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gmaTel和珠海炬力两大巨头之争最大的突破,就是中方企业在涉外专利纠纷中首次使用了“诉前禁令”,该禁令为国内企业反抗跨国公司的无理专利权要求提供了可能
《IT时代周刊》记者/古儒(发自珠海)
当MP3芯片巨头SigmaTel正在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替自己在本土市场上打击了最大的竞争对手珠海炬力而洋洋得意时,远在中国深圳的法院的一纸判决,却使它濒临绝境。就这样,这一对在谈判桌上已为专利纠纷争执两年半之久的生死冤家身心俱疲,别无选择,迅速达成了和解。 6月底,中美两大MP3企业同时向外宣布,双方就正在进行的专利纠纷达成全面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撤销所有针对对方及对方客户的起诉;未来三年内,不会因第三方专利侵权或法律诉讼行为而相互起诉或起诉各自客户。另外,两者也达成为期三年的专利交叉授权协议。 至此,珠海炬力现有及未来产品在进入美国市场时将不再受到限制。SigmaTel也避免了被赶出中国市场的命运。珠海炬力CEO叶南宏表示:“我们很高兴能与SigmaTel达成全面和解协议,和解符合双方的长远发展利益。”SigmaTelCEOPhilPompa也表示,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选择是在市场上与珠海炬力竞争,而不是在法庭上。 在此之前,SigmaTel赢得了ITC的支持,珠海炬力在美国市场已经溃不成军,按理说前者应该乘胜出击。可为什么转眼间形势大变呢?持久的拉锯战 珠海炬力与SigmaTel之间的MP3专利纠纷始于2005年初。 美国企业主要为MP3提供系统级解码芯片,在全球MP3用该类芯片市场,SigmaTel在2003年的市场份额高达80%。但珠海炬力的崛起迅速打破了它的独霸格局。这家2001年底成立的珠海公司仅用了3年时间,就从SigmaTel手中抢到近一半的市场份额。美国人遂以侵权为由,将中国竞争对手告上了美国奥斯汀的法庭。 非但如此,SigmaTel公司还请求ITC提供所有可能的帮助,包括责令美国海关停止进口采用珠海炬力MP3主控芯片的全部播放器产品。珠海炬力CTO李邵川对此的评价为:“SigmaTel的目的是想保护自己的市场。”珠海炬力随后对SigmaTel提起反诉,称后者也侵犯了珠海炬力的专利。 在双方经过一番口水战后,SigmaTel的打击范围迅速扩大。它开始在全球范围内以维护知识产权的方式向MP3产业链上的众多企业发难。2006年6月底,该公司在北京起诉已转行的深圳北奥,后又追加零售商大中电器为第二被告,此前它还在韩国起诉Telechips公司侵犯其专利。SigmaTel认为,凡是在美国、韩国和中国的企业生产销售MP3播放器,都要向其缴纳专利使用费,除非采用了该公司芯片设计的MP3产品。 “国内已经有不少客户跟我们谈,并同意尽量多地采用SigmaTel芯片。”SigmaTel亚洲区高级副总裁刘家声坦言,此举目的并不是为向客户收取专利费,而是要求客户把主要开发平台逐渐迁移到基于SigmaTel芯片的开发平台。有厂商因面临诉讼转而采用SigmaTel的芯片,国内MP3巨头华旗于2006年6月宣布与SigmaTel结成战略联盟。 珠海炬力除了在法庭上与SigmaTel对峙外,在市场上也在不断对竞争对手发动攻势,甚至把对方在全球的最大分销商弘忆国际和亚洲分销商世平集团都招至麾下。分析人士指出,这两者的加盟对于增进珠海炬力实力,打击美国公司的作用巨大。 2006年,珠海炬力在ITC的初裁中落败。根据该次裁决,从2006年11月起,美国将禁止珠海炬力生产的侵权芯片的进口。 此前,珠海炬力也于2006年9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SigmaTel的多个产品侵犯了炬力公司所拥有的一项关键的数字音频信号处理技术。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销售和制造涉及侵权的产品,并索赔9800万元人民币。 国家保护伞 “我们会取消ITC禁令的限制。”SigmaTel亚洲公司媒体负责人承认,这意味着去年ITC对珠海炬力颁发的禁令将成为废纸。专业人士指出,他们打压中国同业的杀手锏正是ITC的“337条款”。 “‘337条款’调查已成为继反倾销调查以后中国产品出口的新障碍。相对于反倾销,‘337条款’更为苛刻。”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处处长李群英如此表示。该条款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一旦认定某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企业专利权,则可颁布命令,禁止进口该项产品。 “SigmaTel这样做无非是想震慑珠海炬力,‘337条款’比反倾销更可怕。”