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媒体的“前世今生”
来自《V-MARKETING成功营销》
在中国,“户外媒体”作为一种广告的载体与传播工具,从最初出现到今天,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在这上千年的发展历程中,“户外媒体”这种媒介形态,虽然带着“最早的广告载体”的光环进入我国经济社会,但是随着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的相继出现,“户外媒体”一度成为第四媒体。直到1979年广告业开始逐渐复苏,“户外媒体”才开始逐渐重现往日的光华,尤其是自本世纪初“户外视频媒体”的出现,使“户外媒体”重新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春秋战国时期的古代广告阶段
中国古代广告萌芽于公元前l0世纪左右,距今3000多年。在商周时代,交易要以铭文形式铭刻于青铜器之上,可以称为最早的广告萌芽。随着战国时期商业的繁荣,中国早期的商业活动者开始采用广告形式来传播交换信息,出现了广告的最初形式。
幌子是指特意制作的一种旗帜,当时称“望子”。幌子广告是古代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指以幌子来传递出售物品信息,从而使古代广告传播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时期,表现出明显的广告传播色彩。
中国封建社会的户外广告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广告的大发展,是从宋朝开始的。宋代广告主要有以下形式:
1、灯笼广告。灯笼作为一种标志,常常悬挂于官府、宅第、酒肆、烟华之地以及特定场合,逐渐形成灯笼广告,这可谓是霓虹灯广告的初级形式。在灯笼上一般都标明主家名称、姓氏。灯笼在当时又称“杈子”或“桅子灯”。
2、悬物广告。这种广告形式是由实物广告发展而来,是把商品悬挂起来作为广告。
3、幌子广告。这时出现的幌子广告主要存在于官员出行或审案、军事活动之时和酒肆茶馆之地。像官员出行,随行人员高举“回避”旗幌;军事活动中旗进则进、旗退则退;酒肆茶馆门口斜插“酒”幌、“茶”幌。宋代出现的幌子广告已经超越了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幌子广告,其涵义更加明确,且运用领域也更加具体。
4、招牌广告。这种广告,在形式的表现上既可仅用文字,也可图文并茂。店主可根据自己的性质确立招牌式样,也可以由招牌反映行业性质。
5、招贴广告。这种广告形式在宋代以前已经出现,但是在宋代时被广泛运用。这种广告形式主要为官府所用,像把通缉某人的画影图形,四处张贴,就属于这种形式。
中国近代广告
中国近代广告最大的突破或称最突出的特征是利用近代西方出现的先进的传播媒介即报纸和广播电台进行广告,主要形式有:霓虹灯广告、交通广告、招贴广告、橱窗广告。
(本文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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