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生命的奇迹:星巴克拯救了我的生命》
而我的生活还是非常孤寂。夏天我父亲只有周末才回来,冬天他就更忙得没时间和我在一起了。 我有几个朋友,但这个郊区小镇还是让我讨厌。在纽约市的时候,就算娜娜离开后我很孤独,我还能从房子的窗户往外看,看到外面人行道上人来人往--老人,小孩,警察,还有少年们从我们的街区跑过。 在布隆克维,在我们巨大的宅子里,甚至鲜有走动的人……只有越过高高的栅栏,我才能偶尔看到一辆车开过,转弯时轮子发出长长的啸叫声。 我在乡村的时候过得不错。在诺福克,周末父亲去打高尔夫的时候,会带我去给他当球童。而他带一家人去湖边的时候,我就可以和他一起呆整整一天了。 住在隔壁房子的杰伊·拉夫林从湖里游过的时候,父亲会叫住他说:"把湿嗒嗒的游泳裤脱掉吧,喝杯淡马提尼酒!" 杰伊和我父亲一样,沉浸于文学事业当中,他是新方向出版公司的创始人。但与我父亲不同的是,他很忧郁,很少笑。只有我父亲在的时候,杰伊才会大笑出声。
![第33节:五月--改变了我一生的话语(6)](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10593993948579.jpeg)
很快我父亲身边就聚了一堆人,被他的笑话逗得大笑,而我就沐浴在他和他所营造的欢乐氛围中。我觉得,父亲和成年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而和我在一起时,他就有些笨拙了,但他会用他的方式爱我。 有时候他会给我唱歌,唱他的父亲唱给他听的歌: 吟游少年,男孩丹尼,古老的爱尔兰小调之类。在全家吃饭的时候,父亲觉得无聊了就会给我们朗诵诗歌,悲伤的诗歌,他会吟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雇工之死": 往事不堪回首,莫能引以为豪。他还问:"那句诗不就是对生命忧伤的总结吗?"他是对一桌的人说的,而我却默不作声。 我还是个小孩子,实在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即使后来在耶鲁大学我见到了罗伯特·弗罗斯特,我还是无法理解他诗歌中的哀伤。当然,罗伯特·弗罗斯特表现得像个快活的乡村绅士。我还记得自己从最后一堂课跑出来,去参加为这位著名诗人而举行的雪利酒会。我连衣服都没有换,像那时候所有大学生一样穿着夹克衫、系着领带。耶鲁大学刚遭受过越南战争所带来的重大冲击,而且刚令人欣喜地开始实行男女同校教育。丁克·史多佛和其他穿着考究的耶鲁中心人物所创造的古老氛围,虽已历经几十年,但一直沿袭到我在耶鲁读大学的时候,我们就被包围在这种精心维护的禁锢之中。(丁克·史多佛是20世纪初最畅销的同名小说的主人公,该书至今还继续再版中。丁克是个非常好的运动员,但也十分谦恭。总之,丁克·史多佛的操行像个真正的"绅士"。丁克被骷髅会吸纳了,他那与生俱来的优秀品质得到了认可,该书就此达到了高潮)我的教授称我为"吉尔先生",而我的英语教授邀请我去"和罗伯特·弗罗斯特一起喝杯雪利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