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宕起伏2年多的凯雷并购徐工案,如今终于有了一个结果。2007年3月16日,徐工集团与美国凯雷集团签订并购协议,凯雷集团再次下调控股比例,徐工集团与凯雷集团分别持有徐工机械55%和45%股权。这样,徐工集团终获控股权。
曾引起广泛争议的法国SEB收购苏泊尔61%股权一事,最近几乎也有了定论。3月13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苏泊尔集团董事长苏增福向媒体表示,法国SEB收购苏泊尔股份控股权并购案已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听证。 “反垄断听证结果现在尚未公布,但已确定不涉及行业垄断。”苏增福表示,SEB维持其原来的收购方案,总计收购苏泊尔股份61%股权,将成为苏泊尔股份实际意义上的第一大股东。苏增福本人和其子苏显泽将总计持有苏泊尔20%股权,成为苏泊尔第二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苏泊尔集团持股10%略多,退居第三。 SEB进入苏泊尔之后,苏泊尔的品牌将获得保留,新公司同时运作SEB和苏泊尔两大品牌。苏泊尔已经开始运作“走出去”国际化战略,将在东南亚建厂。 凯雷收购徐工和SEB收购苏泊尔结果为何如此不同?原因是:政策审批在外资并购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凯雷放弃控股权收获丰厚“嫁妆” 3月16日,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凯雷徐工、徐工机械签署《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之修订协议(二),同日,徐工集团、凯雷徐工签署了《合资合同》之修订协议(二)。 根据上述协议,徐工集团持有徐工机械55%股权,凯雷徐工持有徐工机械45%股权。 徐工机械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董事由徐工集团委派,4名董事由凯雷徐工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徐工集团委派的董事担任,设副董事长1名,由凯雷徐工委派的董事担任。 在修订协议中,凯雷徐工承诺合资企业继续保持徐工品牌,并承诺帮助合资企业引进发动机、载重车底盘等新项目。协议中依然保留了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股权须得到中方同意等限制性条款。 凯雷收购徐工并购案,凯雷的控股比例呈递减态势,即“85%-50%-45%”,而与此对应的收购价却在递增,先是由30亿元收购85%股份调整为18亿元收购50%股权,此次凯雷的将持股比例将降低到50%以下,却并未公布调整价格的消息。 在徐工并购案由“绝对控股到控股再到参股”的让步过程中,一位“业内人士”的质疑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是在博客上扬言要斥资3亿至4亿美元收购徐工的三一集团执行总裁向文波。 在获悉凯雷与徐工最新修订的协议内容后,向文波表示,“凯雷收购的是徐工集团的核心资产徐工机械,这部分资产的价值接近18亿元,也就是说,徐工机械旗下包括徐重在内的优质资产都是送给凯雷的‘嫁妆’,这还不包括未来徐工机械上市带来的溢价收入。” 向文波认为,凯雷与徐工集团进行的是完全无风险的暴利交易,这正是国际资本巨头凯雷一再“让步”的真正原因。 美国凯雷集团系全球最大的私募基金机构,其资金大部分来自于美国的养老基金。凯雷集团目前在全球管理、经营着总额约400亿美元的资产。徐工并购案现已成为凯雷集团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标志性案例。 外资并购宜疏不宜堵 向文波认为,面对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外资并购必将调整战术,不再以绝对控股为唯一目的,这对于扼制近几年不断升温的外资“斩首”热潮是大有好处的。 对于徐工这个并购协议,各界反应强烈。国家六部委甚至联合出台了针对类似并购的相关规定。2006年,商务部牵头制定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经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管理总局、证监会和外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会签后,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而2007年版《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则表明,我国针对外资并购的政策正在收紧,姿态愈加严厉。 商务部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此次新目录在大方向上不会有什么变化,不过,对一些原先鼓励的行业将有所限制,一些国家重点行业将不再允许外资进入。缩紧和加大审查力度的行业将会是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即电网电力、国防军工、石油石化、重大制造业等行业。 3月12日,两会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表示:“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并购这个方式来实现投资,实际上既是一个重要方式,也是一个好的方式。只要我们能够规范这种投资行为,我相信它是很有发展前景的。” 薄熙来认为,从全球来说,通过并购的形式实现投资,份额很大,占到80%以上。但是中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实际上外资通过并购的形式来实现对中国投资也就占2.5%。 