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民企 民企成国防建设“新军”](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11081113096709.jpeg)
评论/韦奇 事件:近日,国防科工委公布《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指南》,明确非公有制经济可参与军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等5项具体领域,并对非公企业参与范围、资质条件做出规定。 目前,已有数百家民企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其中江浙一带的民企就有很多。温州民营企业家更是表现出较大兴趣,意欲踊跃“从军”。8月底或9月初,国防科工委也将在温州开一个民企参与军工产业的推介会。 长期以来,国防军工行业由于属国家战略性产品,尽管想分享军工“蛋糕”,但因为对政策难以把握,各路资本只能持观望态度。2007年2月,国防科工委出台《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而作为配套政策出台的《指南》,让非公有制企业更有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操作手册。 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有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参与,借助其灵活机制、雄厚资金和高新技术储备,能增强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能力和水平,促进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国防科技工业社会化大协作体系。 《指南》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具体范围包括:军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军工配套科研项目;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以及采取多种方式与军工企业合作,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发展。 企业要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还是要经过很严格的筛选。首先要具备一定的实力,包括经济实力、技术实力和管理实力等。其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范围内科研生产活动的非公企业,要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从事许可目录范围外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非公有制企业,根据所参与范围的不同,要具备保密资格、质量体系、安全生产等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作者供职于浙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