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与主板的差别在于管理思路——而管理层恰恰在这一点上没有体现出明显差异
文/众甫
筹备8年之久的创业板终于问世了。这对满足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的3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好消息,对证券市场、创投资金和中介机构也是如此。当年,纳斯达克和香港创业板熊熊火光照耀下中国创业板一度欲出,数以千计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踏上冲击大陆创业板的漫漫征途。今天,最早在创业板门口“排队”的那批企业已经成熟,没有了当年的狂热和青涩。可惜的是创业板的“创业者”们拿出的方案与当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由深交所操办,拟上市企业两年净利润超过20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期待了8年的创业板无非是在现有的交易体系内增加一个进入门槛相对低些的板块而已,缺乏实质性的制度创新有点令人失望。如果把对拟上市公司的利润要求从500万元到5亿元分为20个档次,相应地设立20个交易板块,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岂不是一夜就建成了? 创业板应进一步完成从行政命令向市场化的迈进,对拟上市公司以准入备案制代替审批制。一个公司的股票能否在资本市场交易、及价格的高低应交由市场决定。当受资本市场青睐的企业一时无法通过行政审批上市公募之际,企业有买壳、借壳的冲动,资本市场也会接纳迫不得已走“旁门”者;于是“壳”成了资源,惨淡经营的上市公司有了以“壳”求生的法宝。其实,市场会自动修正哪个方向最有“钱途”的判断,而行政审批的调整注定会慢三拍! 其次,创业板应该有助于投资人的培养。我们不缺优秀的企业,过去六七年登陆海外创业板的企业数以百计,包括风光无限的盛大、百度、尚德,现在深圳创业板门口排队的有上千家。但是,我们却没有创业板的合格投资人!海外创业板投资者的法宝是专业研究加分散投资。比如,专注IT的基金公司会组建庞大的专、兼职研究团队以把握相关技术的动态、走向,他们还会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技术路线、不同赢利模式的企业,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创业板的风险根本不是普通投资者可以承受的,应把散户排除在外。国内基金虽然规模今非昔比,却也没有对前沿应用科技的研究能力,它们也不是创业板股票的合格交易者。还有,中国创业板应该引入做市商制度。中国的创业板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它们的交易量大而频次低,结果是交投清淡甚至根本无法交易。做市商(MarketMaker)就是合法、透明的“庄家”,它同时挂出某只股票的卖出价和买入价。海外板股票的日常交易都是在做市商与投资人之间完成的。做市商愿意做某只股票本身就代表了市场对该企业的认可,有三只以上的做市商是监管部门批准企业上市的重要指标。 最后,是对创业板前途的规划。香港创业板的边缘化说明创业板寄生于主板、创业板企业以升板为“正果”的制度安排效果不佳。而独立的纳斯达克,以主板为竞争对手的纳斯达克却欣欣向荣。美国市值最大的全5家公司中,纳斯达克就拥有了英特尔(Intel)、微软(Microsoft)、思科(Cisco)三家。戴尔、美国在线、GOOGLE这些赫赫有名的大蓝筹也不会以“升”入纽交所为荣。 总之,创业板与主板的差别在于管理思路。只要你的企业合法设立,只要有投资人、做市商愿意交易你的股票,只要你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我就批准你公开交易,这就是创业板的真谛。微软、思科们从这样的监管思路受益无穷。而没有市场化的准入、没有合格投资者、没有做市商,缺乏制度创新、突破的创业板与现有资本市场的区别犹如“中超”之于甲A。同样的审批制度、小半号的企业,机构、散户蜂拥而入……只不过是监管部门多放出一些上市“指标”,只不过审批门槛略微降低了一点而已。 当然,无论如何,创业板的推出都是中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步。而深圳方面拿出这张旧船票是有道理的——手持激进的新船票反而会误了航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