此前,商务部在外资并购规定上的调整,与薄熙来“希望外资并购能够做得规范,能够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的话是一致的。 事实上,在今年的两会上,“外资并购宜疏不宜堵”、“加强规范和引导”也成为许多代表的共识。苏泊尔案例则是这种态度的真实注脚。 与国际大鳄共舞 相关的并购案在上海也时有上演。2006年9月6日,跨国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集团并购上海博莱特压缩机有限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集团总部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哥纳·布罗克就并购中国境内企业谈了自己的想法。 阿特拉斯·科普柯在世界上处于行业领跑者的地位,业务遍及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力雄厚,2005年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570亿元,其中来自总部瑞典本土的仅占2%。因此,他们不会对中国市场无动于衷。 并购中国境内同行企业,无疑是一条捷径。阿特拉斯·科普柯目前在中国拥有9个生产厂、11个公司、110个销售与服务办事处。当问起其中有多少家生产厂是通过并购得来的时,负责中国事务的副总裁麦尼斯·琦洛的回答是6家。2/3的比例不算很低,而该公司全球增长中有1/3通过并购。阿特拉斯·科普柯并购案只是一个行业缩影,由此我们看到无法回避的事实——随着全球化趋势加剧,并购浪潮势不可挡。 从跨国公司本身看,选择并购策略是相当明智的,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获取现成的销售网络和市场份额;或者用最少的商务成本,获取别人研发成功的果实,缩短自身新品研发周期;也可以通过“大鱼吃小鱼”,实现减少或打击竞争对手的目的。 除了跨国公司可以获得上述商业利益外,我们也可以从中有所得益。例如,引进一些先进技术,将有力推动行业能级提升和产品更新换代;跨国公司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营销策略,将给我们带来全新的思维冲击;强势的市场竞争,将打破业态沉闷气息,重新点燃创新激情;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可以在一个更广阔的天地中驰骋;在中国风险投资体系尚不完备的情况下,一些中小企业与其在生死线上艰难挣扎,被大公司并购也不失为一条出路。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外资并购背后的危机。外资的大举进入,对于势单力孤的境内企业而言,无异于以卵击石,“吞并”、“蚕食”、“垄断”这样的字眼未必危言耸听。2006年,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出台,其中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后的企业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对于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拥有资产30亿元人民币以上,当年在中国市场上的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因境外并购导致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由于境外并购使境内相关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超过15家等情形有其一者,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进行反垄断审查,是否存在造成境内市场过度集中,妨害境内正当竞争、损害境内消费者利益的情形,并做出是否同意并购的决定。” 怎样的企业才是外国投资者青睐的企业呢?麦尼斯·琦洛说:“并购不是简单地把企业放进‘购物篮’,我们会选择与集团现有目标具有互补性、有贡献率且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当然有品牌、有客户的企业就更受欢迎了。” 由此可见,不管愿意或不愿意被外资并购的企业,首先都应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此,上海市科委主任李逸平认为,企业之间的跨国并购是符合市场规律的国际惯例,我们应该积极应对,直面市场就是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真正学会“游泳”。面对当今世界技术转移的新态势、科技创新的新趋势和产业升级的新动态,我们的企业要着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从而赢得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话语权。同时我们也要为企业自主创新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上海出台的“36条”配套政策提出对民营企业要“引”、对国有企业要“逼”,搭建并不断完善面向企业、面向产学研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将企业“引”、“逼”到自主创新的路上来,其间也注意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们的企业只有“身强体壮”了,才会不惧“山雨欲来风满楼”,才能以强者的姿态出现在国际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