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单纯追求利润增长 不能再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

 改变单纯追求利润增长 不能再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


文/方竹兰

    在上个世纪的改革开放实践中,中国围绕着增加人民收入、使人民脱贫致富的目标努力,使经济发展速度一直保持在8%以上,人均GDP从300美元增加到1000美元,实施结果证明当时围绕这一目标的努力基本是正确的。

  但是2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也证明,将中国经济发展目标单纯看成是增加人民收入,单纯以收入看待发展,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片面性。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会因其片面性产生出许多原本可以避免的社会矛盾,进而增加各种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和谐难度,加大社会改革的成本。本世纪内的中国发展目标要在增加人民收入脱贫致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升,才能使中国在21世纪的发展顺利推进。

  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具有五大片面性

  单纯以人民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具有片面性,首先是因为单纯追求人民收入增长并没有从本质上概括出中国发展的真实价值目标与根本价值目标。中国社会发展的真实价值目标与根本价值目标不是钱,不是物,而是人本身,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从人的发展的内部结构看,经济收入的增长导致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当然是人发展的一个重要侧面,经济自由与经济收入有一致性。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收入就是经济自由的重要前提,从贫穷到富裕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但是经济收入的增长,只是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一个最基本条件,既不构成发展的全部必要条件,更不构成发展的充分条件。如果没有其他条件的配合,收入的增长还有可能反过来成为人不发展的起点。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人生不是一个文明健康的人生;奢侈浪费、为富不仁也不是一个文明健康的人生;因钱而疏离、因利而反目也不是一个快乐幸福的人生。所以人的发展与人的收入的增长并不完全成正比。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除开人的物质生活层面的发展之外,更重要的是社会关系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发展,这种发展内在地包括在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中,而不是外在于经济发展。也就是说,在制定经济发展目标时,以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才是真正科学的发展目标,偏离甚至背离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目标的经济发展则是不科学的。人与内心自我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构成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三个侧面,缺一面都不能算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第二,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在中国目前的体制转轨阶段,不利于体制转轨任务的适时完成,很可能会延缓改革的进程,从而降低中国发展的质量。中国的制度现实决定了中国发展的惟一路径是通过改革促进发展,从目前改革阶段的要求看,逐步转变政府职能,将国家集中的过多的权利回归社会民众,从而使民众在自主运用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求发展,是中国可持续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符合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客观需要。实践证明,在政府集中过多权利,民众自身权利还没有得到有效回归的情况下,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往往导致政府利用手中现有既得的权利对民众权利的替代。对政府而言,过多关注了民众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的事情,而忽略了民众自己不能做好、需要政府做好的事情,造成政府职能的缺位。目前教育发展、卫生医疗领域发展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很难说与政府的缺位无关。更严重的是,政府在权利没有回归社会民众的前提下,掌握大量的钱物资源、自然资源和机会、信息等经济资源,民众对政府的监督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又很难做到,由此很容易产生政府官员的浪费甚至腐败,中国的发展成本会由于政府官员的浪费腐败而居高不下,而这种高成本的承担者往往是社会中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从社会层面看,民众的真正发展的更深层次是民众的权利发展。在目前转轨阶段,我们考察一个地区的发展,不能不看收入,但是不能只看收入。要看民众是否更自由、更愉快、更舒畅、更民主、更和谐。这些不是收入简单能够反映出来的。应该有比收入更全面的指标来反映经济发展的综合成效,来全面考核干部的政绩。第三,如果我们将中国体制改革的因素暂时放在一边,假设中国没有经济体制转轨的阶段特征,只是从民众发展的途径看,单纯以增加收入作为发展的目标,也容易存在偏差,这种偏差就是忽视人民在发展中的自主性、责任心。发展本来就应该是民众的自我发展,民众自己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自己去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本从而改变自己的境况,而不是政府完全替代民众设计一个收入增长的目标,然后总像家长一样处处替民众操心,似乎民众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实际上民众责任的承担是民众发展的另一侧面,民众的发展只有靠民众自己在发展中的努力才能实现,只有在承担责任中才能真正发展,人民对于自身利益发展的责任的承担本身就是发展的过程。发展不能靠圣人先哲的神明,也不能靠别人的包办代替,必须靠自己的努力。这一点对于体制转轨阶段的中国人民的发展来说尤其重要。政府的根本责任只是为民众自我发展责任的承担提供制度环境,构建发展氛围。如果我们单纯以人民收入作为发展目标,不提出民众自己在发展中的责任,很可能习惯性地这样做:人民群众只要等待政府的关怀,等待政府的恩赐就可以达到发展的目标了。这样的民众即便是收入增长了能算是发展了吗?不能承担责任的民众绝不是发展了的民众,没有使民众承担责任,过于包办代替的政府绝不是一个成熟发展的政府,那么这样的政府、这样的民众组成的国家也就不是一个发展了的具有国际竞争力创新力的国家。何况政府过于包办代替而使民众真正富裕起来的典型案例迄今为止还没有。反而,我们看到的过多的案例是政府包办代替的结果是民众不仅不能富裕,也不能真正发展。

