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制度的起源来看,荷兰领先,英国迅速跟上并超越荷兰。美国则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迅速实现了公司制度的一次大跃进:通过托拉斯、控股公司和换股收购等实现公司联合,诞生了股权分散、立足于股票市场的现代巨型公司。
公司美国的根基
“公司美国”这一说法,可以说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公司带来这个国家的真正存在,是这个国家形成的原因。
1619年,弗吉尼亚公司(Virginia Company)有效地在殖民地引入了代议制民主,授权一个“会员大会(General Assembly)”负责选举公司官员。1630年,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1588-1649)把马萨诸塞带上同样的道路。马萨诸塞公司(Massachusetts Company)的总会(General Court,相当股东大会)转变为一个“联邦(commonwealth),国民总体”,把“自由民”的定义从商业企业的股东改变为州的公民。大体上说是总会(General Courts)演变为了反叛性日益增强的州立法机构。
美国独立之后,公司的发展步伐有所加快。1781年由大陆议会批准设立的北美银行(Bank of North America)是第一家完全的美国公司。1791年特许设立的新泽西制造促进会(Society for Establishing Useful Manufactures of New Jersey)是美国宪法生效后组建的第一家法人公司。1795年,北卡罗来纳州通过一项法案,允许运河公司不用经过特别批准而组建为法人公司组织。四年后,马萨诸塞州给予了供水公司以同样的自由选择权利。到1800年,美国共有335家商业性公司(business corporation),其中近三分之二在新英格兰。最为常见的是运输类公司,包括运河、收费桥梁和收费公路,其次是银行。制造和贸易类公司只占公司总数的4%。
1819年有关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的一项裁定中,美国最高法院确定了各种公司都拥有私权的原则,政府不能随意更改公司的特许章程。
美国州与州之间的竞争,促使地方政府给予公司更大的自由和自治空间以留住他们的企业。由于担心本州失去潜在企业,州立法机关,特别是新英格兰州,开始逐渐放松对公司的控制。1830年,马萨诸塞州立法机关决定,公司无需从事公共工程,也可以获得有限责任待遇。1837年,康涅狄格州又迈进了一步,准许绝大多数行业的企业不用通过特别的立法设定就组建为公司。
但是,直到十九世纪末期,美国的商业景观与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一般是由企业家及其家族和一些合伙人所拥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是三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都在逐渐发展之中。在1897年到1903年之间的美国第一次兼并浪潮之中,千万个现有企业结合而成了相对少量的现代大型上市公司,以生产为核心的企业经营被以股票价格为核心的企业经营所替代,美国进入了公司经济和股票资本主义时代。
托拉斯 企业联合的需求
工业领域里最早的大型联合企业采取了一种“托拉斯”的形式。所谓“托拉斯”,就是“信托”的意思。1882年,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率先采用了这一方法。洛克菲勒自己建立或其收购的在美国各个州的石油资产,法律形式上属于在各个州所建公司。这些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将其股票投入到信托(TRUST,托拉斯)之中,换取信托证书。这样所有纳入信托之中的公司资产,就统一在了一个“托拉斯”的集中管理之下。由此,一方面在企业组织上是实现了联合,可以避免恶性竞争、甚至谋取垄断收益,另一方面股东们实现了将公司资产交给可信赖之人管理而又保留经济收益和作为股东的终极控制权。但这些做法,在当时的美国却处于一种法律上的“灰色”地带或说是为垄断行为披上“合法”外衣,以至1892年俄亥俄最高法院宣布标准石油托拉斯为非法。
托拉斯的产生在当时是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的。由于害怕垄断的祸害,美国各州公司法对公司跨州经营都有严格的限制,特别是限制一个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的股票,也就是还没有现代这种控股公司的概念。但是,随着铁路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全国市场的形成,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甚至常常陷入一种恶性竞争之中。企业之间合作和联合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强烈。铁路公司是第一批大型现代公司,而来自铁路的特殊优惠又是工业领域里一些大型联合企业建立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大型工业公司有更强的谈判能力,可以大幅度地压低铁路运输的费率水平。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甚至以自建铁路线为威胁,迫使铁路公司降低对其货物运输的收费水平。
