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当全国人民忙着抗击雪灾时,爆发在维多利亚港湾的“艳照门”事件,也是一场娱乐灾难。表面看,这件事对当事女主角伤害巨大,但从另一个角度说,事件主角都是公众人物,在生活中具有一定的榜样意义,他们的放荡行为,其实是对其粉丝的伤害。
在万恶的旧社会,演艺界被称为贱业,唱戏的演员俗称戏子,他们和妓女被归之为 “下九流”,死后是不允许埋进祖坟的。所以我想,演员是最最痛恨旧社会的人之一。
旧社会歧视演员,是封建思想作祟。新社会尊重演员,说明时代在进步,人们的精神世界更加文明。不过,即便是在旧社会,没有地位的演员也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如戏曲大师梅兰芳等艺术家。而即使是在演员和演艺界有了很高地位的新社会,某些演员也还是得不到尊重,说到底,演员或是普通人,能不能到社会或身边人的尊重,首先取决于自己的行为,其它条件都是外因。
孙道临被尊为中国电影艺术大家,孙道临去世后,其告别仪式的规格很高,连党和国家领导人都表示哀悼,这里面的意义,不知比对戏子死后不能进祖坟的否定要大出多少倍。
孙道临所获得的社会尊重,来自于他对艺术、对观众以及对同行的尊重。相信再过多少年,孙道临所创造的银幕形象都会被后人记住。而现在的演员,有谁会达到孙道临的水平呢?
很可悲,现在的明星经常是靠出卖隐私来挣钱谋利的。单从商业手段上讲,出版写真集,公布自己的恋爱经历,或者制造一些花边新闻来来吸引公众的眼球,都可以获取市场价值。但是,在明星成为明星之前,她或他出版在暴露的写真集也是没用的,也干脆没人给他出。而且非明星的恋爱经历,根本也不会吸引大众的眼球,不可能有市场价值。于是乎,进入潜规则,或者从潜规则出来后再曝光潜规则,也成为某些人挣钱谋利的方式,想来那圈子实在是不太干净。
不想多说明星们的挣钱方式,反正人人都是爹妈生养的,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明星们愿意给他们的爹妈现眼,确实是他们的自由。但是,明星们要不要脸并不只是明星自己的事,伤害或误导了喜欢他们的青少年,就算他们没犯法,舆论也会对其进行讨伐。
问题是,我们有些媒体舍得对明星们的不良行为进行讨伐吗?
事实上,每逢娱乐明星出现丑闻,某些媒体总是极尽能事地扩大负面影响,肆意传播有违传统伦理的信息。在此次“艳照门”事件中,个别网站一味炒作和渲染,而根本不做任何评判,甚至利用搜索引擎、论坛、博客、相册等方式,大量传播那些不堪入目的图像,一时间,互联网成为事件照片集中展示和再次传播的平台。
媒体之所以这样做,当然是追求商业利益。其实在很多时候,媒体和明星的利益是一致的。可以说,在准备出卖隐私时,媒体就是必不可少载体,而当明星通过出卖隐私获得市场价值的同时,帮他们出卖隐私的媒体及出版单位,当然也是利益的获取者。这次的“艳照门”,明明是明星的丑闻,有些媒体却见利忘义,还在肆意传播,比较起来,某些媒体有时比某些明星更不地道。
其实,挣钱和丢人都有底线,这个底线不单是法律条文,更主要的是社会道德标准。背离了这个标准,不管是明星还是娱记,死后还真不该埋进祖坟,尽管现在已经没有了祖坟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