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公司与达能的恩怨纠缠,并不像宗庆后所说的,是一场外资的蓄意图谋,而是一场资本市场的典型博弈。
作者简介:叶檀,本刊特约观察员
宗庆后上书
我国企业在为当初不懂资本市场的基本运作规则付出代价,最新的例子是娃哈哈与达能爆发的恩怨纠葛。娃哈哈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这位中国知名企业家开始站起来,代言民族品牌的利益,为外资控制中国企业叫屈。
达能以法律的名义将宗庆后逼上绝路,这使得宗庆后只能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行事,也就是树起民族品牌的大旗与严格的反垄断法,撕毁与达能原先的协议。
今年两会期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直接上书《关于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维护经济安全的提案》,认为外资已经从最初的合资合作演变到了越来越多的收购、“吞并”、控股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从而控制我国的经济,因此主张加快反垄断立法,严格反垄断审查。
宗庆后在与达能的资本博弈过程中,处于后手,动辄得咎,矛盾一触即发。两着臭棋,一是与达能合资公司所占的股份,二是与娃哈哈商标使用权协议。
1996年3月28日,娃哈哈和达能、香港百富勤公司宣布合资成立五家公司,合计引进外资4500万美元。内资的娃哈哈集团方面掌有最多的49%,是最大股东,但达能通过并购百富勤的持股权,一跃成为绝对大股东,这使得内资部分在企业运作中丧失了主导性的发言权。同年娃哈哈与达能的商标转让,包括中方要使用娃哈哈商标,必须经过合资公司的董事会同意,所谓授人以柄,莫此为甚。
商业道德≠商业规则
我们可以谴责达能的做法有违商业道德,坐视娃哈哈集团旗下60多家企业坐大,才来立地要钱。但即便再同情,我们也只能接受如下的事实,即向宗庆后提醒日后的风险不是达能的责任,恰恰是达能的利益所在,请君如瓮,君就入瓮。宗庆后现在也不得不承认,当初不太懂资本市场。
不太懂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娃哈哈要从一个国企变身,宗庆后不得不寻求援手,而受国内潜规则束缚不大的外资最适合做合作伙伴。更何况,达能开出的条件还比较诱人,既不控股,资金不是大事。事实上,大约在签署语句含糊的商标转让协议时,宗庆后仍然有十足的把握不会成为娃哈哈扩张之路上的障碍。因为内资控股,娃哈哈集团的董事会控制在自己手中,所谓转让协议也就成为具文。这样的语句更像是哄监管者与投资者,却不料把自己绕了进去。
但百富勤股权的转让使一切看上去更像一个圈套,商标使用权也因此成为达能手中权重十足的议价商品。如今,宗庆后犹如笼中之虎,气愤地面对达能开出的条件:除非停止使用合资公司的娃哈哈商标,不然就只能选择或者并购达能的三家非赢利企业,或者娃哈哈的非合资公司的产品必须要通过娃哈哈以及合资公司的销售公司统一销售,价格按照合资公司与非合资公司平均利润率来确定。显然,这是宗庆后无法接受的城下之盟。
企业家寻求洋外援的结果是被吞噬,这与企业家的初衷背道而驰。他辛苦创下的基业,却被一场资本游戏圈走,这是尚处于创业期的中国企业家们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在这场争执中,一个若隐若现的细节屡屡见诸报端,即宗庆后之女是否有意接掌娃哈哈。对于宗庆后这样披荆斩棘艰辛获得舞台的民营企业家而言,他要做的是自有传承的百年老店,但现在,在他眼中,有人趁他疏忽,想要偷走他的店。宗庆后当初得计,当然没有料想到今天的结局,而达能以资本游戏,早就张好了捕鸟之网。
难题不能让政府来解决
宗庆后呼吁保护民族企业,既是试图撕毁以往协议的尝试,也是民营企业家对于百年老店的呼唤,但并非对于市场与法律规则的呼吁,恐怕主要也不是针对垄断。双方在携手蜜月之时,宗庆后并没有认为外资进入有任何不妥,即便达能急剧扩张,宗庆后也在以扩张相对抗。
宗庆后振臂一呼,将难题踢到了政府脚下。政府是否应该以法律的形式为中国的企业家们当初的不懂规则买单,认为这些协议都是不平等协议,不予承认?但在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越来越紧密的现在,做出这样的决定要付出沉重的信用与经济代价,远非保护一两家企业这么简单,这么轻松。中国的一些企业仍然为了各种或明或暗的原因积极参与合资并购,而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如何面对他国的不平等法律?
宗庆后只有坐下来与达能谈判,让法律行家指出一条明路,尽量把学费减到最低。或者,如其所言,另创品牌,倒有可能逼达能回到谈判桌前。说到底,在这场不涉及公共利益的谈判中要保护自己的利益,精明的法律人士与市场高手是主要的依靠。这不只是宗庆后的难题,政府间国际谈判,与企业间的市场协作,法律先行正是我们目前所缺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