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如剑论是我在《品牌如剑》一文中,对于自己之品牌思想的阐发和论述,首发于2008年6月13日的爱华网,并旋即被多家专业网站转载和转帖。
品牌如剑论的核心思想,是以品牌喻剑,拿剑来比喻品牌。认为一个品牌,可以当作一把剑来看待,其认识和实践之过程与内涵,两者是完全相通的:
生命过程相通——一把剑要经过想剑、铸剑、用剑、收剑四个阶段,一个品牌也要经历创意、打造、使用、收藏四个环节。
外在特征相通——一把剑有器、型、锋、芒四个层次,一个品牌也有资源、形态、质量、精神四种境界。
组成元素相通——一把剑所涉的六种元素:炼剑炉、木炭火、风箱、锤子类、山泉水、磨剑石,分别对应一个品牌所具有的七个方面:市场、客户、环境、决心、清醒、对手和毅力,同时,炼剑师对应以企业家为代表的企业团队。
内在本质相通——一把剑的本质使命就是进攻和防御,一个品牌也如是。
利害关系相通——一把剑可以成为行善的利器,也可以成为为祸的本钱,一个品牌也如是。
审美情趣相通——一把剑与一个品牌,身上都饱含了纯粹的功利的诉求,都是由人所造,处处都体现着强烈的人性的色彩。
这六种相通性,便构成了品牌与剑的高度的同一性。
因此,我把剑比喻品牌,以品牌喻剑。
这就是我提出品牌如剑论的理由。
初衷,为的是赋予品牌抽象的概念以一个具体而适宜的形象,使其变得易于捉摸和把握。这个形象,即是剑的形象。
品牌如剑论为我们认识和实践品牌,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一个有用的思维工具,和一个鲜明的参照识别系统。
这是一种独特的品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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