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洞悉美国次贷背后的秘密:次贷危机》
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混业经营的趋势导致了银行经营日益"全能化",金融产品创新大量涌现,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大量发展。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均在40%左右。 表外业务一般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担保类业务,即金融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二是承诺业务,即金融机构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三是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即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表外业务处理对金融机构来说意义重大:当资产以真实出售的方式过户给特设信托机构,金融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已放弃了对这些资产的控制权,会计准则允许金融机构将已证券化的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上剔除并确认收益和损失。《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的资本和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采用资产证券化的表外业务处理,就可以把证券化的风险资产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降低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资产总额,提高资本充足率。 由于相当一部分证券化产品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市场无法得到关于金融机构经营及投资策略的充分和准确的信息,一旦出现问题,短期内无法确知问题的严重程度,导致市场出现各种负面的猜测。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为避免声誉上的损失,往往会承担该特设信托机构的部分责任或损失,使原来设计的风险隔离失效。

场外交易踪迹难觅 根据交易方式,可将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文易。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所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保证金,同时负责进行清算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交易的是标准化的金融合同,市场流动性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