  第四,单纯提出收入增长是发展目标,可能会掩盖或者纵容这样一种倾向:社会中的一部分人为了自己的收入增长而不惜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将自己的富裕建立在别人痛苦基础上,形成比较严重的贫富差别甚至两极分化,也形成富人阶层对于社会苍生的冷漠无情。在这种情况下,穷人没有收入的增长得不到发展,富人收入增长的再快也得不到人格素质的发展,因为金钱使富人失去了人性与情感,变成穷得只剩下钱的没有灵魂的富人。例如,一些煤矿主的利益以牺牲矿工的生命来换取,而矿工微薄的收入以生命的消失为代价,如此两极分化的局面能够在时下并存,不能不说是与我们发展目标的片面导致管理制度上的片面有关,而且至今还没有有效的措施来遏制这种悲剧的发生又比如,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十分积极,但是为了让老板挣钱,可以让工人遭受种种不公正待遇,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间,没有劳动保护,没有安全设施,没有福利保障,甚至工资被拖欠,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伤害。货币资本所有者对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劳动者人格尊严往往报着轻视的态度,以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当矿工的人格尊严受到践踏,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受到践踏,农民的人格尊严受到践踏,外企的中国员工的人格尊严受到践踏时,某些政府部门却以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为由麻木不仁、放纵不管,这样的招商引资即便能够增加民众的一些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但真正有利于民众的发展吗?真正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强盛吗?严峻的现实正在警示我们,片面地以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的惟一目标,不强调收入增长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性,不强调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我们就没有充分的制度供给治理一部分人的收入增长以另一部分人的权利被剥夺甚至生命被剥夺为代价的异化现象。

  第五,单纯提出收入增长是发展目标,也可能导致为急功近利的经济增长不顾收入增长背后的环境效益,大量投入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甚至从国外引进所谓能提高人民收入的洋垃圾创收,全然不顾当地民众的生命健康和生存环境,破坏自然生态,造成环境污染,殃及子孙后代。我们的资源人均占有率本来就低,自然界没有给予我们足够的天然资源。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为了经济收入的增长,将本来就稀缺的自然资源不计成本地挥霍性使用,致使资源浪费现象普遍存在,相伴随的就是土地荒漠化、水资源枯竭等资源过度损耗造成的生存环境恶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直接降低人民的生存质量,直接伤害人民的生命健康。这样的经济增长增加的是GDP,但GDP的增长带给人民的不是幸福而是灾难。这种连生命健康都不能保证的经济增长不仅不能使当代人民发展,对子孙后代的发展也造成有害影响。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目标理念的成因

  单纯以收入增长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目标的理念之所以形成,并在一段时间内成为现实发展的指导方针,有其一定的客观原因。中国是在传统体制导致人们十分贫困的境地中开始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鉴于当时人民摆脱贫穷落后面貌的迫切需要,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发展是硬道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达到共同富裕。在发展的初期实践中,为了尽快脱贫致富,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特别地关注经济收入的增长情有可原。问题在于进入本世纪,中国基本达到了小康水平,单纯以经济收入的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在实践中产生越来越多的片面性,导致许多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在继续提高人民的经济收入的同时,我们要用反思的态度,审视前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发展目标的片面性,及时调整不够全面的发展目标,提升与完善发展目标,提高发展的质量。使更多的人,能够真正享受发展带来的好处,使每一个人,在经济收入增长的同时,享有公民应有的社会权利,享有幸福快乐的心理满足,得到全面而自由的高质量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完善中国的发展目标本身就是中国在新世纪的发展任务,也是中国新世纪在更高层次上发展的具体体现。

