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梦/文
又见地下炒金“爆仓”(期货术语,高损额超过了自有资金)事件。8月29日,市场曝出黄金投资知名人士张卫星执掌的北京高德黄金颐合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高德黄金)出现巨额亏损。张卫星坦承,在7月15日至8月下旬国际金价暴跌期间遭受重创,名下所有公司一共亏损1.8个亿,其中高德损失3500万。
从去年的“上海联泰炒金案”,到前几个月的“华夏交易所案”,再到最近曝出的高德黄金巨亏,业内对于此类事件的法律界定的争议声再度泛起。市场上开始出现种种声音:进行这种黄金期货交易以及“爆仓”仅是高德黄金个案吗?全国范围内这种非法交易规模到底有多大?
中国黄金协会秘书长郑润祥表示,目前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可以提供合法黄金现货、期货交易服务,而现在全国约有7000家公司非法从事黄金期货交易。在黄金价格剧烈波动以及国家加强外汇管制的情况下,这些公司的倒闭是必然的,而且“爆仓”现象亦会在近期成批量陆续出现。
当前,中国黄金市场处于多头管理之下,现货市场归央行监管,而期货市场归证监会监管,但二者现在没有形成合力。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很多非法从事黄金期货交易的公司趁虚而入。高德黄金正是利用了监管漏洞,打着“现货延迟交易”、非期货业务的旗号,规避了央行、商务部和自证监会的监管。而实际上却是坐庄利用客户和自有资金投机境外黄金期货。
目前规范黄金市场风险控制的法规只有1983年版《中国黄金管理条例》,新的《黄金管理条例》一直没有正式出台,管理层即便发现问题,也苦于没有依据而陷入尴尬之境。原本黄金市场就有很大的风险,再加上缺乏监管导致的道德风险,出事的概率必然很大。
有关专家指出,一个成熟的黄金市场,需要有健全的机制,强大的产业和规范的管理作支撑。对中国黄金市场而言,规范市场运作显得尤为重要。中国金融监管层应借助高德黄金事件进行彻底反思,及时清理和废止与黄金市场运行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下的黄金流通法律法规。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形成合力,加强联合监管,尽快结束现货、期货交易灰色地带无人管、无法管的现实。
黄金市场开放以来短短几年的实践表明,只要监管得当,黄金市场完全有理由也有实力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方面占有一席之地。我们也相信,如果能突破现有监管方面的阻碍,黄金市场甚至金融市场都会迎来一个生机盎然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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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
……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八十九条任何机构或者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一)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二)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三)(《刑法》修正案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