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著名的经济学家厉以宁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虽然目前中部各城市都设有城市商业银行,但是规模太小,“应该把中部6省的资本聚在一起,组成一个‘中部银行‘。”这既能缓解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融资难和企业自主创新资金不足等问题,也能带动中部各省的经济发展。
□李琳
以区域发展为支力,消除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差距,从而实现经济的梯度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的介入为发展提供了动力。随着上世纪80年代成立的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90年代成立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及2006年成立的渤海银行,这些区域性银行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作为中部崛起的重要依托,目前,武汉、郑州和长沙都在为谋求设立中部发展银行而不懈地努力着。他们冀望中部发展银行能够“花落自家”,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更多的血液。 中部发展银行之设想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规划中,“促进中部崛起”成为“十一五”时期我国区域经济的新亮点。但就现实而言,我国还处于向工业化中期迈进的进程之中,这一现实决定了中部各省力求变传统产业为现代化产业,倾全力发展重化工业及制造业。为此,中部各省市大都提出了“工业强省”或“工业立市”的战略。不过,就当前来看,中部地区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经济区域概念,也没有相应的区域金融经济组织及其发展的自主增长机制。 正因为如此,有专家建议中部6省合纵联横,整合资源,以渤海银行为样本,在武汉成立区域性的中部发展银行。对此,专家解释说,中部地区需要金融支持,尤其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发展与金融业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没有金融业的支持,产业发展的速度就不可能加快;没有现代工农业基础,居民收入低,发展金融服务就没有市场。 目前,国家中部崛起战略中提出的对中部地区“信贷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政策还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一是,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总分行管理机制,总行的集权程度越来越高,对分行的信贷额度、资源调配权力控制越来越强;各分行的自主权较弱,从而使各分行在支持本地经济发展时受到较大制约。二是,近年来,湖北省已从传统的贷差省变为存差省,资金外流趋势逐步显现。由于政企分开,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无权干预,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与政府在支持地方产业、企业和项目上的“同床异梦”。若能在中部设立区域性的中部开发银行或中部发展银行,就能提高银行支持当地发展的积极性,从而能够有效地改变资金大量流向东部导致中部失血、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状况。再者,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的实践经验来看,区域发展战略必然催生一批新型商业银行。例如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及渤海银行等。 国内著名的经济学家厉以宁也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虽然目前中部各城市都设有城市商业银行,但是规模太小,“应该把中部6省的资本聚在一起,组成一个‘中部银行’。”这既能缓解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融资难和企业自主创新资金不足等问题,也能带动中部各省的经济发展。他认为,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当吸纳民间资本加入,包括境外的投资机构,将民间流资从“体外循环”引入“体内循环”会减少一定的风险。而中国社科院金融专家李扬也表示,在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上,地方金融机构的作用要远大于全国性金融机构,这也正好说明了设立“中部银行”的必要性。 花落谁家? 在中部银行的设立问题上,武汉表现最为积极,希望能够成为中部发展银行的总部所在地。湖北省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在武汉成立中部发展银行,将为湖北乃至整个中部带来诸多好处。首先是对本地企业的支持;其次是辐射作用,总部虽然设在武汉,但是可以到其他地方设点,可以使银行更大、资金更强,在支持本地经济上调控的余地更大。目前,汉口建设大道和武昌中南路一带金融机构云集,多家国有、股份制、外资银行的区域总部均在此设点。武汉在中部地区具有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经济地位及金融地位,已具备作为中部发展银行总部的相关条件,时机已经成熟。 