{page}  单纯以经济收入增长作为中国的发展目标的确立,除了中国上个世纪存在的客观原因外,也与我们上个世纪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程度有密切关系。在过去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市场经济一直被认为是比计划经济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而加以推崇,大多数人以为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转化,就是从一种没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向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转化。这种认识,将市场经济制度的功能与生产力发展功能完全等同起来,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就是增加收入,就是让人们的腰包鼓起来,甚至将此作为进行体制转轨的指导思想。实践证明这种市场经济观有很大的片面性。这种市场经济观只是注意了市场经济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忽视了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最显然、最直接的特征是促进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物质财富的增长。但是最显然最直接的特征并不一定是最根本的特征,市场经济制度最根本的特征是比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更尊重人的权利从而更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市场经济制度比计划经济制度更能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把过于集中到国家的创业权、竞争权、交易权、组织权、创新权、财产权等一系列权利落实到每一个民众,使民众在自主创业的同时获得全面发展。权利的应用激发出民众极大的创造性、积极性,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增长。权利的应用还生成新的市场文化,如自由平等、互利互惠、诚信守约、透明公开、竞争公正、创新开拓等现代理念,使中国人从传统人格向现代人格转变,塑造出新的中国人人格,如从自卑依附型向自主独立型转变,从消极服从型向积极创造型转变,从私情人治型向契约法治型转变,从内耗避责型向诚信守责型转变,从保守封闭型向创新开放型转变,从盲从冲动型向科学理智型转变。所以,中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转变,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更深远更根本的目的是促进社会民众的社会权利的发展,促进社会民众的人格的现代化,将市场经济制度的特征仅仅看作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显然是片面的。上个世纪末,片面地强调市场经济的经济增长功能,忽视市场经济对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功能的认识已经造成许多现实难题。如在干部考核制度中,用简单的GDP考核地方干部,强化了各级干部的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增长的倾向。由于只注意到物质财富的增长,只考虑完成本地的GDP,不考虑或少考虑民众的权利、民众的尊严、民众的心理需求,甚至抑制、伤害了民众的权利、民众的尊严、民众的心理需求,许多发展措施与人民群众的发展是背道而驰的。如片面追求总产值增长导致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搞开发区成了侵占农民的土地,却不给农民足够的赔偿,增产超产煤矿忽视安全生产、矿难频繁,贫富差距过大,忽视教育公平、医疗公平等等,现实已经并正在继续给我们以教训。

  单纯以经济收入增长作为发展目标的确立,还与我们对于造成民众贫穷落后的原因的认识不全有关。民众贫穷落后的原因很复杂,有自然条件恶劣的原因,有自身素质低的原因,有政府财政支持不够的原因,这些方面的原因我们往往关注较多,但是有一个原因我们关注并不多,甚至忽视,那就是允许、扶助民众劳动致富的权利制度缺失。某些社会群体的贫穷落后的根源不完全是自身素质或自然条件恶劣,更多的可能是他们应该享有的自由创业、迁徙、竞争、交易、教育、医疗等经济活动中的权利被抑制甚至被剥夺造成的,我们在解决这部分人的脱贫致富问题时,就不能只是用钱扶贫,更应赋权扶贫,赋予自由、赋予尊严扶贫,帮助他们组织起来,提高创业能力,提高人力资本创新力扶贫。从实践经验看,我们在过去很长时间,将扶贫的重点放在给钱给物,虽然在短期内有一定的扶贫效果,但是从长期来看,效果并不理想。所以实践也告诉我们,赋权扶贫、尊重扶贫、能力扶贫更重要。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特征,应该在已经提出了的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提出民主自由发展观,以民主自由看待发展。我们应该真正认识到,如果舍弃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根本目标,忽视人的权利与尊严,即便我们注重环保,注重节约,还是没有真正找到发展的真谛。人的发展是衡量财富增长目标的准绳。生产力发展服务于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是主导生产力发展的,人格尊严是比盈利更根本的目标,因为人的物质需求是人的基础性的需求,而人的社会和精神需求是更高层次的需求,以此衡量发展的质量才能全面反映发展的功能。财富的增长带来人的不发展,那么财富目标就是似是而非的。有利于人的发展的生产力发展是需要的,损害人的发展的生产力发展则是不能容许的。

  所以确立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必须非常明确的是,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的同时也必须满足人们社会精神的需求。也就是说,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人们的富裕,也是为了人们的愉悦、尊严、和谐、自由、民主。追求物质财富的增进并不是经济发展终极目标,所以科学发展观与民主发展观相辅相成。不仅社会对于个人是如此,就是每一个人在追求财富增长的同时也要考虑自己的全面发展。每一个人物质财富增长的同时,就他与社会关系而言,人格尊严以及人的权利应同时得到尊重与完善,而不是被抑制;就人与自己的关系而言,人的真善美品格同时得到升华,而不是消失。将人的权利、人格尊严、人的真善美品格的提升渗透到中国经济增长发展的全过程,这样的发展才真正是一种可持续性的高质量的以人为本的发展。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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