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万科地震捐款
弦高犒师是一个流传两千多年的故事。春秋时秦国的军队准备突袭郑国,到了离郑国国境80里的滑国,被正在此地贩卖羊牛的郑国商人弦高得知,他作出个大胆的决定,赶着羊群进秦营,说郑王知道秦军远来,特命他前来犒师。秦军统帅以为郑国早有防备,只得悻悻退兵。
江苏黄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在得知汶川地震发生后,当即决定带领本要去北京某工地施工的大型建筑机械和工人改道入川,风餐露宿,于第二日出现在灾区。二十几天来,社会各界对陈光标赞誉有加,确实,无论是弦高还是陈光标,他们都当得起如潮的赞誉。
不过,我对弦高犒师有一种假设。如果弦高所掌握的羊群非他个人所有,而是老板委托他贩卖,他赶着羊群去犒师就是擅自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是否合适?同样可以设想一下,如果陈光标不是董事长,只是个部门经理,在没有经决策层同意前,如此当机立断是否妥当?从公共道德上来说,即使是越权行动,但阻止了国家被侵略,挽救了废墟下的众多生命,是大善,似乎大善不应拘小节。但如果从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说,职业经理人越权处置别人委托经营的财产可不是“小节”,而是有违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好在历史不用假设,弦高是那些牛羊的主人,而作为董事长的陈光标也有权作出那样的决定。但是弦高和陈光标没有这样的问题,就不意味着别人没有此种问题,不是所有的商人都有弦高和陈光标那种自己说了就算数的权力。比如万科的董事长王石,现在常常被网友用来和陈光标作对比。
王石在第一时间决定万科捐出200万后,说了一段话:“对捐出的款项超过1000万的企业,我当然表示敬佩。但作为董事长,我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不用揣度这段话是否是王石为自己辩护,我认为他这样说是有道(爱华网)理的。事实上,万科的年度慈善预算已经只剩了200万额度。如果董事长先斩后奏处分股东的利益,这决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因为他破坏了市场经济最重要的规则——遵守事先的契约。王石对待万科股东权益的态度是合适的。
那些闻国难而立刻慷慨解囊的人值得颂扬,但行善决不是刘翔百米跨栏,纯粹比速度。爱心井喷是好事,但比井喷更值得提倡的是爱心汇流成一条不枯竭的长河。乐善好施、急公好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职业经理人遵循商业准则,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也是我们民族在社会转型期应当得到普遍认可的一种基本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