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缺失作文 信息公开才能弥合信任缺失的鸿沟



     近日多个地方政府推出禁止“以人查房”的措施,比如,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并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江苏盐城市此前已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还有,广州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册也从今年1月起变得更严格。

  地方政府专门制定办法来杜绝“以人查房”,目的很清楚,就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漳州市明确说明,这是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盐城市也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各界也颇为关注”。

  地方政府毫不避讳禁止“以人查房”的措施,是针对最近一段时间来因网民爆料而导致的“房姐”、“房妹”和“房叔”等被曝光的现象,这自然引起正在“揭腐”兴头上的公众巨大反弹。为什么房产信息全国联网,“千呼万唤不出来”,而拥有多套房产的腐败分子才刚刚被揭露出几个,地方政府就迫不及待地颁布办法,禁止“以人查房”?一慢一快,反差明显,是否反映了地方政府官员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开始从房产信息着手,进行自我保护?

  初听之下,人们会觉得这样的分析有道理,谁让地方政府如此“机缘凑巧”,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当口推出办法,还言之凿凿?但如果对相关法律熟悉的话,不难发现,其实国家早已出台文件,规范查房事宜。2007年1月起,国家实施《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房产信息可以公开查询,但必须按严格的流程进行,还要提交多种相关证明。这意味着,简单报上名字,就可以查询到某个人的房产,即使不能说完全行不通,至少也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可是,公众为什么不先查一下已有的规定,再来发声,却只看到办法出台与网络爆料高峰在时间上相距不远,便轻易推断出“官员群体自我保护”的结论呢?原因无他,只因为公众不信任官员群体。

  公众的不信任直接来自房地产业从来就是腐败高发行业,大量房产被官员集团所拥有是公开的秘密。历年楼市调控都成为“空调”,房价越调越高,得利的也恰恰是普遍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集团,而一些地方为平抑房价,煞有介事地推出“房产税”,最后证明只是重重举起,轻轻打下,对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士几乎没有杀伤力。按照常识,决策者制定的政策和办法通常不会带来自身利益的损失,所以,在官员们被网民的爆料弄得不知所措的当下,“快刀斩乱麻”,禁掉“以人查房”是顺理成章的,完全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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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充满不信任的“理解”只是发生在普通人之间,虽然也不好,尚可接受,但发生在政府与公民之间则危害乃至危险就大了。政府是公权力机构,官员是直接掌握和运作公权力的人,公权力虽然带有强制性质,但离不开国民对其认可和认同。诚如古人所言,“可以马上得天下,不可以马上坐天下”,政府代表全社会实施公共管理,需要有公众的信任,才能顺利达成管理目标。因为公平正义是政府管理的核心价值,但并非政府的每一项决策或政策都可以做到完全和绝对的公平正义,只要公众相信,政府所有决策和政策能够总体上做到公平和正义,就不会计较于某一项政策上自己的利益得失,而成为该项政策推行时的阻力。在关键时刻,公众信任甚至成为政府得以发挥职能的前提条件。

  有鉴于此,不管那几个地方政府在这一“瓜田李下”的时机,不约而同地推出禁止“以人查房”的办法,其初衷到底是什么,都应该更加珍惜公众对他们的信任,并让这种珍惜的心理尽快地、直接地在推出其他各项有利于防范腐败的政策措施上体现出来。比如,大家努力一下,让住建部“全国房产信息联网”的目标如期完成,不要再拖下去,行不?这样实在的事情做多了,再遇到类似禁止“以人查房”的举措出台,公众肯定不会随便怀疑政府官员是在自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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