出现等待期业绩巨亏而到了行权期激励对象依然能够行权的怪现象。 由于期权费用只在等待期进行摊销,设置等待期的考核条件——规定在等待期内公司业绩必须达到指定条件激励对象方能行权,相当于给激励对象设了一条底线:如果期权费用摊销过大,将导致等待期内公司业绩无法达到目标,激励对象只能放弃行权。这就形成了利益的权衡机制。 再次,需要加强与股东的沟通。股权激励费用只是会计账务上的处理,不对公司现金流和经营情况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还可以募集资金。但很多股东无法认识这一点,片面认为是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入了激励对象的腰包。因此,需要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向股东公开、解释,帮助股东形成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良好预期。 (作者为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和君股权激励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