不仅如此,湖北各界之所以将武汉认定为中部发展银行总部的理想之地,还有其它理由:一是2006年湖北省“金融指标大部分高于或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各省居于前列;二是武汉拥有与发达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及西部的渝、陕、川等地交通便捷的区位优势,对加强横向交流与合作,提升中部金融业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十分有利;三是湖北、武汉正在主动加强与中部各省市金融机构的往来与合作,重点是加强票据、资金等区域市场的开发与合作,不断创造条件使武汉成为中部省市的金融资源聚集地和金融信息发散地;四是武汉城市圈获批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必将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催生一批中小企业。 然而,对金融牌照的渴求,并非武汉一家。2007年初,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在给河南省政府的一份建议中指出:郑州应积极向国家争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的试点,成立总部设在郑州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原发展银行。建议还认为,与郑州相比,武汉缺乏可以依托的中小城市,虽有“1+8”城市圈,但是,其周边中小城市群经济不够发达,难以对武汉提供有效的依托。而郑州周边的中原城市群经济实力已经超越武汉,对郑州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将提供有力支撑。 而对于自己的“短板”,郑州也正在试图迎头赶上。为了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郑州设点,郑州市设立了1亿元人民币的专项资金,规定凡入驻郑州的外资金融机构均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5亿~10亿元、1亿~5亿元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700万元和400万元人民币不等补助,并在购房、租房、营业税市级留成等方面给予大量优惠。 与此同时,经济实力尚逊一筹的长沙也不甘心。虽然长沙当前的GDP只在2000亿元左右,外资银行落户长沙也只是刚刚突破零纪录,但是长沙仍然在加紧编制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规划,试图通过与外资合作成立以长沙为总部的中部发展银行。 对于群雄相争、互不相让的局面,业内专家认为,由于中部地区还没有形成整体实力和经济辐射力大大超越区域内其他城市的中心城市,因此在“中部崛起”战略被中央认可后,武汉、郑州、长沙等市在争取做中部地区龙头方面必然互不相让。与此相应,如果设立“中部发展银行”,各省也会力争将总部放在本省的省会城市。对此,专家建议,“中部地区各省都应运用‘蓝海战略’,加强沟通与合作后再展开竞争。看谁最适合做中部地区的龙头老大,‘中部发展银行’总部就放在哪个城市。这样便于整合区域内的金融资源。” 时机尚未成熟? 在设立的路径上,多重博弈下于2006年成立的渤海银行,一直是湘鄂豫各方争取设立中部银行的一个榜样。在天津成立的渤海银行,是国家为推动天津滨海新区和环渤海经济圈建设而设立的,注册资本金达50亿元人民币。渤海银行由一些大型企业参股,如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拥有25%的股权;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拥有19.99%的股权;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是第三大股东;宝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分别拥有11.67%的股权,并列第四大股东。这是最近10年来中央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可以全国设点经营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对此,业内专家却认为,从某种角度说,渤海银行是一家几乎不能被仿效的特例。因为金融牌照除非中央特批,地方政府几乎无权问津。与此同时,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分税制改革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推行,地方政府的财权已经大为受限。分税制改革后地方税收减少,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垂直管理、地方分行权力被上收,地方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发言权丧失殆尽,结果是地方政府对区域银行控制权和对银行牌照的渴求愈发强烈了。但矛盾和风险也由此而生。地方政府在这些区域银行中一股独大,对银行的行政干预难以避免,造成银行风险极易失控,中央政府不得不严把银行牌照审批权。也正因如此,尽管目前武汉、郑州、长沙三地申请成立中部发展银行的呼声很高,但银行监管当局一直对其保持沉默。 而且,从目前来看,批准成立一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国家监管部门主要考虑的还是政策因素。从深发展、浦发、兴业,乃至渤海银行,可以看出国家政策还是偏向沿海地带。而且,业内专家认为,与东北振兴、开发西部相比,中部崛起概念的提出时间上稍晚,国家在政策上对中部的优惠还不是很多。而相比于国家政策倾斜,经济基础、信用环境更加重要。因此,对中部地区而言,目前最重要的是加强经济基础,改善信用环境。如果有好项目、好企业,自然会吸引到银行贷款,甚至可以从其他地区拉来贷款;信用的好坏对地区金融业很重要,信用好了,银行在这个地方投资才不会“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