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垄断、规模性垄断、自然性垄断,都不难反,真正难处理的,恰恰是政府部门控制下的权力性垄断,如果连这种垄断的存在都不承认,何谈反之
文/王安
一句话,能让人一惊的一句话,这年月不容易听到了,各领风骚没几天。幸好近日诞生了这样的一句话:我国不存在所谓行政垄断。 能让人一惊,是因为说这话的人身份特殊,且说这话的场合不是茶余酒后。9月2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学习贯彻反垄断法视频报告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说:我国不存在所谓行政垄断问题,行政垄断的提法是不科学、不准确的。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垄断是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行为,行政机关并不是经营者,也不从事经营活动,所以不存在所谓行政垄断。 此论引发大波。因为公众对行政垄断深恶痛绝,期望着反垄断法能有所作为。但反垄断法的主要起草主持者断然否认存在行政垄断,这当然令大家心寒,只好赤手空拳去战斗。不能感情用事。想必杨先生法学造诣颇深,说出这种令人一惊的话,一定有他的道理,一定有他的法学逻辑。但咱没有参加那个视频报告会,没能全面学习领会他的精神实质,只是从媒体提供的材料来看,杨先生的逻辑是:政府不能直接参加经营活动,所以不存在垄断经营。 不允许是一回事,但是否干是另一回事。好比官员不能违法乱纪,不能包二奶,犯事就要开除公职法办,但就没有官员犯事了吗?这个事实就不存在了吗?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市场化是一个潮流,但反市场化的行政垄断、官商垄断和有政府背景的利益集团的逆潮流也没有歇息过。应当说,中央上层对此是警惕的,是反对的。能够记起的有,中央许多文件禁止官员经商、禁止官员亲属经商、禁止处以上干部炒股,较大的风暴是8年前严令经营企业与军、警、法强势机关脱钩——但那之后,似乎记不起什么反官商、反行政垄断的大动作了。 退一步,就算像杨先生所言,真的就没有官员直接参与经营活动了。但官员都聪明了,大路不通走小道,直道不灵弯弯绕——间接经营,间接垄断,这已不是秘密了。 比如国企,近来极为著名的“新国企”,有没有行政垄断?2006年央企实现销售收入8.3万亿元,实现利润7681.5亿元,如此战绩,有多大成分是行政权力使然?是靠行政垄断护航?这不仅令公众愕然,也令主管部门警醒自己的利益,于是要收红利了。 有经营有利润,当然是企业,然而这算不算行政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了?大家各说各的理。要说清这个问题,至少有两点需要解释,一是国企领导转眼就变成了官员,卫留成、刘明康、李毅中等,他们是企业家还是官员?二是央企若有亏空,上亿元转眼就被财政买单了,其他企业当然就甭奢望了。至少从这两点上看,行政的参与度是了不得的。 还有更吓人的。赵先生7月9日途经首发公司经营的京石高速路,交纳5元钱通行费。赵先生认为,京石高速路已还清了贷款,不应再收通行费了,遂告官。10月22日,法院判下来了,赵先生输了,依据只有一条:收费是政府批准的,不仅要收,还要收到2029年12月31日。 这事得出了什么结论?政府把高速公路这样一个具有天然垄断性质的公共设施30年的利益给了一家与政府有利害关系(至少有税收利益)的企业,而做这个决定是政府自己给自己授权,不烦杨景宇先生所在的立法机构的过问,并且司法机构也认可了政府的权力。 有了这等行政权力,还用得着什么行政垄断或直接间接的经营吗?连弯弯绕都不必了。于是有了另一句惊人的话:我们不稀罕行政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