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恒源祥广告
一天之内接到两家媒介的采访。一家是上海“第一财经”电视频道,另一家是“浙商”杂志。采访的主题都是别人家的事,与我本人无关。
媒介拿恒源祥最近的一则广告说事。那个12生肖连排直呼的广告,刺激了全国人民的神经,批判之声排山倒海。记者问:“孔老师,您如何看待这一恶俗广告?”我以为,对于广告来说,“俗”是好事。广告就是要有冲击力,要人人皆明白。“恶”则是广告的大忌,违反广告法的是恶,伤害民族情感的是恶,相悖人文情怀的是恶,败坏公众审美的是恶。恒源祥这则广告大概算是犯了“破坏民众审美罪”。
我觉得,民众能为这样一件事奋起是一大好事。拜互联网之功,我们终于开始了消费民主意识的唤醒。在美国,凡广告冒犯了消费者,消费者组织会在抵制广告主的同时,连带抵制刊播该广告的媒体。消费民主的意义远远大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本身。在中国,消费者权益远远没有得到声张,这和消费者协会半官方性质有关,我们除了申述和等待之外,几乎无法作为。其实,我们应该批判与抵制的远远不只恒源祥,恒源祥不过是一只短暂迷路的小羊。中国移动的独断、中国民航的霸道、电视直销的恶俗……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抗争的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