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美国曾经发生过一起类似“碧生源”的案件。一名名为Boca Raton的佛罗里达男子利用邮件和举办各种活动进行虚假的减肥产品宣传。他宣称,他的减肥保健品可以不用饮食和锻炼就能达到大量减肥的效果。他忽悠了将近10万个消费者参与一个临床测试,得到了将近700万美元的利润。他声称得到了一些名医的支持,但是实际上这些医生都不知情。他所说的几位支持此产品的医生,一位只有在墨西哥行医的执照,并不具备在美国行医的资格;一位根本没有用过他公司里的任何产品。他实际上卖的不过是一种很简单的乙酰壳多糖,但是他在广告中大大夸张了减肥效果,也欺骗消费者说得到了一些医学权威的背书。有人向FDA举报了他,经过调查,他的减肥品没有他宣称的那么神奇,而他在宣传过程中存在着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且也涉嫌洗钱。他在被捕后,以500万美元交保。经过一年的侦讯,在2010年,他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到,美国对违反保健品的规定的处罚非常严格。实际上,美国对保健品的政策很完善,如生产原料以及成品都必须严格符合卫生及安全标准。对于保健品的标签,也有严格的规定,除了名称、各种原料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商、包装者、销售商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外,还必须注明该产品不能作为诊断、治疗或者预防任何疾病使用。因为在美国,只有药品才能做出这些关于疾病疗效方面的声明,特别是不能做虚假的保健品广告。名演员都不敢接这样的活儿,所以在电视节目中很少看到像中国那样,有大牌明星做类似的广告。一般只有在专门的健康类杂志中才可以看到相关产品的广告,而且广告措词相当谨慎,总是有遵听医嘱的提醒。企业也会小心谨慎,稍有虚假宣传,就会惹上官司,被消费者投诉。美国食品药品主管机构FDA并不负责膳食补充剂的广告监管工作,而是由“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各司其职让消费者有地方维权。
实际上,类似碧生源的案例很难发生在美国。减肥药如果没有应有的效果,或者里面掺有有害人体的成分,都不能继续在市场上生存。因为美国有完善的制度,也有长期有效、措施得力的监管。中国的保健品全靠广告忽悠,又有不少名人为之站台,在生产和监管上都不够严格。让中国保健品产业走到今天这种地步,监管失控是根本原因,当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成为给钱就过的摆设时,再好的规章制度也形同虚设。希望碧生源事件是个契机,中国政府能够好好整顿保健品市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同时大力加强监管,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的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