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以清华大学为名办的培训班,以邀请名人做讲员为号召,而实际培训中这些名讲员均未出台,因此构成违反约定,被诉讼到法院。不过在我看来这个现象实在是太普遍了。现在中国的培训班多、论坛多、会议多、颁奖活动多,而这些活动的新信息量少、实际的解决问题能力弱、场面效果大于内容效果的现象是一大通病,其中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是在宣传与招募观众的时候宣称“拟邀请”一大堆名人,而到最后活动举办的时候,实际邀请的人一大半不是“拟邀请”的人。有意思的是这种现象似乎也是一种很自然的做法,很少有人质疑其中的问题,这次这个诉清华大学的诉讼还算有点当然中的不寻常呢。
我经常发现自己也在被“拟邀请”之列,这一方面说明我在场面上有点面子,但在另外一方面我也觉得不舒服,没经过我的同意,我就算被“拟邀请”了,我将来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出席,那算我大牌不去,还是我没信用不去啊,那可能会让参与者对我形成不良感受。往往交涉的结果也很有意思,主办方客气的就说,“啊,我们人还没招到合适的时候,还没决定办不办,等正式办才正式邀请你。”而不客气的居然是说,“我们说是拟邀请你啊,也没说正式aihuau.com邀请你,正式活动请不请你我们还没想好”,那完全是一付很看得起我但还没有那么看得起我的派头呢。“拟邀请”说到底就是一种忽悠术,是一种人骗鬼鬼骗人的连环套,拿活动的名头、“借来的”虚主办单位名头、“拟邀请”的名讲员的名头蒙社会上的听众,再用虚主办单位的名头与所谓的总裁企业家听众的名义蒙那些“拟邀请”的讲员,当然之前还用所谓的总裁企业家听众和那些“拟邀请”的讲员名头蒙来主办单位,有这三蒙加上广告招商、网络报名,手段高的生意就成了,再正式邀请一二在“被邀请”之列的讲员,再加一帮莫名其妙的讲员,就真的开张了;而运气低点的,就可能弄不起来,因为一切都是“拟的”,所以也可以心安理得地相当于啥也不发生地算了。坦率地说,现在能开坛忽悠的名讲员全国加起来也就那么几个,所以无论是档期还是出场费,可以肯定地说,那些声称“拟邀请”的机构大半是邀请不来或者有意不会邀请的,所以摆明了“拟邀请”就是蒙人的,而且蒙成了习惯。所以去参加这样活动的人,留心这类“拟邀请”的广告,要是那样的活动实在离“拟邀请”的太远,你实在应该告他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