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怪石岭生态公园 南昌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经验之启示](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11003967600765.jpeg)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务必增强紧迫感,加大攻坚力度,力求取得更大成效。”其中,重要的举措和保证是“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全体人民更加积极投身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江西省南昌市作为经济欠发达的中部省会城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重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使生态资源成为城市的最大资源,环境品牌成为城市的第一品牌,在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这一对城市管理重要议题上的做出具有借鉴意义的探索。 总结南昌经验,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启示: 第一,建设生态文明要以科学理念为先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的理念上,实现从“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升华。实践证明,南昌市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没有影响外来项目落户南昌的积极性,相反,成为吸引国内外客商的第一品牌,助推了南昌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二,建设生态文明要以生态规划为前提。注重运用全面系统的生态学观点来指导城市规划布局,注重统筹城乡生态规划和建设,强化生态规划的能动性、协调性、整体性和层次性,化解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张与城市生态失衡的矛盾。 第三,建设生态文明要以加大投入为基础。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有关生态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建立环境保护基金,使排污者和开发者成为环保投入的主体;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取向的改革,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市场化。 第四,建设生态文明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制保障,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的前提条件之一。 第五,建设生态文明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弘扬生态环境文化,切实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资源意识,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各类环保公益性活动,加快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能源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政府在制定城市生态发展政策时,要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反映民意,增强政策的说服力和影响力,使关注生态、保护环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总之,对于现代城市管理者而言,应该在认识和实践上把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当作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来实施,这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一个需要不断提高执政水平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