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之王》:“功夫”是托儿,“票房”是根儿



2008年4月24日全球公映的《功夫之王》,不仅充满着浓厚的娱乐气息,而且中国古典文化及香港经典武侠电影与美国式幽默元素的水乳交融,正是电影“商品价值”的最好体现。

18年前,成龙和李连杰两人都已是当时“功夫电影”的泰山北斗、武林至尊,成龙憧憬说:“你我如果一起拍部电影,一定能赚很多钱!”李连杰欣然应允,旁人只当这是一个游戏。18年后,成龙再次约定李连杰,说:“再拖下去空我们俩这辈子恐怕就没有这个机会了。”两人都笑,这时他们的脸上已经布满沧桑……

于是,有了这样一个故事:某个夏日,一个17岁的男孩杰森骑着脚踏车,到波士顿唐人街的一家当铺寻找具有收藏价值的中国功夫片,但他总是在穿过自己家附近的巷子时遇到麻烦,因为杰森经常被一群混混盯上,并且常受到他们的欺负。杰森精通电子游戏,对于功夫片如数家珍,他总是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名功夫高手,然而当铺的老板老霍却认为,杰森根本不是这块料,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功夫。

这天,杰森偶然在当铺里面发现了一根神秘的金箍棒,竟然因此穿越“无门之门”来到了古代的中国。他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个惊世预言中:一个使者要将传说中的武器交还给它的主人,从而解救被困在石头中500年的美猴王。在古老而神秘的中国,杰森开始了充满艰险的旅途。他一路遇到许多来自武侠世界或古代传说中的人物:号称是八仙之一及醉拳大师的吟游诗人鲁彦(成龙),报仇心切的侠女金燕子(刘亦菲)与沉默寡言又神秘强悍的默僧(李连杰)等。一行四人共同前往五指山,传说中的美猴王就被邪恶的玉疆战神(邹兆龙)禁锢在那里。玉帝督军派出麾下第一杀手——恶名昭著的白发魔女霓裳(李冰冰),霓裳率领一众杀手多番追杀杰森等人,令杰森在苦心领会中国功夫的同时还要面临内心的恐惧。

到底,杰森的这一趟旅程是因为太过着迷功夫所作的一场幻梦,还是他真真切切的穿越时空去实现古老的预言……

这个故事叫做《功夫之王》,它混合了好莱坞情节、中国武侠片和神话片的创作路数,整个故事情节错综复杂、起伏跌宕,电影手段匪夷所思、扣人心弦。它在捉摸社会变化不定的心理,运用聪明灵利的“手段”,把那些看似“动人的章节”,实现到感染力无可比拟的银幕的同时,种种“似曾相识”的“营销”方  式也呈现在众人面前:

“明星效应”满足观众需求

 

以市场为导向,以目标观众群为中心,是《功夫之王》票房想要成功的首要因素。从市场需求来看,商业武侠片较之言情、历史、文艺等影片消费潜力更大。而市场定位准确只是成功的一半,实施品牌战略才是抓住目标观众群,抢占市场的致胜法宝。

首先,将打造成品牌的重任就落在了导演和演职员身上。罗伯·明可夫是享誉国际的著名动画导演,在国际影坛有着强大的票房号召力。而且他自幼迷恋中国功夫片,十分喜爱胡金铨、李小龙以及《醉拳》、《黄飞鸿》、《龙争虎斗》等电影;成龙是从影以来长盛不衰的“大哥”,在港、澳、台、日、韩和大陆及欧美都有一定影响;李连杰科班出身、身手敏捷,是“中华武学”最杰出的代表之一,在世界各地都有相当的“拥趸”;袁和平是世界著名的武术指导,由他主持设计的《黑客帝国》经典动作场面,已经为好莱坞和世界影坛所折服;

其次,以丰富的艺术想象力与先进的视听技术相结合,营造视听盛宴。片中光彩梦境,邪恶都像浮云一样,一吹就散,意境里的爱恨交缠、远足中生死对决和杀出重围等动作场面,都让人过目难忘;

以“明可夫+成龙+李连杰+袁和平”,用各种强势元素组合模式打造成的电影品牌,为《功夫之王》赢得市场打下票房基础和国际化营销铺平道路。

“融资效应”做大市场

 

7000万美元的投资,在中国电影进入市场以来已算不了什么新鲜事,但像《功夫之王》那样进行全国性的多方融资,大规模整合营销的做法,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

