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政府反盗版行动的进展,P2P网站及其用户的生存环境正在发生改变
文/许扬帆
国庆前的9月29日,中国政府的反盗版行动又有了标志性进展,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为了方便举报人举报,该中心还专门设立了免费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同时,该举报中心还设立了“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的奖励资金”,以重点奖励那些对举报和查处重要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中国政府努力建设的反盗版机制已经日臻完善,但是对于目前大量存在的P2P(点对点)形式和Web2.0形式的视频、音乐网站而言,举报中心的成立却并非好事,因为这些文件内容的版权可能在80%以上都是非法盗版的。现在,随便一个版权受到侵犯的人拿起电话,就可以使得这些网站面临反盗版调查,甚至被起诉,这些网站正在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而它们的用户、投资人也在面临同样的压力。 风险向用户转移 版权问题一直是悬在所有此类视频、音乐网站头上的一把利剑,但是现在,这把利剑也悬在了这些网站的用户头上。 10月4日,美国明尼苏达州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团裁定一个30岁的女子杰米·托马斯有罪,因为该女子从网上下载的音乐文件侵犯了某个唱片公司的版权,杰米被判处缴纳罚款22.2万美元,如果包含律师费,杰米需要支付50万美元。这是美国的终端用户首次因为下载盗版内容而遭到如此严重的处罚。在此之前,被告倒的更多是像Napster那样涉嫌提供盗版音乐的网站。 在杰米一案中,为何提供P2P下载服务的公司并没有被牵扯进来?据美国当地媒体报道,这是因为为吉米提供下载服务的公司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免责方案,即在提供P2P服务时,已经明确声明只提供服务,但不提供内容,如果用户以此服务传输盗版内容,公司方面会努力发现并予以制止,但是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 “没有一起被起诉当中,公司方面能够证实自己已经尽责了。”香港众达律师行知识产权相关的WilliamSung律师认为,如果免责方案设计得好,网站还是能够规避被起诉的风险的。 但是一旦网站的用户在注册时确认了一个只对网站有利的免责协议,从某种角度上看,网站已经把风险转嫁给了最终用户,因为也有内容使用者确实不清楚自己下载的文件是否有法律问题。目前互联网上传播的影音文件,大部分是翻录正版内容,有着明显的侵权行为,即使是很多发烧友自己制作的影音文件,因为截取或者加工了部分正版电影或者音乐片段,也变相存在着侵权行为,但是这种隐蔽的侵权却是目前的网站管理技术所无法甄别的。 因此为了规避风险,很多视频网站想了许多转嫁风险的方法,P2P就是其中之一:这个模式可以强化用户上传歌曲是一种个人行为,用户在这里可以把内容重新归类、包装成属于自己的专辑,并与其他用户分享;还可以互相推荐好的专辑,并发表其文件的评论等等。而网站只提供一个平台,并不参与版权。这一模式在国内被广为采用,甚至有网站称可以以此模式来节省每年几百万元人民币的版权费用。 但是实际上,此模式也未必有效。如台湾最大的视频交换网站kuro设置了许多自己的服务器作为MP3的镜像站点,对外却宣称完全以P2P模式运作。kuro最后还是被起诉,几个创始人也面临牢狱之灾。 风投承受的风险 Densel投资公司的KimiJin认为,受16.5亿美元的天价收购YouTube以及BT获得巨额投资等故事的鼓舞,尽管目前还存在法律风险大、盈利模式不清晰等问题,国内近2年来涌现了无数P2P模式和Web2.0模式的视频或音乐网站,其中的不少网站还受到风险资本的青睐,获得了巨额投资。但是这些目标旨在实现到海外证券市场IPO的网站,其实都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KimiJin称,很多搞视频网站的人也许并不知道,YouTube在被收购前的几个月内,曾经受到近百家美国唱片公司、电视台和独立制作人关于侵犯版权的投诉,以至于收购者Google不得不在收购之后迅速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时代华纳和新闻集团等媒体巨头签署协议,提出以支付数千万美元的预付款的方式,来获得合法的内容授权,另外,Google还拿出了2亿美元作为储备资金,专门应对潜在的版权诉讼风险。KimiJin说,很多风投只看到收购的标的,没有看到收购背后的潜在版权风险以及有可能产生的巨额诉讼支出。 目前国内的P2P和Web2.0网站大多以“免费”为号召来吸收会员,但是和正版音乐视频网站收取会员费不同,这些网站的主要营收是向广告主收钱,但是目前这些收入均还没有形成规模,面对随时可能产生的诉讼,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非常差。 WilliamSung律师认为,风投投资于这类网站的风险在于,美国、香港等地的资本市场都需要中国当地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函。而随着中国对于版权的法律和管理体系的完善,有可能使得这些网站在海外市场的IPO大打折扣,甚至或许上不了市。因为法律问题而无法套现退出,正成为投资于P2P和Web2.0网站的风投们的最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