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前实施价格干预,首先是要保证一个物价稳定的春节。但干预措施不大可能随春节长假一起结束。
撰稿/汪伟(记者)
春节将至,面对仍在上涨的物价,政府终于决定出手干预物价。1月9日,国务院决定,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近期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1月15日,发改委再次出手,规定粮、油、肉、乳、蛋和天然气生产企业如果要涨价,需要申报,大型批发零售企业调价超过规定幅度,需要备案。 这是多年以来中国首次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物价。进入21世纪以来,只有2003年SARS爆发期间,发改委曾对84消毒液等防SARS用品的价格进行过管制。 通胀来临 价格干预措施坐实了人们对通胀的担忧。从2007年7月起,CPI(消费价格指数)连续超过5%的“警戒线”。1月24日,国家统计局宣布,2007年全年CPI上涨4.8%,距离5%只有一步之遥,而较之于2006年,全年CPI涨幅提高了3.3个百分点。 进入2008年之后,物价涨势不减,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了58%、43%、46%和51%。鉴于CPI指数中没有纳入房产价格,且汇率受到管制,经济学界认为,实际物价涨幅还要高于CPI数据。 春节临近,非市场因素也在推动短期物价上涨。由于“拉尼娜现象”的影响,近期全国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罕见的雨雪在全国尤其是中西部造成了大范围自然灾害,导致多起恶性交通事故;许多公路和一些铁路路段因为天气原因被封闭。运输困难是传统的导致物价上升的因素。这使得保持节前物价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 干预措施显示了政府对物价上涨的担忧。2007年8月的CPI达到10年来的高位时,经济学界发出了“通胀”的警告,但相关部门否认了“全面通胀”的说法,认为CPI急速上升仅仅是猪肉短缺和食用油涨价的产物。而干预措施出台之际,发改委负责人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承认,群众对物价上涨“反应强烈”,社会心理预期已受影响。 涨价的原因似乎仍然有分歧。在解释干预措施的出台原因时,发改委负责人没有提到货币问题,只是说“不合理涨价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如果一家企业既不欺行霸市,也不强买强卖,那么要判定它的涨价行为是否合理,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此,绝大多数发表意见的经济学家倾向于认为,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并非奸商横行,而是人民币发行过多。 经济学家张五常认为,货币发行的增长率应与当年GDP增长率保持一致。2007年中国GDP增长11.4%,而货币发行增长17%,这被认为是引发通胀的首要原因。实际上,这也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和央行的不安。 为了吸收流动性,央行去年共发行了超过5万亿的央行票据,全年加息6次,又数次出手提高银行准备金率,然而不改流动性过剩的局面。尽管取消了多个产品种类的出口退税优惠,贸易顺差仍然突破2600亿美元,这使得中国外汇储备超过1.5万亿美元。仅此一项,就大大抵消了吸收流动性的成果。 干预需要谨慎 保证一个物价平稳的春节是当务之急。这增加了主张价格干预的意见的音量。但经济学界对行政干预措施普遍持谨慎态度。 《财经》杂志引述中欧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许小年的话说,防止串谋涨价的确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政府应该止步于此,直接管制价格就是越位。 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茅于轼坚持认为,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根源在于人民币发行太多,用管制商品的价格来治理通货膨胀,是南辕北辙,不可能有效。茅于轼曾以非洲的津巴布韦为例,说明价格管制无助于缓解通货膨胀。津巴布韦最近两年通货膨胀严重,最后总统下命令,一切物价统统减半。老百姓热烈拥护减价政策,纷纷走上街头帮助政府检查商店的标价。但结果事与愿违,商店经营亏损,纷纷关门大吉,造成生产进一步萧条,失业增加,最终局势濒于失控。 许小年认为,不许涨价可能逼着厂家以次充好、缺斤短两或者削减产量,甚至退出市场,如果因此发生供给短缺,深受其害的还是消费者。 1970年代后期美国价格管制的失败,显示此类措施的脆弱。1971年,美元放弃金本位制,导致物价在战后第一次骤升,引发民众恐慌。尼克松政府于1971年8月15日宣布冻结工资和部分物资价格90天,90天后,限价政策又扩至其他商品。但好景不长,亏损经营的企业纷纷通过出口转内销的方式逃避限价,或者干脆停产降低损失。1974年,限价政策有所松动,美国物价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尼克松因“水门事件”下台之后,继任总统的福特召集议员商讨应对之策,开会前有白宫牧师领头祷告,祷文说:“愿我们不仅有办法对付通货膨胀,而且可以控制它。不仅可以控制它,还可以彻底驾驭它。”——然而,一切都是白费功夫,美国当年物价涨幅高达12%,通胀一发而不可收拾,最终在1970年代后期把美国拖入了一场全面衰退的经济危机。这场危机终结了战后美国经济的黄金时代。 两难局面 相关企业一旦违反价格干预措施,将面临行政处罚,但让人担心的并非企业对价格干预措施阳奉阴违,而是谁来补偿限价对企业利润造成的伤害。 发改委说,“没有正当理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亏损经营”。这句话传递出的信息是:其一,限价的确有可能造成亏损,其二,政府有权(如果有“正当理由”)强制企业亏损经营。 对那些被纳入限价范围的企业来说,这显然是令它们担心的。还有人担心,限价政策会“传染”到越来越多的领域。 “一旦政府为消费品制定最高价格,它就必须介入生产品……进而越来越深入到生产过程中,为所有生产品都制定了最高价格”,有人引述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家米瑟斯的话说,限价的终点就是限制工资,因为“没有工资管制,政府的‘成本控制’就没有意义”。 针对种种疑虑,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朴民1月28日表示,在物价上涨过快的情况得到缓解后,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就可以取消了。他指出,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是在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群众利益,依照《价格法》采取的临时性、辅助性措施。而且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没有改变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定价的地位,也没有改变我国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市场形成的格局。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商品服务价格95%以上都是由市场形成的,这种地位没有改变,格局也没有改变。发改委没有给出此次价格干预的时间表,很难预计这个政策会持续到什么时候。但有多个机构推测,2008年的物价走势仍然不容乐观。 在春节前实施价格干预,首先是要保证一个物价稳定的春节。但干预措施不大可能随春节长假一起结束。由于抑制通胀和降低物价涨幅需要一个较长周期,人们担心,这种干预因此可能继续存在。 在美国,从发现通胀到调控见效,一般需要两年时间。即使在以行政调控见长的中国,调控也需要一个较长周期。1994年中国通胀率高达24%,两年调控才降到8%,而代价是GDP下降了4个百分点。茅于轼引用已故的货币理论大师弗里德曼的话说,通货膨胀好像喝醉酒,喝的时候非常痛快,但是治理的时候非常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