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经济自由的全球化:全球化为什么可行》
但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是出于环境监管政策的考虑,把企业从一个国家迁往另一个国家,或者从国内的一个地方迁往另一个地方,那也可能是完全合适、对各方都有利的。激进的反全球化的批评者们的一个观点是,这会破坏地方的自治权。可是,环境监管方面存在差别恰恰是这种自主权的自然的表现。在处理本地的环境外部性问题的时候,收入、偏好和地理位置的差异完全可能让不同的地区或国家采取不同的环保标准。如果污染企业要从标准较高的地区或国家迁往标准较低的地区或国家,这个世界无疑会得到改善。高标准的地区或国家能够消费污染产业的产品,而不必在本地生产,同时低标准的地区或国家的经济能更加繁荣,以补偿它们对于污染的更大度的容忍。 对此观点的反驳是,企业可能利用所谓"监管套利"来破坏高标准的地区或国家的监管。这种危险显然是存在的,然而合适而正确的反应应该是:地区之间并不是处在零和博弈之中,某个地区如果在污染产业方面拥有比较劣势,那么就会在非污染产业上拥有比较优势。 而且在实际上,所谓环境监管发生恶性竞争的证据不足。研究显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监管正变得越来越严格,部分是来自政治压力。34实际上很明显,污染的大气和水源在吸引跨国公司的时候是很不利的条件,因为这会导致外国的职业人员不愿意前来工作和居住。显然,许多国家都发现,执行环境监管是困难的,因为当地的行政系统软弱或者腐败。但有两点很清楚:第一,发展中国家几乎所有的环境退化都与外贸无关,例如,德里在冬季由于燃料导致的空气污染;第二,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制度的发展(这是受到鄙视的"新自由主义"或"公司主义"全球化时代最吸引人的特征之一),正如本书第二部分所讨论的那样,极大地加强了当地环境保护团体的游说能力。 在高收入国家,同样确定无疑的是,环境保护标准在过去二三十年正在竞相提高,而不是恶性竞争。随着监管的加强,地方的空气和水源的质量大有提高。如果还没有做到,经常是因为农业的保护主义政策导致化肥的投入太多。布琼·隆伯格在《多疑的环保主义者》一书中举出了很多例子,表明在过去几十年里高收入国家的地方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35批评者们可能以为,目前的监管标准还不够严格,但他们不能否认改善的大趋势。

最后我们再看看世界贸易组织的角色。批评者们指出,它在本质上是仇视环境保护监管的。他们所引用的证据是世贸组织中发生的一系列纠纷案例,例如,"金枪鱼-海豚"案件--美国和墨西哥之间关于美国禁止进口用可能杀死海豚的渔网捕获的金枪鱼的争执;美国对委内瑞拉及巴西之间关于美国执行的清洁汽油标准的纠纷;还有美国对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和泰国关于限制进口用威胁海龟生存的渔网捕获的小虾的争执等。可是,在所有这些争执中,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前身的关贸总协定--都没有否定美国保护环境的权利,而是坚持认为:美国不能对国内产品和外国产品进行歧视(例如在清洁汽油的问题上),美国没有权利单方面决定何种行为方式,特别是在标准不合理的情况下。例如在有关小虾进口的案例中,美国禁止进口所有来源的小虾,包括人工养殖的部分,这对于海龟的生存其实没有任何威胁。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