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要想进驻超市,就要给采购员“进场费”。这一超市行业的“潜规则”让沃尔玛的采购员廖某发了一笔横财,但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11月18日,记者从福田警方获悉,香蜜湖派出所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成功破获一起商业贿赂案,涉案金额达12万元。目前收受贿赂的采购员廖某已经被检察院逮捕。
据介绍,今年9月份,香蜜湖派出所接到沃尔玛总部商业调查部负责人报案,称公司接到山东一家鸡蛋供应商的举报信,举报沃尔玛采购员廖某向该公司索要2万元的“进场费”,否则不给予推荐进场。沃尔玛公司通过查询内部销售记录、毛利波动情况等,认为廖某存在索贿嫌疑,希望警方介入调查。 接到报案后,香蜜湖派出所探长冯永铭认为这是一宗新型经济案件,于是立刻向派出所领导汇报。由于案情不明,仅仅是一封检举信,派出所决定一方面向福田公安分局汇报情况,一方面积极着手先期调查。为了收集廖某收受商业贿赂的证据,冯永铭探长与沃尔玛内部员工做了大量调查走访工作,终于查明,早在去年,廖某确实向山东的鸡蛋供应商索要了2万元“进场费”,但狡猾的廖某并不见面接受现金,而是让对方把钱转账到一个账户上,后来警方查实,这个账户是以廖某一远方亲戚的名字开户。警方调取到廖某用这一账户取款的录像。 就在警方进一步收集证据时,沃尔玛总部一员工无意中发现廖某在洪湖公园与一供货商见面,并收取了一张银行卡。由于沃尔玛有完善的举报机制,该员工向总部举报了这一事实。警方掌握了这一事实后,连续几日跟踪廖某,很快发现几天后,廖某前往银行取款,而取款的账户的开户人正是这家供货商的责任人,卡上共有10万元。证据确凿,10月15日,警方将廖某刑事拘留,10月23日,廖某因涉嫌商业贿赂被检察院逮捕。 11月18日,为感谢福田警方净化市场环境,沃尔玛公司特别向福田警方赠送了牌匾。记者了解到,虽然沃尔玛采购员进行采购有严格的上报流程,但早期选择推荐哪家供货商,采购员有一定的主动权。因此,收“进场费”似乎已经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据沃尔玛总部资产保护部高级总监王玉雄介绍,沃尔玛非常重视“诚信”,一直三令五申不允许采购员收受供货商礼物,并建立了一系列机制防止商业贿赂案发生。“沃尔玛一直向供应商强调,一定要抵制这种‘潜规则’,如果遇到有人索要‘进场费’可以直接向总部举报。”王玉雄表示,这个案件就是经供应商举报最终查实的。作者: 罗秋近 温现青 任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