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新技术有时也让世界变得麻烦。

比如,过去你的女朋友生日,送上一条高仿手链足以讨得欢心。但是,现在没那么简单,她可以马上掏出手机就进行扫码,天使瞬间变魔鬼。 扫码的确让许多人魔性大发,传说中的“魔鬼客户”要买一款产品,必先在网上疯狂搜索,哪里是货比三家,而是货比千家!然后再到实体店反复咨询,“我虐商家千百遍,商家待我如初恋。”最终却是扫码记号扬长而去。总算等到要在网上下单了,不把团购、分期、试用什么的统统用上,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智商。产品要有点问题,马上就会投诉、退货、发微博,数弹齐发。 遥想过去,那时的顾客完全就是顺民,是奴隶,走进供销社或是百货公司腿都在发抖。市场经济与商品社会让消费者们接受了第一次启蒙。而互联网带来第二次启蒙更可怕,消费者越来越全知全能,这回可真的成了“上帝”。厂商们要面对史上最严苛的消费者! 他们要低价,要优质,要好的服务——现在卖马桶的也得说是“排泄解决方案提供商”。关键是,除了这些以外,他们还要情感。 公正地说,消费者其实不是变成“魔鬼”了,而是还原成了人,或挑剔或慷慨或神经质,总之有血有肉的人有的毛病全都有。最关键的是厂商如果不把他们当成一个个具体的存在,他们就会魔性大发,越来越偏执,走向极端。 回溯来由,工业化强调的是“规模经济”,把“消费者”视为一个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业化就是一种“祛魅”,用量产代替创作,用标准化代替灵性,用物质淹没人心。 现在,互联网与新技术则是一种返魅,把心招回来。对于产品与消费者来说,都在还魂。 消费者变得像“魔鬼”,只是返魅时代磨合期的表象,消费者也还有“天使”的一面。未来的竞争中,产品比拼的是其中注入的情感、情绪,产品会向智能化、个性化、多品种快速发展,这才能去迎合一个个具体的面目清晰的客户。 而消费者对产品,对厂商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最初表现在权力上,认知不断增加,话语权不断增强。然而,当真正把他们当成“人”之后,他们会变得成熟,从要求权力最大化到要求价值最大化。这也应了现在销售人员常说的,不要与顾客讨论价格,要与顾客讨论价值。消费者会逐渐参与到价值创造中来,把对产品的感受与见解反馈给企业,也参与到了产品的改进与创造中。消费者的参与互动,有一个重要的好处,会让他们觉得自己与这个企业有真正关联,从而认可这个品牌。 为什么我们的手机叫智能手机?因为同样型号的手机,到了不同的人手里,都会进化得不一样,智能也不一样,这与主人对手机的理解、熟稔程度有关。有的手机进化得幽默,有的手机堕落得无趣,有的手机有美感,有的手机很恶俗。等待消费者的不只是智能手机,还会有智能电视、智能汽车直至智能地球。产品与消费者正从工业化的灵魂深处走出来,返魅时代会释放更多汹涌的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