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在放开新生的民营银行——村镇银行手脚之时,却又给它加上一道紧箍圈,这样,“孙悟空还是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民间资本因此并不愿意进入现有金融机构,金融改革的进展十分缓慢
徐滇庆/文
村镇银行被启动全面开放快一年了,却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动静。中国农村金融渠道依然没有打通,七亿农民融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依然如故。那么,究竟什么原因阻碍了中国金融改革的进展呢? 银监会在2006年底调整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大大降低村镇银行的准入门槛: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注册资本只要10万元。门槛之低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 银监会在放开新生的民营银行手脚之时,却又给它加上一道紧箍圈:村镇银行必须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也就是说,新生的民营银行还得由现存的金融机构来控股。这样一来,“孙悟空还是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 银监会的负责人说,民营资本进入中国银行业不存在法律障碍。不过,银监会还区分资本准入和机构准入的差别,而对后者持审慎态度。用老百姓的话来说,资本准入就是让民间资本入股原有金融机构,机构准入就是批准成立新民营银行。前者可称“改造”,后者称“新建”。 因此,虽然金融主管部门多次声明欢迎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但民间资本似乎也并不领情。迄今为止,在11家股份制银行中,民营股仅占12%,而股份制银行的资产只占全国银行的15.88%。也就是说,民营股在银行业总资产中只占2%左右。众所周知,地下金融在许多省市非常活跃,仅仅在浙江、福建等省的地下金融就有数千亿元之多。这让民众,还有学者对金融改革的进展都很不满意。 其实,“改造”与“新建”之争由来已久。从人民银行前行长戴相龙主持金融工作时期开始,金融监管部门一直坚持先“改造”、后“新建”,不愿意开放民营银行试点。转眼之间五六年过去了,“改造”效果如何尚待检验,而“新建”民营银行之事至今还没有真正动手。其主要原因大概有四点: 1.歧视、不信任民营经济 虽然中国改革开放已近30年,有些人的思想深处却顽固地保留着计划经济的烙印,对民营经济持怀疑态度。在改革初期,有些人看不起民营企业,处处刁难和限制民营企业的发展;在20年后的金融改革攻坚战中,这些沉渣再度泛起。其中,有些人担心,一些民企申办民营银行就是来圈钱;也有人说,只能让懂金融的人来办银行,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民间巨大的创造力。但反过来说,你怎么就知道民营银行找不到懂行的人?只要放手让他们去找,不怕没有行家,海外有,国内也有。国有银行中就有不少优秀金融人才准备跳槽。 还有人说,“国内外的经验教训已经证明发展民营中小银行的复杂性。民营银行的资本实力相对较小,抵御关联交易等风险能力又较弱,即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民营银行也难以避免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缺陷。”这话并不十分确切。在发达国家中几乎所有的银行都是民营的,凡是银行也都应注意克服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等缺陷,和所有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我们早已弄清楚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产权清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一股就灵”。开放民营银行诚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维持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局面的风险更大。只要我们有一套比较成熟的金融监管制度,民营银行出了问题我们可以有序地关掉它们,而关闭现存的金融机构就困难得多了。至于说民营银行规模较小,这仅仅是开放初期的特征。民营银行创始初期的资本实力必然比较小,只要给予民营银行成长空间,假以时日,民营银行肯定会迅速发展起来,在中国的金融体制内起到应有的作用。 2.维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之所以金融改革进展困难,是因为至今还保留着行业垄断。垄断刁难、限制新的民营银行诞生的要害,是维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和农信社在农村地区的垄断地位。垄断使得现有金融机构可以获得超额的利润,这是维系旧体制的重要条件,也是金融体系中许多弊病的源泉。 既然打破垄断,迟早要开放民营银行,还不如早开放。 3.为现有金融机构圈钱 有些金融监管者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千万不要忘记,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代表广大储户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对现有的金融机构负责。只有摆正了这个关系才能在金融市场上保持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论银行是何种所有制,都能一视同仁。 有人说,“一定程度上限制新的机构进入,保持银行牌照的市场价值,对于吸收新的投资者参与现有银行重组非常重要。”他们担心,如果开放了新的民营银行,那么现有的金融机构就很难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了。说穿了,银行如此重组无异于是为现有的金融机构圈钱。 为什么一旦民间资本和外资有新选择之后,就不再愿意入股现有金融机构?除行政推进的农信社改革外,有多少民营企业自愿投资于现有金融机构?如果金融机构的内部机制不佳,民营企业就算占有10%的股份,能够起多大的作用?民营企业不愿意被绑在旧体制的战车上,更不愿意替现存的金融机构背包袱。尽管他们会千方百计地从这些金融机构中贷些款出来,但他们绝对不愿意成为这些金融机构的股东。他们很清楚,一旦入股,他们就成了挨宰的对象。如今,能进入现有金融机构的民间资本基本上已经进去了。能圈的钱也圈得差不多了。尚未入股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大多拿定了主意,要不然就入股新建的民营银行,要不然就和金融业保持距离。 谈到银行牌照的市场价值,在评估资产的时候最通用的办法是资产收益还原法。如果某项资产每年收益100万元,市场资本回报率的平均值为10%,可以把这份资产的价值估计为1000万元左右。如果一个金融机构一分钱不赚,还背着巨额债务,按照资产回报率来说,这是负资产。目前有不少农信社资不抵债,不良贷款数倍于自有资本。这些牌照的市场价值是负的。在没有建立健全竞争机制的情况下,注资农信社很难解决他们的内部机制问题。限制新机构进入并不能帮助这些农信社摆脱困境。只有放手发展新的民营银行,等民营银行成长起来之后才有可能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来消化问题严重的农信社。也许只有到了这个时候这些农信社的牌照才能恢复一些市场价值。 其实,大家心中有数,继续帮助这些金融机构圈钱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银行重组已经搞了好几年了,所见成效有限,为什么不改弦更张,换个办法试试? 4.没有认识到开放民营银行试点的意义和必要性 开放民营银行试点并不是为了增加几家银行。中国的金融机构数字并不少,再添几家民营银行也未必能改变金融格局。中国并不缺少银行,缺少的是有效的金融监管法规。金融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准入、监管和退出。目前,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之中没有退出机制。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农村信用社,即使不良贷款高达70%-80%也没有办法叫他们关门退出。当初筹建农信社的时候,一窝蜂而上,既没有金融准入制度,也没有退出制度。有效的准入制度必然建立在退出制度的基础之上。和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只有不断地新陈代谢才能保持活力。对于金融机构也是这样,如果不能让它死,当初就不应当让它生。那些死不了的金融机构必然产生道德风险,不管出了什么事情都赖在国家身上。民营银行试点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新建一些民营银行来建立和检验包括准入、监管和退出在内的一整套金融制度。改造现存的金融机构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涉及到准入和退出,对金融制度创新的贡献不大。防范金融风险,必须建立新的金融法规,要做到这一点,非开放民营银行不可。 金融监管部门希望在自己管辖范围之内不要再出什么严重问题,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实践证明,在旧机构上引进民间资本确实有利于改进这些金融机构的管理,但却很难在根本上改变他们的运行机制。如果金融改革依靠的力量恰恰是改革的对象,在逻辑上就行不通。如果仅仅把注意力放在旧机构的改造上,很难在制度创新上有所突破。目前的金融监管制度没有包括准入和退出,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时不我待,必须抓紧开放民营银行试点,尽快摸索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制度。 (作者为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