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以项目成功为前提,包括技术成熟度层面和高层领导理念宣贯层面,切忌理想主义!
文/王尚雨 AMTConsulting高级顾问
S集团的移动商务项目一波三折,最终的结局是让技术实施人员痛心疾首而最终“悲壮”离职。 这则案例不禁让我想起了历史上的百日维新运动。1895年4月,日本逼签《马关条约》,康有为发动在北京应试的1300多名举人“公车上书”,揭开了维新变法的序幕。康有为历时4年五次上书敦促光绪皇帝变法,在维新人士和帝党官员的积极推动下,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颁布了一系列变法诏书和谕令。新政措施虽未触及封建统治的基础,但为封建顽固势力所不容。1898年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将光绪皇帝囚禁,发布训政诏书,再次临朝“训政”,“戊戌政变”成功。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下令捕杀在逃的康有为、梁启超;逮捕谭嗣同、杨深秀、林旭、杨锐、刘光第、康广仁、徐致靖、张荫桓等人,并于9月28日将谭嗣同等六人杀害。所有新政措施除7月开办的京师大学堂外,全部都被废止。从6月11日至9月21日,进行了103天的变法维新,以戊戌政变宣告失败。 如果把“百日维新”运动看成是一个“项目”的话,那么这个“项目”给我如下启示: ◆项目干系人决策和主导错位 “总经理”光绪帝在重大变革项目上没有争得“董事长”慈禧太后的支持而擅自实施,结果光绪帝的“总经理”之职被革,“大股东”慈禧太后亲自担任“总经理”兼“董事长”。 ◆项目干系人沟通障碍 康有为、谭嗣同等有志之士在推动变革上说服了“总经理”光绪帝,但作为经营者光绪帝却没说服“董事长”慈禧太后。决策者与执行者达不成共识,是问题根源所在。 ◆项目管理不严谨 维新开始几天后就有反弹现象,而戊戌政变在8月中旬已有明显迹象,但光绪皇帝直到9月初才采取应对措施,但为时已晚,这也是维新失败的重要因素。 那么,S集团的移动商务项目,发展到如今的地步,究竟原因何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项目干系人分析 对于S集团的移动商务项目,我们首先分析一下此项目的关键干系人。 显性干系人有: *郑总,S集团副总裁,分管人事、信息、财务,此次项目负责人; *欧阳雪,S集团营销总监,此次项目总监; *钟剑,S集团信息中心实施部经理,此次移动商务项目经理; *王刚,S集团营销总监助理,与钟剑共同实施本次项目。 隐性干系人有: *公司大老板——不知名,暂时称为GM;*“新任营销总监”——“国际大公司F集团的销售领导”,不知名,暂时称为F.Director *“信息中心负责人”——不知名,暂时称为I.Director 在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目前阶段往往存在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知识结构不对称的情况,导致项目干系人沟通障碍。因此,项目相关者之间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达成一致理解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变更决策分析 案例中“总裁在年底前全国分公司都要上线的要求”说明这个项目已经纳入公司整体计划,除非决策层认为项目实施有很大困难或者有更好的替代方案,一般不会轻易更改。 市场部总监因无法从系统中提取终端陈列和竞品的数据而投诉到总裁,总裁谘斥信息中心项目和系统没有做好,说明总裁亲自要求上线的项目是有明确预期的;而项目在实施中因为切实存在的困难临时更改了实施范围而没有汇报,导致公司决策层对项目的失望。 由于技术的原因,信息部的KPI考核数据与人力资源部未达成一致,出具的数据先后三次才算准确,人力资源和各分公司以此为借口要求KPI不再用系统去计算、在实施第一阶段中存在“软件公司数据倒入”问题等等都说明系统还有待完善,而使用者因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而搁置系统更增加了公司决策层的失望。 销售部新的领导班子换人,新任领导要求“停止移动商务系统的数据采集,停掉分销系统,要求信息部将分销系统的上单、发运单等功能全部用ERP系统来实现,并推广至办事处”,说明原营销总监兼项目总监欧阳雪被新任F.Director接替,并且总裁要求的项目也被F.Director中止,说明原来的系统没有达到公司决策层预期而被迫变更;“项目负责人”郑总所认为的“公司花费了两千万在ERP和分销系统上,要想统统撤掉几乎是不可能的”,说明郑总也已无力回天。关于此项目的利弊,I.Director在高层领导中有无发挥应有的影响力,我们也无从知道。 保证项目顺利执行的因素分析 案例中“时间推进到一年最后一个月的月初,到了做工资时候,由于技术的原因,信息部的KPI考核数据与人力资源部未达成一致,出具的数据先后三次才算准确,人力资源和各分公司以此为借口要求KPI不再用系统去计算,十二月的数据采集在这没有任何压力下就变得七零八乱”,但项目在上线之初也没有确定“KPI”要在系统中计算,所以由总裁确定并由营销总监挂帅的项目能否在分公司中推行不应以项目范围之外的“KPI”考核为推动措施。“虽然有王刚三天一道的行政命令和钟剑一周一个数据提交情况通报,各分公司却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说明行政命令和项目通报不可能起到项目上线的保障作用。 在此再一次告诫中高层技术管理人员:在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以项目成功为前提,包括技术成熟度层面和高层领导理念宣贯层面,切忌理想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