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能够听到一些企业的呼声,最多的莫过于对流通市场管理缺失的抱怨和对无序竞争的愤慨。对此,游走于酒界的笔者也有着深切的体会。在当前“酒法”尚未建立之际,市场流通领域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不规范企业和小作坊为了获取利益,粗制滥造甚至铤而走险,不仅扰乱了酒类流通环境,影响了整个酒类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健康发展,而且也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细数起来,流通领域的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假冒产品多,仿真程度高。其中名优品牌自然首当其冲,而各区域畅销品牌同样未能幸免于难;尽管执法部门打假工作在不断深入,打假力度也有所加强,但是造假技艺也在“推陈出新”,以假乱真的水平让普通消费者根本难以鉴别;售假行为更是在逐年“创新”,在个别酒店和名烟名酒店,开始提供的几瓶是真酒,后来提供的可能就是假酒;展柜里陈列的是真的,售出时往往成了赝品。
二是三无产品侵权多,傍名牌、仿名牌现象比较严重。这种现象主要集中在一些批发市场、小型零售店里,因为这些地方往往是监管的盲区。
三是不规范经营多,跨区域低价倾销严重。产品成长起来后,每个厂家都采取各种措施,严防产品跨区域销售,但是仍有少部分经销商违规操作,“不按套路出牌”,想方设法跨区域低价倾销,坐收渔利。对于广大酒类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来说,产品的纲性价格体系是抑制不规范经营的最强有力的手段,否则将导致现行价格体系的崩溃和市场销售的萎缩。
对于种种不良现象,商务部和酒类行业协会一直非常重视,已经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随附单》制度,都体现出政府要治理整顿酒类流通行业的意愿和改革的决心。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使整个酒类流通行业已经开始从无序走向有序、从散乱走向规范。
但是,酒类流通领域的“水”实在太深,一个新的制度、一个新生事物在执行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随附单》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比如主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执行难问题还没有进一步解决的措施、消费者不知情使多数《随附单》形同虚设等等。这都说明,目前在酒类流通领域仍然存在着许多没有完全解决的违规行为。
为此,国家多个部门已经从各个方面采取了措施,加强了酒类流通秩序的整顿。1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蒲长城副局长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将在全面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集中力量,重点加大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质量不安全、不稳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有道是“正本清源”,如果这一举措能够不折不扣地强化执行,粗制滥造的源头就将被堵死,这对于浑浊的酒类流通市场来说,应该又是一大幸事。
原载:《中国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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