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小股东关于“中铁二局与中国中铁同业竞争”之事的行政复议,批复“不予受理”
樊婷/文
1月5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公布了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施工中标结果,此前被寄予厚望的中铁二局(600528)一无所获。京沪高铁每个招标段报价都在100亿元以上,显然,中铁二局未能在新年伊始博得开门彩。 当日,中铁二局停牌,并于1月8日发布公告,竭力淡化此次竞标失利的尴尬;公告称,2007年度中铁二局工程中标金额为186亿元,而2007年度董事会目标为146亿元。 塞翁失马新建京沪高速铁路自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南端,含引入北京、天津、济南、徐州、上海枢纽等相关配套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标段划分为六个标段(以TJ1-TJ6标识),其中TJ2、TJ5、TJ6标段较小,TJ1、TJ3、TJ4标段较大,中铁二局同时竞标TJ1、TJ4、TJ6标段。 2007年12月19日,海通证券曾估计,中铁二局可能单独中标一个标段。从2008年1月3日的开标结果来看,中铁二局在TJ-4标段的报价为170.31亿元,低于其他竞标单位。市场上有人士便以“价低者得”的标准判断这一标段将归属中铁二局。 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的有关人士告诉《证券市场周刊》,“在投标评审过程中,价低往往不会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对于铁路这种战略性建设项目,国家会综合考虑承建单位多方面的因素。”中信证券建筑业分析师潘建平也表示,建设项目经验是重要的评选参考,价格最低绝不是第一位的,而且此次竞标单位的报价非常接近。 TJ4的中标单位是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旗下的中铁十二局,TJ6标段则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800.HK,以下简称“中交建”)竞得。与这两家承建单位相比,中铁二局并无项目经验的优势。TJ6标段的建设任务包括常州东特大桥,而中交建的标志性项目成果中正是以特大桥为主。 上述铁道部人士还指出,为提升工程整体质量,一个大的建设项目倾向于分给多家单位承建。“有竞争才有提高,蛋糕最好能多切几块。”此次竞标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中国中铁(601390)和中铁建两大集团都派出了旗下实力雄厚的子公司参与投标。京沪高铁这块大蛋糕,最终由6家不同的公司“分食”,实则被这两大集团切走了四份。中铁二局与中国中铁参与投标的子公司选择了不同标段,虽然不构成竞争关系,但仍会被视为同一利益整体。 “这种情况很正常,也许中国中铁拿到项目会分一些给中铁二局做。”潘建平说。在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的土建项目中,中铁二局分得预计57亿元的代施工任务。但哈大线项目是由中铁二局代表中国中铁总公司投标,这一次却是各施工局独立投标,中铁二局再分一杯羹的可能性很渺茫。 海通证券分析师龙华指出,中铁二局未能中标实为塞翁失马。她认为中标者风光之余,业绩存在隐忧,“京津城际铁路刚刚竣工,参与施工的承包商们微亏收场,所希望的铁道部清算补款尚无音信。本次京沪高铁土建项目工程总报价仅为837亿元,施工单价并不优惠,竣工结算后的利润情况难以预料。” 中铁二局2007年半年报中显示,截止到2007年中期,京津城际铁路累计确认合同收入19.45亿元、合同成本19.65亿元、毛利为负2000万元。 潘建平亦不看好京沪高铁土建项目的利润空间。“对中国中铁、中国铁建每年数千亿元的项目量来说,这次的中标成果算不上什么,对其业绩的提升可能不到10%。更何况各投标单位为竞得项目而压标,工程总报价已低于市场的普遍预期的1000亿元。” 同样低于市场预期的还有中国中铁拿到的份额,仅占26.24%,而在之前的哈大线上却是和中交建二分天下。在京沪高铁项目中,中国铁建拔得头筹,占到了40.31%的份额,新入场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则和中交建平分秋色。自哈大线到京沪高铁,铁路建设领域的激烈竞争局面已经悄然到来。 “十一五”期间铁路建设任务量太大,铁道部联合交通部放宽对非路类单位进入这一市场的管制,而且对部分单位来说,铁路建设的技术壁垒并不高。这意味着中国中铁的未来也将面临不容小觑的挑战,而中铁二局面临的局面更是如此。 与失意铁建市场相比,近来,中铁二局在房地产业务上成绩斐然。2007年12月25日,中铁二局公告收购金马瑞城投资公司和成都市盈庭置业有限公司各63%的股权。龙华在报告中称,通过这两个项目的收购,公司在房地产开发的业务延伸到城市规划、土地一级整理、二级开发、工程施工、后期运营这样的整个产业链,成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产业链最长的上市公司。 从中铁二局披露的财务数据中可以看到,其工程建设业务的毛利率仅为个位数,下滑幅度较大;房地产业务在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毛利率却高达42%。 自中国中铁上市后,业界对中铁二局何去何从的猜想也纷纷出炉。最可能的做法之一是将二者进行业务分离,中铁二局成为集团房地产业务的平台。记者在向中铁二局求证此事时,对方不置可否。“在我看来,未来将中铁二局归为地产类公司可能更合适。”建筑业分析师潘建平说。 同业竞争何解 早在上市运作之前,投资者便注意到中国中铁和中铁二局的敏感关系:中国中铁控制着中铁二局的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公司。证监会的监管办法规定,合并报表的两家公司不能进行同业竞争;所谓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所从事的业务同该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中国中铁和中铁二局之间的同业竞争不言而喻。在此次京沪高铁的竞标中,就出现了中国中铁旗下多家子公司竞争同一个标段的局面,中铁二局参与投标的每一个标段都上演了同门相争的戏码。 中铁二局部分小股东对此忿忿不平。南京天哲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农曾代表中铁二局的一位小股东向证监会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但是却拿到一份“不予受理”的批复函。袁农颇显无奈:“中国中铁上市是木已成舟,我们只想要一个说法。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中国中铁上市的确侵害了中铁二局股东的利益,同业竞争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而且证监会也没有就该问题做出必要的说明。” 事实上,这两家爷孙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不仅出现在基建项目上,未来也极有可能在房地产行业交锋。中国中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重点发展旧城改造、新城及新城区建设以及土地成片开发业务,募集资金中将会有2亿元投入房地产项目。 虽然中铁二局曾回应,公司与中国中铁地域划分明确,不会出现同业竞争,但其2007年11月14日的公告称,公司与福建投资发展总公司共同设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福建进行地产项目开发。很显然,中铁二局未来绝不可能只偏居西南一隅发展房地产业务。 业内有关人士引用中国中铁董事长石大华的说法,称中铁二局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对庞大的中国中铁来说比重太小,影响甚微。 上述人士还向记者表示,既然证监会已经批了中国中铁上市,再谈同业竞争也没多大意义,毕竟对中国中铁的影响很小。但众多中铁二局的小股东们却不接受这种说法,他们还在等待一个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