控股公司 新泽西的创新
1889年,新泽西州出台了《控股公司法》,允许企业按法律规定持有其他企业的股票及享有与普通持股个体一样的权利。随后1893年和1896年新泽西州又连续修改公司法,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持有其他公司股份”的企业“可以行使所有拥有所有权的个体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特权,比如投票表决权”。到1899年,新泽西州开始准许纯粹控股公司的存在。
在新泽西州准许纯粹控股公司存在之前,美国各州的基本情况都是一般不准许企业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这种法律规定的目的是通过严格限制企业持股行为而防止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导致垄断。
除了纯粹控股公司之外,新泽西的公司法律还率先赋予了公司可以进行任何合法商业行为的权利,也就是取消了此前普遍存在的对企业经营范围进行严格限制的有关“公司宗旨”的法律条款。
新泽西率州先迈出这一步的原因是当时该州债务沉重,试图通过放松对公司行为的管制,给予公司更多的自治空间,吸引企业到该州注册和投资。新泽西州的做法,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每年新增上百家企业。新泽西州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新泽西企业信托公司(Corporation Trust Company of New Jersey)”,在宣扬该州公司法律优势的同时,以十分低廉的收费帮助投资商在该州完成公司注册事务。
新泽西州的做法虽然引起其他州的不满,但他们无法单独抵抗,如禁止新泽西州公司购买本州公司股票等,也难于联合起来行动,于是只好纷纷加入到了这一修改公司法、放松公司管制、准许控股公司的行列之中。纽约州于1892年通过了该州的《控股公司法案》。到1903年,最为推崇企业诚信,对公司管制最为严格的马萨诸塞州也加入了这一行列。
直到今天,各州之间在公司法和公司法律服务上的竞争,仍是美国公司能够保持高度自治、公司治理上创新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股票市场 公司时代的土地
股票市场在城市化和公司化的美国大显身手的时代到来了,它的作用和土地在历史上的作用差不多。但走上这一步,仅有控股公司法也许不够,还有《新泽西股票融资法》。
新泽西股票融资法给托拉斯创建者和公司发起人们更大的股票发行自由,可以用股票去收购企业。创立新公司变得更容易,授权资本制度,股票发行通过认购形式进行,初始股东不需要全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度,公司就可以先行成立,并且在新公司成立伊始就可将股票抛向市场。当然,如果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向没有全额缴纳资本金的股东追究责任。
用股票支付也是成本最小的一种并购方式,一般做法是用新公司——收购主体企业的股票(包括优先股或者抵押债券)与目标企业股东换股。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是按着真实有形资产向其股东发行优先股,同时再发行数量相同的普通股。能够这么做,是因为新泽西股票融资法授予了公司董事会酌情确定公司价值的权利。只要董事会对其所确定的公司价值能够提供合理的依据,法院就会认为该价值的确定是合理的,这对传统法律在公司估价上的种种限制是一种突破。
当时,已经流行了按市盈率或收入-资本倍数法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西尔斯·罗巴克公司于1906年进行IPO,由高盛和雷曼兄弟联合承销,就是根据公司有形资产数量发行了1,000万美元的优先股,根据公司210万美元的净利润水平、按7%的资本利润率水平确定股本总额为3,000万美元。
更多以公司自治为原则的公司法、控股公司法和股票融资法等催生了新的企业领军人物——托拉斯和公司发起人,代表性人物是摩根和弗林特。这些人用实际行动促成了现代大型公司这种企业形式的出现和现代股票市场的形成。摩根通过收购重组创建了通用电气和美国钢铁公司等;弗林特通过收购重组创建美国橡胶、全美淀粉及后来改名为IBM的C-T-R公司。美国普通大众进入了股票市场,帮助组建公司,并能通过股票市场控制产业。
到1900年,美国有27个州要求公司向政府报告财务信息,有一半的州规定向股东公开信息,但还没有财务报告内容和形式方面的具体要求。正式的公司信息很少,虚假信息铺天盖地。为了信誉,好人举手,摩根控制下的那些基于股票市场的现代巨型公司陆续开始自觉发布年报和财务信息。通用电气公司从1893年开始,美国钢铁公司从1902年开始发布年度报告,披露财务信息。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在1906年摩根加入公司后也进入了自觉发布年度财务报告的公司行列。
新泽西州吸引公司发起人的公司法、控股公司法和股票融资法在促进企业之间合作的同时,也使股票成为发起人获取创建现代大型公司资本的一种有效工具。在兼并浪潮之前,很少有工业公司股票公开交易。兼并浪潮中大量工业公司股票抛向市场,形成了现代股票市场,可以说现代股票市场和现代巨型公司是一对孪生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