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云
终端样式越多样化,其所需的互联方式则越需要简单和标准化,以及需要高速率传输的保障。因为互联和传输最终通过内容来实现,而DRM(数字版权管理) 俨然是此趋势的悖逆者。因此,DRM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放弃DRM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日,全球唱片业巨头百代公司正式宣布将在苹果iTune上完全开放其数字音乐的下载。笔者认为,百代此举拉开了在线数字音乐行业放弃数字版权管理(DRM)的帷幕。未来,其他3大全球唱片公司将步其后尘,以更大开放性力促在线音乐产品大众化。
近年来,在线数字音乐发展势头极为强劲,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目前,全球在线数字音乐市场的收入规模正在扩大,在2006年仅占总音乐市场收入的8%,到2010年将升至近30%。 笔者认为,对比传统市场,在线数字音乐优势极为明显。以长尾理论来分析,人们不再关心传统货架上接近70%的“垃圾商品”,而只会为30%的精品付费。在线数字音乐产品的顾客们,往往只需从具有无限空间的互联网上,便利地挑选任何音乐内容,随意组合成自己喜爱的精品音乐,并仅为此付费。而无论是来自璀璨明星的“大众产品”,还是默默无闻的新作者的“小众产品”,都能在这个更为广阔的“无限货架空间”中获得公平机会。 到目前为止,全球已有超过500个在线音乐服务商在为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提供在线音乐服务。一个在线音乐店可容纳400万首单曲,而一个最大型的传统音乐店的容量则仅为15万首单曲。400万与15万的对比,前者惊人的容量显然是传统货架不可比拟的。 那么,开放DRM是否有损保护在线数字音乐商家的利益?笔者认为,开放是数字音乐发展的必然结果。数字版权管理(DRM)等现行版权管理体制正在遭遇极大挑战,DRM已成为在线音乐产品大众化的最大障碍,将不得不被无情的商业逻辑所抛弃。毕竟,任何企业都需要追求高增长和更高利润,而任何阻挡这一目标实现的障碍都会被清除。 DRM机制的建立初衷是为了保护音乐制作的产权和利益,防止有损合理商业价值的随意拷贝和使用。然而,随着在线音乐市场逐渐从“由创新者和早期接受者构成”的早期用户市场阶段,进入大众市场阶段。其用户市场渗透率正由最初的15%向40%急速扩张。DRM的桎梏使“易用性”等矛盾凸现。 一方面,DRM技术对用户具有使用难度。对于技术狂热者来讲,任何技术都不是障碍,反是乐趣。但对于大众用户来讲,同样的技术挑战却是“麻烦事”。而大众一旦遭遇“技术”障碍,市场就会停滞不前,甚至跌入深谷。唯一可以拯救市场的就是使技术简单化。因此,“简单使用”一向成为技术性企业的金科玉律,在线数字音乐更不例外。 另一方面是,用户终端呈现多样化,而其所需的互联方式则越需要简单和标准化,以及需要高速率传输的保障。因为互联和传输最终通过内容来实现,而DRM俨然是此趋势的悖逆者。因此,DRM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放弃DRM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放弃DRM会侵蚀商家的利益吗?也不尽然。版权保护仅仅是一个商业工具,在某个特定时期用以保护某些商业方的利益。放弃DRM虽意味着放弃这些利益,但毕竟会有另一些商家的利益明显得到更大程度的保证。那么,放弃DRM之后,究竟将会使“几家欢乐几家愁”呢?可通过以下具体分析。 一方面,针对唱片公司和音乐制作人来说,放弃DRM将得失互现。对于明星级的大众热门数字音乐,如失去DRM保护,本应在线交费下载才可获得的内容亦可从它处获得,显然会损害其商业利益。但从另一角度看,在线数字音乐的魅力会吸引以前对技术望而却步的更多的用户来消费。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会弥补前面提及的市场损失。同样借助长尾理论,还可促进这条“长尾巴”上的足以与大众热门市场匹敌的“小众市场”发展。 而另一方面,对于在线音乐运营商,以及对像苹果等经营在线音乐商店的服务提供商来说,放松DRM对大众市场的进一步开发,无疑对他们都更为有利。市场的发展带来了产业链上的繁荣,并且这种繁荣并非“镜中花水中月”,而是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带来营收。 此外,尽管放弃DRM毕竟还是一个有悖于版权保护的个案,但放弃DRM决不代表放任盗版猖獗,尤其是在诸如美国这样全面重视“版权保护”的国家,也只有如此良好的土壤,在线数字音乐的蓬勃需求才可能茁壮成长。 笔者认为,如今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与高度发达,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互联网具有容易传播以及“创新”而不必恪守传统商业模式等优势。在保护首次收费下载的商业利益前提下,小范围传播有利于普及和发展。而且,保护和发展本身就是悖论。无限制的任意发展也将造成商业秩序缺位的严重后果,但极度保护必然严重阻碍发展。因此,在建立一定商业规范的前提下的发展应是最佳之道。 比如,中国在线数字音乐市场的发展,与美国市场相比,由于一直生长在盗版的“摇篮”里,经历了“原罪”式盗版生涯,并未享受到正版的多少好处。虽开放但匮乏规制;虽不乏管制法律框架,但显然缺乏执行力。因此,亟需建立规则与约束,贯彻管制执行力,具体做法宜通过何种技术手段,无疑更有待业界的共同智慧。 郑云,In-Stat中国公司研究总监,对中国互联网产业具有长期及深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