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探源:错综复杂的乱象
文/时寒冰 对交强险之源的质疑声,在2007年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进入2008年,真相仍没有被揭开从来没有一个险种像交强险这样遭到如此巨大的质疑,即使新版交强险出台,相关质疑声也没有停息。 对交强险的质疑贯穿了整个2007年。这一年,因为交强险,我们记住了律师孙勇;当然,保监会、保险公司等比我们更彻底地熟悉这张令他们刻骨铭心的面孔。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因为对交强险的质疑和辩护,共同站在聚光灯下。因为这些精彩或乏味的论辩,我们得以逐渐接近真相。 公众质疑:盈亏谁界定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险种,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保监会在阐述交强险制度时,给人们展现出来的完全是一副“慈眉善目”的公益形象,读之令人心旌摇荡。然而,犹如某清纯歌手突然传出与某走私犯的绯闻一样,交强险的清纯形象也突然遭到质疑,并且,随着质疑的逐渐深入,人们突然发现,交强险与公益性其实离得很远。 车主最早感受到了差异。2007年,一位司机的质疑被广为转载:“过去做商业险的情况下,我的保费不到500元,为什么现在交交强险、不交第三者险的情况下,增加到了1050元?过去第三者险保10万元,现在交强险只保6万元。费率提高了,保险的金额下降了,这是一个很大的反差。”是啊,这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道理。公益性的竟然不如商业化的实惠,公益性体现在哪里? 车主在质疑,但是,他们看不到更深的东西。随着怨言的增多,一个挑战者首先走上前台。他叫孙勇,2007年4月6日,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并于4月17日向保监会提供8份证据,证明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2007年4月27日,受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56名车主的委托,律师刘家辉向保监会递交交强险听证申请书,请求召开听证会,将交强险的费率结构及理赔数据公之于众。 犹如有“职工娘家”之称的工会在法庭上常常成为资方的代言人一样,负责“监督检查保险公司”、通过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来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监会,理直气壮地站在了孙勇等人的对立面,高举着盾牌,成为交强险非暴利说的坚定捍卫者。这种戏剧性的一幕我们看得多了,竟然习以为常到了无人觉得稀奇的地步。如果要探寻交强险的乱源,又怎能忽略这个司空见惯的线索呢? 保监会的“迷踪拳” 保监会以柔克刚,针对性地给出了一组交强险并非暴利的数据,而孙勇逐一反驳,仍坚持交强险暴利说,并进一步指责交强险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之中暗藏数百亿元“节余”。随后,有关部门公布了普华永道出具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汇总: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经营交强险的24家保险公司中,只有两家盈利,其余22家均显示亏损。其中,人保财险的承保规模最大,亏损最高,达10.37亿元。如果这一数据准确无误,那么,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一直在默默无闻地倒贴钱为民众服务。如此精神,恐怕世界上最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只能望其项背。但是,这些数据很快遭到批驳。有专家称,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降低费率,很容易在财务上进行技术处理,例如通过增加准备金等方式,把交强险的账面做平。 另据报道,在境外上市的人保财险2006年已赚净保费556.16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增加了4.2%。人保财险解释增长原因时表示,主要是2006年车险净保费快速增长,而车险保费的骤增则是交强险业务带动的结果。即使从普华永道出具的数据来看,人保财险所亏损的10.37亿元,如果按国际会计准则核算其实也是小幅盈利的。 于是,公众要求举行听证会,而保监会则以刚克刚举出了一个坚硬的盾牌:《价格法》明确规定,保险费率不在“实行价格决策听证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之内。保监会对法律的活学活用引来法学家的较真。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指出,“交强险费率一定要遵循《价格法》,它没有规避《价格法》的理由。听证不是可举行可不举行的。”保监会左冲右突,试图杀出一条血路,但一直操劳到2007年年底,它最终发现,继续强硬已无路可走,越来越多的质疑之声正在汹涌而至。于是,保监会改变策略,含恨举行了首场听证会。听证会的内容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方案”;主旨是:“降费率、增保额”。调整方案提出,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如果真如保监会之前所言,交强险无暴利,那么,推出责任限额翻倍的方案绝对比得上史上任何一次悲壮的“吐血大甩卖”。如此大手笔可谓惊天地、泣鬼神。 真相仍在“迷雾”中 听证会激战长达6个小时。孙勇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指出,即使将费率平均下调10%,交强险仍然会有约100亿的“节余”,违反了“不盈利、不亏损”的设立原则。 听证会后不久,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规定,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39%不等(私家车保费由1050元降至950元),总赔偿限额则从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有意思的是,此前一再强调经营交强险亏损的保险公司,对这一“让利”行动毫无异议。如果他们之前真的亏损巨大,对新版交强险的无条件接受,无疑将使他们的经营更加陷于困境,甚至难以为继。但是,公众知道,这些保险公司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以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根本不可能如此沉默——哪怕是在行政力量强压之下。 由此,民众就会得出一个惊人一致的解读:交强险的确存在着暴利,即使新版交强险的让利也未能真正改变这一格局。以“不盈不亏”为原则的交强险,在许多人眼里,依然是某些人牟利的工具。事实上,新版交强险仍留下了一个巨大隐患,那就是公众知情权的继续被冷冻。迄今为止,民众对交强险的许多质疑都未能得到合理答复,其知情权仍在被束之高阁。交强险基础保险费是如何测算得出的?责任限额以及保费调整的理由和依据分别是什么?等等问题,都还以问号的形式存在着。对于公众而言,新版交强险的“让利”行动不是质疑的结束,而是另一个开始。 由交强险引出的论战成为2007年最值得怀念的一景,无疑,在2008年质疑声仍将继续。交强险为何总是令民众不满,其乱源在哪里?有律师指出:2006年3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但该条例并未立即对人们最关心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作出规定,而是再次授权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规定。同年6月19日,保监会批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同意该协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明确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分项限额标准和赔偿项目。原来,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出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一个利益攸关的主体,它制定出来的游戏规则能对自己不利吗?即使这些规则重新进行了修改,也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整容手术而已。按照鲁迅的表述习惯:“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新版交强险在民众的质疑声中能够走多远,无论对于保监会、保险公司还是普通民众,仍是一个未知数。 交强险大事记 2006年7月1日交强险正式实施 2007年11月30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新方案 2007年12月14日举行听证会,根据听证结果对交强险费率方案进行调整
2008年1月11日保监会公布新方案2008年2月1日新版交强险正式实施 时寒冰中国传媒人联盟特约观察员、上海证券报评论版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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