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走出单位》
许多人有这样一个疑问,就是级别相同的中外雇员能否有同等的权力去调动资源来完成公司的任务和使命。这个疑问的提出是基于一个基本判断:本地雇员无法拥有和同级别的外籍雇员等值的企业资源。但这不是事实。本地雇员不仅在相同级别上,甚至在不同级别上也能拥有和外籍雇员同等的企业资源。而且,如果我们愿意,还能拥有更多的资源。说到底,这不是国籍身份问题,而是影响力问题。对资源的获得和利用通常不是靠权力来实现的,而是靠影响力,也就是我一直在讨论的领导力。权力是有用的,它可以让我们支配组织规定的权属资源,但假如我们不能充分而有效地使用这种资源,它就会在我们的权力不变的同时被削减,比如由于预算使用不当或达不到工作目标而导致预算减少甚至取消,这样的事情既发生在本地雇员身上,也发生在外籍雇员身上。而一旦拥有了领导力,我们的影响力会使我们获得比自己的权属资源更多的资源。有一位部门经理就获得了这样的影响力:他主持的项目因其创造性和卓越的业绩而受到总部的认同,所以从第二年开始,项目预算便增加了一倍多,而从第三年开始,他的团队已经不需要再进行预算申请,总部主动给他们划拨预算,而且主动把项目的中国部分延长一年。这在跨国公司里不常有,但的确做得到。而与此同时,另一位比该经理级别高的外籍雇员由于其治下的项目收益不佳而遭至预算和编制缩减。 建设创新能力

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是创新能力的根本体现。什么是创造性方法呢?别人没用过的、效果更佳的方法就是创造性方法。创造性方法的产生并不难,谁都能想出一堆来,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有主动的意愿去尝试,是否有能力去说服他人和我们一起去尝试。我们的意愿和游说能力受制于我们的使命感和创新热情,以及我们对工作质量和生命质量的追求。 民间则有一种通俗的道理:做好也是做,做坏也是做,何必不做好一点儿呢?这是个人价值观的问题。 有人提醒我关注传统文化的影响,这种提醒是有道理的。创新的意愿还受制于勇气。从幼年起,父母就告诫我们“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提醒我们要“随大流”,遇事别挑头儿,免得吃亏。这种教诲使我们不愿挑战既定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不敢挑战权威,害怕因此付出代价。而这种做法的真正代价是许多人还没有认识到的,那就是平庸和领导力的丧失。中国人普遍有种自私的搭车心理,就是自己不出头但希望别人出头。如果出头的人达到目的或者受到奖励,自己便能跟着受益;如果达不到目的或受到责罚,自己也没有损失。大家都这样想,自然也就没有人出面质疑或挑战既有现实,创新也就无从谈起。这是制约本地雇员领导力建设的文化因素。 无论在何种体制内,质疑和挑战既有现实的人都可能不受当权者欢迎,唯一的区别是:在单位体制内肯定不受欢迎并要受到责罚,而在跨国公司体制内如果方法得当,是有可能促成变化的,即使达不到目的,也不必受责罚。但要注意的是,方法要得当。什么是得当的方法呢?就是理性的、建设性的和符合组织程序的方法。还要注意的是,挑战的对象必须是清晰、具体的现实,并且一再被证明是无效或错误的,为多数人所反对;与此同时,你提出的改变方法必须是具体和行之有效的,而不能是想当然的、实验性的、含糊或笼统的。你可能要说,这么费力的事,又可能得罪人,我何苦为之?能给我一个理由吗?我能给出的理由只有一个:不纠正这种既有的现实就不足以实现工作的有效性,而失去有效性就根本谈不上建设领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