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代国、苏 华
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之外,通过合同形式确立的一种较高水平的生活保障。其最主要的特点是较高的保障水平和灵活的保障程度。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
中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跟不上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国民收入分配已经向个人倾斜,企事业单位还要负担日趋繁重的养老费用,其弊病越来越明显。中国目前正在发展和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可以预见,随着退休制度改革的深入,由国家和企业单位负担个人全部养老费用的方式将不复存在。而随着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商业养老保险在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中国逐步进入老龄化国家,无论是年轻人为了缓解未来压力,还是老年人为了减轻子女负担,同时自己过一个安逸的晚年,都会使购买养老保险成为时尚。最近,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与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栏目,就城市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市的城市户口居民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结果63.0%的居民认为有必要在国家统筹保障之外再行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蛋糕究竟有多大?
按照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的划分标准,中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43亿人,占总人口的11%,预计2020年将占17.2%。与此相对,初步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总体覆盖面很小。基本养老保险仅覆盖1.88亿城镇人口,5,374万农村人口。保监会的统计显示,2006年中国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收入为626亿元,占GDP比重不足0.5%,人均保费不到50元。商业养老保险市场蛋糕巨大,其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出来。
中国的现实国情和国际实践,决定了商业养老保险在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是低保障、广覆盖,主要用于满足人们的基本保障需求;受城镇化水平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制约,企业年金制度还难以惠及广大的社会群体。从世界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趋势看,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养老责任逐渐趋于平衡,市场化的商业养老保险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目前中国大量的老百姓商业保险意识淡泊,保险公司运作商业养老保险的经验不丰富,这些都是制约商业保险发展的瓶颈。对此,首先国家应积极创造一个有利的宏观环境;同时商业保险公司也应该加强险种开发工作,制定完备的养老保险条款;而整个行业也要加强竞争意识,推行“顾客满意”经营战略,这样才能在养老保险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