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东辉

10月11日,某主流证券媒体率先报料巴士股份可能出现重大人事变动。在这篇题为《久事“出手”巴士股份高层或生变动》新闻报道中,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久事公司在巴士股份召开干部会议,宣布了公司人事变动的结果。第二天,巴士股份一纸公告证实了这则消息。 于是上交所发公函给巴士股份,要求公司解释为什么媒体会提前知道消息,是哪个渠道泄漏了消息。公司方面内部调查后没发现有人泄漏消息,控股股东久事公司也称无人向媒体泄漏消息。上交所对此不能接受,表示若查不出原因,就要处罚公司董事长或董秘。这下董秘急了,开了组织介绍信心急火燎地找到这家媒体,连连喊冤,要找当事的记者问个明白。这家媒体的领导表示,记者不透露消息来源是行规,因为消息本身是确凿的,因此也不可能处分当事记者,报社可以出一个公函,解释相关情况,表示消息来源与公司无关,撇清公司的干系,这样才算息事宁人。 在这个事件中,媒体其实并无大错,抢新闻是媒体的天性。媒体犯的小差错是搞错了干部会议的地点,另外把调任的公司原总经理王力群的名字写成了“王立群”,但这无碍大局。问题的关键出在国企控股的上市公司仍然没有理顺公司治理机制,股份制改革还有夹生饭,在股份制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还存在这个问题,有点说不过去。 股份制的精髓没有被真正掌握 在上市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理论上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应该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管是谁,都应该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行使权力。巴士股份的控股股东想对公司的高层人事作出调整,正规的做法应该是召开巴士股份董事会来决定。现在的做法跟国家机关并无二致,在久事公司这个层面决定了以后,连巴士股份的董事会都顾不上开,就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了。在久事公司眼里,巴士股份的董事会只是走一个程序,无关紧要。这正好暴露了股份制的精髓并没有被真正掌握,走的还是政府机关的路子,上级机关决定了,就可以发文宣布了。虽然巴士股份是上市公司,但久事公司还是把它当成了国企,自信巴士股份的董事会不会出什么意外。事实上巴士股份的董事会确实在久事公司的掌控之中,一切都按照久事公司的安排在运作。但是久事公司百密一疏,就是没想到这个程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程序要求,显示了久事公司的法制意识还不强。 这里还不仅仅是一个法制意识的问题,还有一个民主意识的问题。在民主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把希望寄托在不出意外上,毕竟是有点冒险的。巴士股份原任总经理王力群是巴士股份的创建者,当初巴士股份是作为上海公交总公司的“三产”来搞的,是一家小公司。现在巴士股份已经几乎一统上海公交,发展成为一家大公司。公司在股权投资上也不乏经典之作,当初对民生银行的投资带来了惊人的回报。请看公司10月15日公告,巴士股份8月15日以后在二级市场累计出售150万股民生银行,原始成本51.474万元,收入2554.6756万元,几乎是50倍的收益,而公司还持有1.585亿股民生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王力群对巴士股份所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万一巴士股份对久事公司的决定不服,那就麻烦了。民营企业中曾经出现过两个董事会相互对峙的事情,巴士股份毕竟是国企,所以一切交接都还顺利。 其实,久事公司根本不必这么急着开会宣布这件事,完全可以等巴士股份开了董事会之后再宣布,无非就是多走一个程序么。如果有什么意外,也可以从容处置。可偏偏就少了这么一个程序,犯下了低级错误。 巴士股份信息披露不及时 就巴士股份这个层面来说,也存在法制意识不强的问题。既然控股股东在干部大会上宣布了高层人事变动,那就应该马上召开公司董事会,并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告。即使时间来不及,也可以申请临时停牌,待程序走完公告后再申请复牌。从巴士股份10月12日的公告来看,公司董事会是10月9日召开的,应该说开得很及时,但为什么没有及时公告呢?显然公司也没有把第一时间公告重大事项的规定看得很重,如果不是媒体披露出来,引起上交所关注,公司也许还在信息披露上拖拖拉拉。 监管者“打蛇要打七寸” 就上交所来说,监管很及时,也很有力度,但对巴士股份存在的问题并没有把握得很准确。巴士股份的高层人事变动,是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内宣布的,不存在媒体提前获知消息的问题,也不是公司内部有人泄漏消息的问题,而是公司没有及时公告披露的问题。因此,该问责公司的是为什么没有及时予以公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