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什么是垄断?什么是垄断行为?哪个企业有可能被第一个被反垄断?正在成为时下公众关注的热点。
面对《反垄断法》,不同的企业表现出不同的心境,有不安者,有窃喜者,也有旁观者,不安怕反到自己头上,窃喜者则希望《反倾销法》能帮自己把强大对手打倒。实际上,把《反垄断法》当打击竞争对手工具的想法是可笑的,《反倾销法》不是保护落后企业的工具。
最近,国产彩电企业心情很复杂,市场份额不断下降,盈利能力令人担忧。原因到底出在哪里?国产彩电企业给出的答案是:“外资品牌低价倾销,家电连锁搞市场垄断”,唯独它自己什么责任也没有。
这是很可笑的解释。外资品牌是否倾销,早有人论述过,政府会不会反倾销?我们拭目以待,此不多言。这里只说说家电连锁是否有垄断嫌疑。
说国美、苏宁有垄断嫌疑者,理由是:国美、苏宁一线市场占有率超过80%,“这就是垄断嘛”。
实际上,《反垄断法》从来没有对“垄断”如此定义过,高占有率不是垄断的先决条件。《反垄断法》确立一个基本立法原则,那就是“反垄断行为,不反垄断企业”。你的市场占有率很高,对市场的影响力很大,但是,这不足以构成认定你存在垄断行为的依据。也许你是一个大家公认的垄断型企业,但是,只要你未凭借垄断优势实施垄断行为,借以获取垄断利润、打击竞争对手,《反垄断法》不会给予制裁。
垄断企业的形成,并非都是不合理的。市场机制之下形成的垄断企业,很有可能因为这个企业机制好、产品竞争力强、营销战略得当,不一定借助了不正当竞争手段。比如格力空调,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空调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远远超过竞争对手,但是,公众并不认为它是垄断企业或存在垄断行为。相反,大家认为格力空调品质好、企业管理理念先进,理应得到这个结果。
家电连锁在中国的发展堪称奇迹,我们看,这些年许多产业都被外资品牌超越了,但是,家电连锁自诞生至今,一直是本土品牌霸居天下,在美国赫赫有名的百思买,到了中国不得不蜷缩上海一隅。可以说,本土家电连锁的快速成长,完全是因为踩准了产业发展趋势的鼓点,并迅速建立起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结果。
真要从占有率角度看,我们也很难得出家电连锁存在垄断的结论。目前,家电连锁总销售收入约在2500—3000亿元。这是什么概念呢?中国家电一年销售收入约为8000亿元,也就是说,大连锁占据的份额不足40%。我们知道,在美国,以百思买为首的家电连锁,占据市场份额超过85%。
垄断行为最显著的特征是垄断利润的获取,以及利用优势地位打击竞争对手,破坏正常市场秩序。家电连锁的最大特点是降价,不停地降价,和垄断利润背道而驰。我们怎么能得出垄断的结论呢?
国美每次收购,都会引来媒体乃至消费者对“国美是否会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疑问。实际上,这样的疑问是没有意义的。家电连锁的盈利模式是“多销盈利”——多销才能多赚,多销可以从供应商那里获得更高、更多的返利。而多销的最有力方式,就是降价。举一个例子:2008年以来,空调涨价的呼声很高,但是,空调价格最后-爱华网-并没有涨上去,或者涨得并不多,为什么?这里面就有以国美、苏宁为代表的大连锁的贡献,因为大连锁坚决反对涨价。我们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大连锁起作用,今年消费者买到的空调会是什么价格。
实际上,市场占有率高,不一定利润高。格兰仕微波炉市场占有率可谓高,常年保持在50%以上,但是格兰仕并没有获得垄断利润,我们知道的是:“格兰仕微波炉一台只挣5毛钱”。
因此,反垄断,不应成为某些无竞争力企业“借刀杀人”的刀。那些经过摸爬滚打历练出来的强势企业,我们不仅不应该反,更应该尊重,因为它们代表了中国企业的形象和实力。如果《反垄断法》成为“枪打出头鸟”的工具,它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