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指出。“337条款”将直接禁止出口和销售。即便胜诉,“337调查”所带来的巨额应诉费用也将给被告带来巨大经济压力。据悉,我国遭遇的“337调查”2001年有3起,2002年有8起,2003年4起,2004年则上升到11起。知识产权案给中国电子制造业带来的麻烦越来越多。 分析人士指出,SigmaTel使用“337条款”,除了阻止珠海炬力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外,还可以对本土市场形成威慑,即通过诉讼警告国内厂商不得采用其竞争对手的产品。 但中国司法机构的一纸“诉前禁令”让SigmaTel的梦想彻底破碎。 所谓“诉前禁令”,主要是指为制止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损害的发生、扩大不可挽回的损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在判决前采取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的司法救济措施,是一种临时性禁令。该禁令是国内专利纠纷官司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但在涉外专利纠纷中极少发布,因为这对被告的潜在杀伤力非常大。 “根据法院下发的禁令,珠海炬力有权请求国内海关和工商部门禁止对SigmaTel侵权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生产和出口海外等一切商业行为。”根据珠海炬力销售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这家美国企业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基本上都是侵权产品。据悉,这次的“诉前禁令”,是法院首次针对涉外案件颁布的,体现了强烈的国家意志。 国内一家芯片设计企业负责人向《IT时代周刊》表示,“诉前禁令”在帮助企业在中国市场很好地应对跨国公司的竞争,有效应对因美国ITC的“337条款”所带来的诉讼上将发挥重要作用。 回归正当竞争 事实上,中国市场对于SigmaTel的战略意义不言自明。分析师认为,中国长期是SigmaTel最重要的市场,中国市场的贡献达到它总营收的一半以上,而珠海炬力在美国市场上的营收只是其总营收的10%左右。SigmaTel向珠海炬力的妥协显然是因为前者对中国市场的考量。 与珠海炬力丧失美国市场相比,SigmaTel面临的形势显然要严峻得多。面对“诉前禁令”和ITC的“337条款”,和则双赢,斗则双亏。和解就成了这两家MP3芯片巨头唯一的选择。不过,作为和解协议中最为敏感的财务赔偿条款,双方均未向外公开。 这场耗时达两年半之久的战争使双方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珠海炬力为此花费了700多万美元。”叶南宏透露。由于专利纠纷,美国很多大型的OEM厂家对珠海炬力的芯片都望而却步,尽管珠海炬力的MP3芯片在美国市场上的占有率已经达到20%,这笔损失也相当庞大。不过,在叶南宏看来,在达成的双方专利交叉授权上,珠海炬力还是赢家。因为它作为后起之秀,在专利数量上跟SigmaTel相差甚远。SigmaTel则付出更多。除了欧美非常昂贵的法律费用外,在两年的诉讼期间,公司市值从当初的15亿美元迅速缩水到1亿多美元。 高昂的代价换来的是市场终于回到了正常的商业竞争。但这时的MP3芯片市场已经成熟,需求疲软。MP3芯片价格与2006年初的价格相比下降幅度高达100%,芯片厂家的利润空间也大幅缩水。此外,国内涌现出瑞星微电子、中星微电子、安凯等一批新兴MP3芯片厂家,他们也逐渐与老牌的SigmaTel和珠海炬力形成抗衡之势。 珠海炬力2007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其在营收和净利润等重要指标上都比去年同期和上一季度有所下滑。但珠海炬力董事长秘书周宇鑫在承认芯片厂家利润下滑的同时,也认为,由于其出货量较大,受到的影响还不是太明显。 生产优佰特MP3的天佑科技总经理张峰认为,目前国内MP3厂家已经很少采用SigmaTel的芯片了,这家美国公司要进一步发展,必然要走多元化之路。“2005年公司连续并购了两家公司,就是为了进行业务多元化。”SigmaTel香港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音频业务仍将是公司主要业务,但2007年会着重开拓影像打印和电视音频等方面的新业务。 分析人士认为,两强和解的最重要意义无疑是“诉前禁令”与“337条款”的抗衡使人们重新看到了国内企业和跨国公司之间公平竞争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