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由于大量出口给国内粮食供应带来的压力,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从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共涉及84个税则。分析人士指出,此举将减弱相关粮食品种的出口积极性,以增加国内市场的供应,从而达到缓解CPI增长过快的目的。 根据公告,出口退税的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其中对2007年12月20日以前已经签订价格的出口合同,经海关备案后,在2008年2月29日之前准予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执行;未经备案的出口合同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2008年3月1日以后,无论新老合同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此前部分粮食或以粮食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在5%到13%之间,而面对此次这样大幅的调整,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经济师张永军表示,粮食产品出口退税的调整,主要是为了调节粮食的进出口量,以达到国内供求的平衡,防止进一步的通货膨胀。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7年我国11月份CPI同比涨幅达到6.9%,已经接近1996年底的水平,其中粮食价格上涨6.6%。显然,此轮CPI的高涨,食品类价格轮番上涨和成品油调价的扩散效应成为主推力量。 同时,由于11月份CPI环比涨幅高达0.7%,高于去年同月的0.3%。 则被很多专家认为,环比涨幅高于正常年份,说明包含的新涨价因素较多,春节前通胀压力仍可能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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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压力下,国家做出的这个决定非常及时。”社科院经济所宏观室主任袁刚明表示,“我国粮食近几年来,一直都是生产过剩,但是由于大量的出口以及工业使用后,尽管粮食的价格没有直接被体现出来,饲料的价格却大幅上涨,因此猪肉的价格也开始跟着上涨。这是此轮CPI增长过快的源头。” 今分析人士认为,通过补贴和调税,不仅可以作用于整个粮食市场,更可有针对性地引导猪肉等“短缺品”的供给,阻止价格上涨链条向下游传递。 据悉,2008年我国将采取系列措施稳定粮食价格,比如,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稳定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对因提高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影响农资价格上涨而增加的农业生产支出,通过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予以补偿。 随着2008年调控物价措施的不断出台,加之财政支出政策与必要的税费政策相结合,相信能够有效缓解因粮食价格上涨带来结构性物价上涨压力。 (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