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必然是持久战,其难度甚或超过“国企改革”
文/常红晓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事业单位一直是改革的重要议题。 中国现有事业单位120多万个,涉及近3000万人,汇集了中国超过三分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数万亿元国有资产。这些单位主要提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是中国最大的公共服务部门,消耗了地方财政一半以上的支出。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现有事业单位问题越积越多,改革日益紧迫。 2003年后,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的观点渐为决策者接受。所谓“分类改革”,即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执法、经营服务和公共服务三大类,分别采取回归政府、推向市场、保留和撤销等不同的改革方式。 近年来,江苏无锡、北京海淀区等试行对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管办分离”,也就是把行业监管职能与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监管者”与“主办者”分开。比如北京海淀区成立了公共服务委员会,行使出资人职责,原来的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只负责行业监管职能。“管办分离”后,行业监管机构更具独立性,不再“缩手缩脚”。 但是国有事业单位的“主办者”与“监管者”分开后,“主办者”如何实现出资人责任,如何确保公共投入的公平和效率,依然异常复杂。 今年4月22日至24日,中编办在江苏无锡召开了部分省(区、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此次会议讨论了关于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分类试点、养老保险、财政保障等三个政策性文件草稿,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会议讲话中指出,事业单位的改革“很紧迫,不改不行,非改不可”。 但据权威人士透露,上述三个政策性文件草稿依然只是初步,距离正式出台还有距离。目前在全国层面,事业单位改革没有时间表,但有望在一些省份全面展开试点。下一步的改革,首先要对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在分类基础上分别制定改革政策。 首先,今后中央和地方将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也不批准成立新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等于堵住了新增事业单位的“进口”。 其次,对现有承担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转为行政机构,不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对从事生产经营、提供盈利性服务的事业单位,“回归”企业本性,转制为企业,取消行政级别,其职工参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享有各项社保待遇。 再次,最核心的是真正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据专家估计,这些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占到现有事业单位的70%左右。对这些单位,应从重塑法人地位、改革筹资机制、提高服务效率着手。 有识者说,事业单位改革必然是持久战,其难度甚或超过“国企改革”。原因在于,事业单位改革需要巨额财政资源,涉及多方利益调整;加之在中央层面,各部委事业单位众多,决策者担心由此引发社会震荡,中央层面一直“波澜不惊”,改革难以全面启动。 再者,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未全面展开,政府间职能划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公共部门的关系都未理顺。在这种情势下,事业单位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其改革当然难以单兵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