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催泪感人公益广告 关于举办“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



系列专题:2008中国营销

关于举办“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

 

 十大催泪感人公益广告 关于举办“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

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树立中国品牌在国内外的形象,让更多的中国标志性品牌走向世界,引导品牌消费,繁荣规范市场, 商务时报社、世界华商杂志社、315电视台、中华卫视、企业科技与发展杂志社、中国消费者联盟等单位,决定联合主办“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大型公益活动,并将于2008年4月26日在人民大会堂或中央电视台梅地亚中心召开“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论坛。 

为感谢广大公众的参与,主办承办单位将从投票公众中抽取500名幸运奖,每人赠送2008年全年《商界领袖》杂志1套或2008年全年《商务时报》1份。

 一、推举程序:

  1、候选提名:主办单位听取行业协会、政府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意见,提名不同行业(产品)候选品牌50个左右。

  2、网上公示:主办单位将提名的不同行业(产品)的候选品牌,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

  3、网民投票:网民通过互联网对候选品牌进行投票推选。

  4、评委会审核:主办单位组成由行业专家、记者、广告人、品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品牌投票审核。

  5、综合评定:根据网民投票、评审委员会审核的结果,综合审定“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 、“中国行业十大标志性品牌”等。

  6、公布结果:根据综合审定结果,主办单位在人民大会堂或中央电视台梅地亚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品牌名单。

  7、论坛年会:在公布品牌名单的同时,召开“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论坛。

 二、时间安排:  

 1、候选提名:2008年01月01日-01月 31日。

 2、网上投票:2008年02月1日-03月31日。 

 3、评委会审核:2008年04月01日-04月15日。

 4、综合审定:2008年04月15日-25日。  

 5、公布结果:2008年04月26日。  

 6、论坛年会:2008年04月26日。  

 三、办事机构:  

    

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主办承办单位联合组成“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推举组委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名搜网》(www.fbchina.org)。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路380号    

    

秘书长:吴子敬(商界领袖主编、品牌杂志社执行主编)。    

    

秘书长监督投诉电话:010-81957827,手机短信:13391901144。

商务时报社

世界华商杂志社

315电视台

中华卫视

企业科技与发展杂志社

爱华网

中国消费者联盟

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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