首先,准备将首映庆典变成了“明星会”,各个电台、娱乐频道用广告时段换得全程转播权,并通过卫星协作网向全球各个城市直播,以交换方式各得其所减轻投资风险。首创首映庆典门票配送电影票的销售方式。无论是主会场还是分会场,凡购买一张庆典门票配送一张电影,观众可凭票自选影院、自选场次看电影,让参加首映庆典的观众一举两得,吸引歌迷、影迷各路追星大军齐参与,增加门票收入;

其次,或将通过北京设主会场、全球各地设多个分会场举行大规模的首映促销活动,赢得了企业、报业、广告商等各方融资转嫁投资风险。同时,各承办单位,还会根据各赞助商的要求和各地的实际,举办各具特色的促销活动。比如,举办模仿主创人员“功夫比拼”比赛和根据片中看点及活动内容设置“星座”等进行拍卖;

第三,寻求广告厂商和观众共同参与促销将市场蛋糕做大。主办方与各个承办影视公司携手,举行“看电影,得大奖”抽奖活动,掀起“强强联合,共创精粹”的电视、电影推广促销风暴。由原单一由企业出资赞助获得企业、产品和品牌冠名权或出镜权(广告)的促销形式,变为企业产品直接面对观众,让观众参与获得奖励的形式。

“宣传效应”举一反三

 

《功夫之王》的广告模式,其实应用的是最传统的广告宣传形式,在电影放映前或放映过程中通过播放广告达到宣传企业产品和品牌的目的,不同的是这是“好莱坞式”的电影贴片广告形式:

电影素材拍摄广告:合作双方利用电影中的剧情素材拍摄电视广告,借助电影放映期间形成的效应达到关联影响。例如,某网站就借用其剧情片段拍摄电视广告,开创了创意的空间;

捆绑推广宣传:在《功夫之王》前期的宣传推广过程中,通过与相关产品捆绑,共同进行宣传活动。例如某手机品牌与其的捆绑推广;

主人公代言:借助电影热映,主角的高曝光率,请主角为产品代言,更多的吸引眼球。成龙在电影公映其间,就接拍了“雀巢原叶茶”的广告。

 《功夫之王》:“功夫”是托儿,“票房”是根儿

联合促销:电影放映期间,合作企业与电影票房销售进行联合促销。例如买产品送电影票,或者买电影票抽中大奖等形式。

产品赞助:合作企业往往通过赞助产品的方式介入到剧情中,企业的产品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剧情中,直接或间接暗示消费者。

影音授权:运用《功夫之王》的电影片花,或者影片部分段落,植入企业信息用于电影广告等商业宣传的形式。

“慈善效应”稳中求胜

 

有人类的地方就有爱,“壹基金”希望通过倡导“每人每月一块钱,一家人自己帮自己”的理念,搭建起一个平台,把这些爱跟更多的人分享。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自然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心灵的环保和关怀却很少得到关注。李连杰曾经被问到什么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他的回答是“微笑”。因此,李连杰“壹基金”自启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目前有将已近30万人次参与,300多人加入“壹基金”大家庭成为永久义工。

在《功夫之王》电影拍摄期间,同样热衷公益的成龙和李连杰曾多次交流从事慈善的心得。成龙关注自然环境的保护,李连杰则重视心灵的环保,两人的理念恰好相得益彰,目标都在于营造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世界。因此,成龙对李连杰提出的通过人类大家庭成员互相帮助实现“心灵环保”的理念深感认同,并亲自利用自身的号召力,为“壹基金”大家庭宣传推广。并受聘担任“壹基金”的名誉理事长,跟李连杰在慈善领域展开合作。以示共创善业的决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影作为商品,从生产到发行、放映,都必须按商业化运作,而商业化运作的前提是电影产品必须具备完好的商品价值。电影从原始的拉洋片开始,就是供大众娱乐的玩艺,即使到了高科技的今天,娱乐性还是构成其商品价值的核心元素。4月24日,全球公映的《功夫之王》,不仅充满了浓厚的娱乐气息,而且中国古典文化以及香港经典武侠电影与美国式幽默元素的水乳交融,正是电影“商品价值”的最好体现。

毋庸讳言,电影产品与其他艺术产品不一样,是最通俗、最普及,以群体消费为主的大众商品,而不是一件孤芳自赏的艺术品。所以,电影更不是孤立、脱离现实而存在的,它是和任何事物普遍联系的。比如,企业越来越看重电影这个营销载体,但影片自身更应该做营销。只有看的人多,形成亲切感、好感,电影的商业价值才能体现无遗。因此,企业与影片方有着高度的一致性,那就是吸引更多的眼球。特别是企业和影片方共同来宣传,推广的效果对双方来说都是1+1大于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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