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海电 记者 谢卫群 报道:达能律师团队今天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娃哈哈商标转让杭州仲裁以及达能在美国诉讼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最新进展。
关于娃哈哈商标转让的杭州仲裁事宜,达能律师兰多路易斯代表达能宣读了一份声明:针对娃哈哈集团在杭州提起终止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的仲裁申请,日前娃哈哈合资公司通过其仲裁代理人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反请求,请求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于1996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与娃哈哈合资公司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呈交“娃哈哈”商标转让的书面申请并递交与之相关的文件材料。达能集团认为,娃哈哈集团的仲裁申请无非是在寻找借口,以达到最终不转让其商标的目的。娃哈哈集团的所作所为严重违背了自己在转让协议第3.1条中所做的保证和承诺,同时也背弃了社会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对娃哈哈合资公司已构成严重违约,并致使娃哈哈合资公司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1996年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况且至今为止,并未发生任何足以导致转让协议中双方权利、义务必须终止的情形。基于此,娃哈哈合资公司才不得不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 陈东律师在介绍达能在美国诉讼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案时谈到,三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即巢湖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合肥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多次出现了美籍华人陈仲华的签名,他的身份是荣辉投资有限公司离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陈仲华本人对荣辉公司以及这三家娃哈哈公司并不知情,而且经他本人确认,这些签名均为伪造的。签署文件的2007年1月4日以及2006年8月10日和6月30日,有出入境证明,陈仲华本人并不在中国大陆。 达能发现,娃哈哈的许多非合资公司都由离岸公司控股,而宗庆后的夫人和女儿也在其中担当职务。达能已在美国加利福利亚对宗庆后的妻女提出诉讼,而他的妻女已通过其律师拒绝诉讼。为此,达能已启动斯德哥尔摩仲裁。 达能集团亚太区法律总顾问欧阳伯堂称,达能所采取的步骤每一步都是谨慎的。在美国启动诉讼其目的就是要防止不正当商业妨碍,防止非合资公司的活动,以确保合资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