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新营销》2008年11月刊
魏武挥
Campaign,这个英文单词是很难用中文准确翻译的。它在某些场合可以翻译为策划,在另外的场合可以翻译为活动。但是,就活动本身,是不涉及传播问题的;而就营销策划而言,不涉及传播问题,不是好的营销策划。
商业组织的宣传行为,本质上是追求传播。传播得越广(知名度)越好(美誉度),则对产品销量的帮助就越大。无论是广告,还是公关,Campaign都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是活动(或者文案,或者图片视频)本身,一个则是如何将前者传播出去。
在传统的营销方式下,传播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传播工作交给了一个名为“Media buy”(媒介购买)或者类似名字的机构完成。这个机构的主要工作是调查各种媒介的覆盖度(报刊杂志是发行量,电视广播是收视率、收听率)以及这些媒介的受众群体,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媒介广告或公关投放价格的谈判。我们可以从很多广告中看出这种思维逻辑。一个极端是极度重视广告的艺术创意,比如阿迪达斯的奥运广告,这种广告需要受众开动脑子去理解。另外一个极端是极度不重视广告的艺术创意,只追求铺天盖地的媒体覆盖,这种广告本质上是把受众当成傻子。
Communication(我更愿意使用英文,因为在中文语境里,对应的译法—传播,并没有相互沟通的意味),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下,从来不是一个最关键的Issue。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互动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们逐渐意识到,传统的营销模式要升级为新营销。但新营销的核心究竟是什么,很多人并不明白。新营销,并不是在传统的营销上添加了一个媒体购买的对象。新营销的核心在于,Propaganda(宣传)向Communication(沟通)的升级。也就是说,目标对象从面容模糊的大众向真实的、活生生的、会说话的“人”转变。理解了这个,就可以理解“新媒体不是媒体”的说法,因为在传统的aihuau.com语境中,承担大众传播职责的媒体是宣传的工具,而不是沟通的工具。新媒体,是一种互动的平台。逻辑上再推演一步,就是一个广告或者活动的传播力度的KPI考核,不应该仅仅是覆盖了多少(有多少人看到),而应该是卷入(Involve)了多少(有多少人参与进来和你互动)。
于是,把广告投放到电梯(或者厕所的尿兜上)里那个小小的液晶屏里是新营销方式吗?不,那只是多了一个媒体投放渠道罢了。
是不是现在就应该考虑一个活动的策划案实施起来有多少人会参与?等一下,先考虑这个问题:这些人为什么要参与?第二个问题:通过何种方式让这些人知道这个活动以及参与?前面那个问题则是排列在第三位的。
第一个问题和创意有关,越是有趣的活动就越会有人参与。请注意,是有趣,不是很有艺术品位。另外,考虑到人都是趋利的,所以,有奖比赛、产品免费试用申领,都是能够吸引人愿意参与的活动。这是任何一个稍微有些资历的营销人士都知道的手法。
但第二个问题更为重要:我们究竟采用何种方式告知那些我们想让他们参与的人参与到活动中?这就是传播问题了。比较惯常的做法是为这个活动大做宣传广告。但这种广告真正意义上的影响力只有一层:看到广告的人。如果没有新媒体的话,也只能这样了。
最近异军突起的SNS(社交网络)网站开心网非常红火。它有两个标志性的游戏:抢车位和买卖好友(严格意义上说,这个游戏不是它的发明)。这两个游戏卷入了众多用户参与。事实上,这不是网站和用户之间的游戏,而是用户和用户之间的游戏,网站只是提供了一个玩游戏的地方罢了。
网络游戏之所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超越了单机版游戏的道理就在于,这种游戏的玩法是人人对战,而不是人机对战。当然,人机对战模式下计算机再聪明也有限是网络游戏比较红火的原因之一。但人人对战的一个不易察觉的现象是:每个参与者都是某个游戏(或者活动)的传播者,因为他需要有更多的陪玩的人,于是他会去传播:嘿,一起去玩把魔兽怎么样?
SNS,事实上是策划活动非常好的传播工具之一。国内任何一个有规模的Web2.0网站,能够深度影响到的用户(也就是所谓网站的Fans,极度关注网站的各项活动)其实并不多,也就是不超过万人级的规模。一个活动或者广告部署上去,如果能够借助这些用户进行传播,就会卷入更多的人。张三可能不太会关注网站又在搞什么有奖活动,但他的朋友李四参与某项活动时,他关注到这项活动的概率会更高。换句话说,新营销中的传播套路应该是这样的:大众传播当前锋,人际传播跟进扩大传播范围。
通过新媒体平台实施的新营销,可以借助到“传受双方”迅速转化的便利,让本来是宣传的对象—受众,变成一起传播的传播者。Campaign,不仅要策划出更加吸引人的方案,还要策划出让他们有效参与且同时变为传播者的路径。
这正是新营销策划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