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壁垒频繁,中外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重要领域。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涉外案件就达到1000多起。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无法回避的焦点。
□本刊记者 孟馨馨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许多年前,袁隆平的高技术育种方案,改变了中国多少年来几亿人靠繁重劳动“搞饭吃”的状况;王选的“高分辨率汉字发生器”方案,使无数印刷工人告别了自毕昇、王桢以来在字盘上检字的劳动方式。这类实例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创造性劳动成果与模仿性劳动成果的巨大差别。知识产权,一种对无形财产权的保护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企业重视。 知识产权“来”到中国 近几年,我们对知识产权这一名词从陌生到熟悉,然而,在认识这个“名词”的背后却交上了一比不匪的“学费”。 早在中国入世之前,就有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提出“中国入世后的最主要挑战可能是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时任科技部部长的朱丽兰就指出:“入世后,市场竞争的关键不是关税壁垒,而是技术壁垒,技术壁垒后面就是专利,不是一般的知识,是创新的知识,而且是法律化的创新知识”。 事实的确如此。中国入世后,发生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事件令中国企业目瞪口呆。 首先是2002年1月,中国广东两家企业出口欧盟的4000多台DVD分别被英国和德国海关扣留,从而拉开了入世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序幕。DVD技术专利的3C联盟和由日立、松下等六大DVD技术开发商结成的6C联盟,开始向中国DVD生产商索要专利费。现在,中国DVD企业每生产1台DVD就要向6C联盟缴纳13.8美元、向3C联盟缴纳5美元、向汤姆逊缴纳l~1.5美元的专利费,大幅增加了DVD的制造成本(占产品总价的1/4~1/3)。由于DVD专利使用费的收取令中国企业几乎已经“无利可图”,以致目前,我国DVD企业已由2004年100多家减少为20多家。 接着是日本摩托车行业协会的发难。2002年初,日本摩托车企业联合代表团,其中包括本田、川崎重工等来华打假,在北京拜会国家经贸委、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等与打假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并向中方递交了大量指控中国同行侵权的材料。2002年2月,为解决中日两国摩托车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主管国内摩托车企业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签署了《中日摩托车产业界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备忘录》。备忘录中明确指出,中日双方就摩托车近似外观设计问题,在2002年和2003年共同召开研究会议,在2003年内要共同设置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 随后是我国彩电企业受到了同样的收费通牒。2002年,欧洲主要的彩电供应商——法国汤姆逊公司通过政府渠道起诉中国彩电专利侵权,中国彩电企业再次受阻于欧洲市场的大门口。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当国内的一些彩电企业在通过代理商进入北美市场之后,拥有多项彩电专利技术的美国无线电公司就声称其47项专利技术被侵权,要求中国企业支付相应费用。而为了不丧失北美市场,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昂贵的“入门费”。 一次次事件给这些企业上了生动的一课,让国人明白了知识产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是放“入学学费”有些昂贵。据不完全统计,自入世以来,中国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导致付出的赔偿金已经超过10亿美元,涉及诉讼的国家和地区达18个。 意识薄弱知识产权的“天敌”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壮大,对外贸易摩擦渐多,中外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据了解,2004年,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受理的18起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中国出口产品的达7起。而且,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几乎都是我国成长性最好的新兴产业。因此,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摩擦已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之一。从更深层的原因来看,随着美国、日本在一些传统制造业领域的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成为其收复在华市场的一种主要的非贸易手段。尤其是在中国入世后,外汇、劳动力、投资环境等贸易壁垒因素正在淡化,技术壁垒的力量更加凸显,越来越多进入中国的外资公司意识到,能否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将最终取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例如,日本为了排斥中国制造业的竞争、确保其经济领先地位,正在极力向美国学习,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战胜中国制造。而此时,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程度的薄弱给竞争对手更多的机会。
有关资料显示,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很多企业不是没有研发成果,而是知识产权意识淡薄,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目前,有不少知名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但只有产品,没有专利。许多企业虽有水平较高的技术创新成果,却未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到国外去申请专利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则更是凤毛麟角,不少企业只有在吃亏上当后才意识到专利的重要性。并且近年来,中外知识产权冲突纷起,诉讼频频,逐年增加,就已审结案件的结果看,几乎都是中国企业承担了败诉结果。早在2002年就有这样的案件发生,思科称其已就中国华为公司非法复制软件和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正式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自我国入世以来,首起海外500强科技企业大规模起诉中国本土知名高科技企业侵犯其知识产权的争端。 “吃一暂,长一智”,有了惨痛的教训后,华为在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上的投入不断加大,专利申请一直保持超过100%的年增长率。2002年,华为的研发投入近30亿元,仅用于专利申请的费用就超过1000万元。时至今日,华为成为全国专利技术最多的企业。但我们更想看到的是更多的中小企业也早日觉醒。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执行者” 面对国际市场的诱惑,企业都不会放弃“走出去”的尝试,然而,在国际市场上屡遭知识产权壁垒后,值得反思的是,该怎样稳健地“走出去”。 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和国际标准制定方面,中国企业过去一直受制于国外的公司。像DVD、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产业一直是洋品牌一统天下,要改变这种被动状况,只有依靠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用创新去创造新产品、新市场,当创新成果上升为专利、标准时就成了一把利刃!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认为,目前国内的立法、司法、执法已经相对完善,虽然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仅仅在30年,但并起点并不落后于西方国家,最重要的是权利人去执行,要加强意识,学会利用知识产权。同时,建立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要有知识产权的发展目标,要有权利分享的制度。 在一些优秀的跨国公司企业管理中,知识产权管理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一些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多达数十人,甚至数百人,成为企业内部最为重要的管理机构之一。以德国西门子(Siemens)公司为例,在全球设有12个知识产权管理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400名,管理该公司的各类知识产权约150,000项。荷兰飞利浦(PhHIps)公司在全球设有10个知识产权办公室,也有约150名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管理该公司的65,000个专利,21,000个商标和6,000个外观设计,知识产权办公室的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对部门进行考核。芬兰诺基亚(Nokia)公司知识产权部负责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共有工作人员约180人。至于日本的一些跨国公司日立、松下、索尼等更是如此,无一不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而国内企业中,大部分企业没有专人管理知识产权,能够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属于少数,真正重视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是极少数。 中国知识产权所面临的问题,实质上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在贸易发展中所遇到的共性问题。当中国的发展已经触及了发达国家的既得利益和竞争优势。应对知识产权纠纷,防范知识产权壁垒,要靠企业、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