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村之富明明是拜市场经济、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雇佣的改革开放之赐,但是却被树立成“共产主义小区”典型,颇堪琢磨。
■文/雷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
被宣传为当代“共产主义”样板的南街村悄然改制已不是新闻,它的改制是否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却引起新的关注。 改制的企业多的是,为何小小南街村独引起强烈的关注与反响?盖因其“共产主义”的样板也。所以,一直否定、反对这种模式者因此而欢欣,而赞同、支持这种模式者则因此而愤懑。二者立场、观点虽截然相反,却都认为它是“共产主义”。因此,比现在“改制”更应引人深思的是,一开始就明显不是什么“共产主义”的南街村,为什么会被宣传为“共产主义小社区”样板。 近代以来,“共产主义小社区”不乏实验。近两百年前,傅立叶在美国建了“法朗吉”,欧文在美国搞了“新和谐村”,而当代,还有以色列的“吉布兹”。这些实验虽有所不同,但都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雇佣劳动,没有剥削,“四海之内皆兄弟”,不分内外。但反观南街村,早在重新集体化后的第二年就雇佣外来劳工,到1990年外工就开始超过本村工人,而后外来劳工越来越多,现在,体力劳动者中南街村外来工已占了绝大多数。与“共产主义”更有本质区别的是,这些外来工工资比本村村民也低得多,南街村籍职工中40%担任车间主任以上管理职务,其余本村籍职工要么从事如业务员等收入较高的工作,要么从事比较清闲的工作,如仓库保管员、治安员、门卫等,绝少在一线从事体力劳动。而且,外工住6人或8人一间的集体宿舍,条件比起村民公寓来说要差得多;外来工亦无权享受本村村民及其子女的免费医疗、教育等多种集体福利,如果算上这些,外来工的收入还要低得多。可以说,南街村是靠雇佣(或曰“剥削”)外来劳动力的“剩余价值”致富的,完全不是什么“共产主义小区”。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庄园经济”,南街村村民是庄园主阶级,而外地村民都是打工仔。 为避免误解,我想强调,南街村的这种做法当然完全合法,而南街村领导人以“文革”中对毛泽东个人崇拜的做法来强化自己的领导也实属精明。他们奉行市场经济的雇佣劳动、等价交换的实际经济活动,却又以一套被认为是“共产主义”的符号系统作为“招牌”(无贬意),恰恰可以在国家实际经济发展路线与意识形态话语中左右逢源。这也是一种“中国式”的生存、发展智慧。南街村之富明明是拜市场经济、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雇佣的改革开放之赐,面对种种来访者,南街村领导人也并不隐瞒此点,但是却被树立成“共产主义小区”典型,颇堪琢磨。 南街村是1989年秋被“发现”的,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它自然会被利用,成为当时政治需要的典型。在当时气势汹汹的对改革开放究竟是“姓社”还是“姓资”的质疑声中,在有种力量提出农村要重新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强烈要求下,它的符号系统被赋予了实质性意义。南街村“低价”雇佣大量外来劳动力的作法,恰恰是为那些将其树为“典型”者所反对的,因为按照他们所坚持的毛理论,这就是典型的剥削,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然而,“树典型”已成几十年来的一个政治文化传统,“典型”不够可以拔高,为了需要,甚至可以编造。南街村“典型”的制造者们强化自己需要的“仪式”部分,突出“庄园主阶级”的集体富裕,掩饰大量外来雇佣劳动“受剥削”事实。这种“树典型”方法,短期可能有用有效,长期则对民族的“政治文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如果说政治力量如此“树典型”尚不足为奇的话,在南街村“神话”的制造中,一些学者却也“功不可没”。这些学者也无视外来工受“剥削”的事实,以一套“学理”来论证其“共产主义”。他们或是出于自己理念的先入之见,想以一个“实例”论证自己的学理,或是出于实际利益的考虑。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有意无意无视基本事实。学者应以“求真”为鹄的,却也参与这种“典型塑造”,委实令人遗憾。 南街村领导人巧妙利用政治气候变化而成“典型”,自然为村庄和自己都带来巨大利益,只要合法,不必非议。然而,在南街村“神话”制造过程中的政治、权力与一些学者提供的“知识”间的共谋互动,却值得重视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