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国似乎灾难连连,大雪灾后大地震,大震灾后大水灾。这些灾难看似坏事,但我们也完全可以转变为好事,至少就公益方面我认为有足够的机会学习新道。
其一,公益的常规性。公益是个专业,公益不当过滥则易滋生依赖或懒惰。所以公益工作需要有更多更加细分的专业组织、专业人才、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今年的灾难既显示出我们在这方面的不足,更显示出需要为专业公益组织与专业公益人才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有人说,四川震灾是中国NGO与志愿者工作的黄金起点,此言或许不虚。但要转化为现实,还需要政府对NGO与志愿者严紧的控制规则有所放松,有所法制化而非行政管制化。
其二,公益的透明度。汶川大地震中捐款如潮,不少人甚至攀比谁捐的快、谁捐的多,那我现在问一句你现在知道你那些钱流到哪儿啦?你捐得那些快钱真的那么快用到了灾区么?不少政府背景的社会公益团体(GONGO)在今年的灾难中获捐甚多,现在非议也多,原因在于其非透明性——一个人捐的钱与另一个人捐的钱,不管多少,均投在一个钱库中,最后虽则告诉你我做了什么,但是它不能告诉你每一单钱用在何处、何时用的,用的成效如何?它说的那件事情总共花了多少钱,是不是大家的钱就做了那点事情?中间是个大糊涂帐,最后是个不了了之的结论,纵有审计,其实也无法审明其用度与分寸。不透明的“黑箱”公益中最易滋生偏差与弊端。
其三,公益的高制度。公益正因其不自交易竞争而来,又借崇高道德之名,所以公益既易受人推崇,也易使人麻痹对其制度的关心。适当的公益,应有特定的目的(不应泛公益)、有特定的用项(不应大而化之)、有特定的预算或募捐额度(不应越多越好)、有特定的运用说明(不应由持有者随意处分),以此为准,可见我们在今年灾难中的大大小小的公益组织在特定的约制规则方面普遍疏忽,而却呈圈钱占地状,当灾难告一段落,我们就可以看到各公益组织的口袋已就变得鼓起大小不一地摆在那儿。在我们这种公益组织机关化与个体户化的时代,特定项目式约制方式是较一般信托捐助更有制约意义的模式。
其四,公益的草根性。政府组织也有公益性质,但行政目标总有其角度、层面与考虑的流失,因此我们一般所论的公益是指非政府角度的公益,是济行政之偏的公益。在今年的大灾难中,政府反应处在主导地位,保证了反应效率,但很显然在细致化、多样化、动员性之满足各种灾民群体的需要方面,政府行为显然不足,看了现在震区安置点上诺大的灾民群体无所事事就知道这种不足是什么。公益组织不能简单地跟在政府后面,做政府想法的执行者,而应做政府的统一举措外的多样化补充者,做政府偏差的独立纠补者。
其五,公益的平俗性。今年的大灾难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效应就是即使普通人甚至乞丐都认识到公益之举,匹夫可为(不只是到你很富、不只是到你很成功的时候才应做)。当公益成为每个人可捐、每个人可志愿参与、每个人可有所关注与学习的时候,更多人对公益的知识、经验、技能有所掌握,从而改变了我们社会的(爱华网)公益文化与公益行动的基础,也使我们社会可获得更好的公益氛围、公益人才、公益构想,也使我们这个社会中可能有更多有公益人格者脱颖而出。
灾难打破了生活与社会过去的常规,也使常规反应与救济机制显得不足,这才产生了对于公益的急迫需要,而因为我们过去的公益反应机制相对幼稚单薄,因此才产生了对于更成熟丰富的公益机制的需要。但这种需要转变为现实还需要选择:政府公益管制尺度的选择、公益组织路线方针与运行模式的选择、更多有公益潜质者对从事专业(不一定是专职)公益工作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