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外资只不过改变了投资策略,由直接购房、炒房转变为曲线投资中国的房地产企业。
撰稿/张静(记者)
6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显示,1-5月份,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7.5%,房地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其中最引人关注的细节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利用外资的增长速度异常惊人,高达89.9%,而国内贷款的增长为28.8%,企业自筹资金增长26.7%。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在接受《新民周刊》专访时认为:"‘限外‘政策是驱使外资改变投资策略,由收购物业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直接诱因。" 从"阴谋"到"阳谋" 2006年7月,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即171号文)。 但王宏新认为"限外"政策并未真正达到阻止外资热炒中国房地产的初衷。"‘限外令‘及随后外管局颁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只对外资投资现成的物业作出了限制,取消了外资投资房地产开发的优惠条件,对外资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影响微乎其微,其结果肯定是‘此消彼涨‘。事实证明,外资只不过改变了投资策略,由直接购房、炒房转变为曲线投资中国的房地产企业。" 外资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不到10年的时间,该领域已成为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第二大行业。有统计显示,1997年到2004年,房地产业实际外商直接投资累计438.10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实际外商直接投资的12%。 虽然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一度跌入谷底,从2001年开始,这股热情又开始回暖,甚至"井喷"。而随着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其手法也越来越隐蔽。既可以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直接投资,也可以通过证券、信贷等间接投资。最张扬的莫过于限外政策出台前,国际热钱汹涌澎湃的炒房热潮。据统计,上海境外资金占全部购房资金的比例从2003年一季度的8.3%上升到2004年四季度的23.2%。其中除了少部分自住外,大部分用于投资。 一位私募人士告诉记者,限外令出台后确实沉重打击了境外资金的炒房势头。而来自中原地产的调查数据也显示,外资进入内地的脚步有所放缓。 但在小半年的偃旗息鼓后,外资投资中国的房地产又掀起了一波新高潮。与此同时,在短暂的"房产新政"降温效应后,北京、深圳等大城市的房价也开始"奇峰突起"。 王宏新认为:"2003年以来,我国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国内银行逐渐严控贷款方式。去年的调控更是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限制要求有所增强,尤其是北京提出住宅开发封顶后才能进行按揭贷款,加大了开发商获取资金的难度。普遍面临资金紧张问题的开发商,必然要寻找新的融资渠道。" 一个有土地储备,一个财力雄厚,二者"雪中送炭"、一拍即合。正如国际商业地产研究中心理事长朱凌波所言:"171号文限制的是投机,没有限制投资。对于规范的大公司来说,这反而是一个机会。" 上述私募人士透露,早在2003年左右,摩根斯坦利、高盛、美林、新加坡凯德置业等投资银行就开始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它们除了直接购置高档物业,还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收购银行不良资产中的房地产项目,或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房地产开发。 来自市场的公开信息显示,外资投资机构进入我国房地产开发的步伐正在加速。2007年2月,摩根斯坦利与上海永业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上海市中心卢湾区一块商业用地,公司法人由大摩方面人士出任;3月,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荷兰ING房地产机会基金组成的联合体以9.2535亿元高价竞得113.5亩成都航天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地块;4月,大摩再次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入股位于武汉的世茂锦江项目,取得29.99%的股份;6月,花旗集团房地产基金首席策划师斯蒂芬·科伊尔表示,该公司计划未来3年内将其对内地和港澳台地区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额提高9倍以上,最高可达8亿美元;英国房地产公司高富诺(Grosvenor)亚太区董事总经理陆智德也在6月初称,将在今年下半年成立一个最高达10亿美元的基金,用于投资中国的商业地产和住宅。 还有一些研究机构认为,2006年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参股的股权投资案例至少有14起,总额高达14.54亿美元,而以写字楼和高档住宅为主的资产收购则有8起,涉及金额8.7亿美元。 有报道指出,这不过是国外游资进入中国市场的冰山一角,通过参股、购买企业债券等方式进入的国外游资炒作资金应该在20倍至30倍之间,也就是说,目前至少还有300亿左右的资金持续投资在中国楼市中。 幕后之手? 外资"绕道"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是否该为这轮房价反弹负责?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投资开发的地产产品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才会进入市场,外资投资房地产幅度增加和今年房价持续上涨没有直接的关系。此外根据经济学理论,房价由住房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近几年来的中国住房市场总体上处于供不应求状况,制约有效供给的因素在土地而不在资金。但王宏新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片面。 "深入分析外资进入对房价的影响,我们就会发现外资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会助长房价坚挺态势,其对房价的显著影响有其 内在逻辑。内外资联手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在获得大宗开发土地的基础上,它们可以通过资本优势来控制开发周期和产品类型,可以得到垄断市场的一些条件,从而在市场讨价还价中建立有利地位。" 王宏新还认为外资的资本优势会对市场预期产生影响。"购房者作出预期也与开发商的资本实力有着密切关系。对于内资开发商来说,由于受资金链的影响,很少有开发商能够在市场上对预期产生影响。但是,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凭借雄厚的资本有可能在短期内形成一种强大的讨价还价力量。也就是说,外资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在买卖双方的市场僵持中不让步,从而在市场中对购房者形成一种价格难以下降或者难以阻挡不升趋势这种预期,从而在即期购买中增加有效需求,最终推动房价上涨。而那些摆上台面的收购狂潮,也会对市场预期产生明显的心理暗示。" 目前房价泡沫最大的就是高档住宅。有专家认为,外资投入的地产项目多数为高档住宅,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高档住宅的上涨速度,也会对其他项目的价格产生引导作用,推高房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币升值趋势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外资流向房地产领域就同时具有了金融效应。"外资投资房地产领域并结汇,成为我国国际收支顺差的重要来源,有可能会加剧我国国际收支失衡和人民币升值预期,也会造成人民币基础货币投放过多,间接引起银行信贷扩张,加剧流动性过剩,由此加大货币政策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王宏新说。 适当干预 鉴于外资加快进入我国房地产投资领域的消极作用,王宏新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在鼓励外资进入的同时,严格控制外资流向,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外资监管与风险防范。 北京市政府对于以港资为代表的境外房企在北京一级市场上购地向来持谨慎态度,外资房企在北京历次较有影响的大规模地块公开出让中少有胜绩。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李嘉诚在王府井与长安街交界处的"东方广场项目",甚至惊动了国务院领导。在2006年底著名的广渠路36号地块争夺中,13家竞标者全部来自内地。北京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在36号地出让结果公布后曾对记者表示:"我们就是为了控制地价。" 但也有人士指出,不少外资采用隐蔽的方法脱离监管。如果没有房地产产权的变更,就很难监管到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情况。 "值得欣慰的是,日前商务部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规定新的外商投资大陆房地产项目必须通过审批,并由地方部门审批,改为上报商务部审批并备案。《通知》明确严格控制外资投资高档房地产,外资申请设立房地产公司,应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建筑物所有权、或已与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及房产建筑物所有人签订项目转让协议。即未有实质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准成立房地产公司。同时,通知明确指出,必须严格控制以返程投资方式(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并购或投资境内房地产企业、境外投资者不得以变更境内房地产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方式,规避外商投资房地产审批。可以说,这是对外资进入国内房地产领域的一项适时适当的干预政策。"王宏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