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3月份就要写篇舒肤佳公车篇广告胡说八道、严重误导老百姓、涉嫌违规违法的博文,不过,因为几次因为手头没有笔记下详细广告内容而做罢。要么舒肤佳自己也意识到公车篇广告存在的问题严重到可能被3.15曝光的份儿,要么广告冬季场景与时下不服,这则广告投放不多且很没规律,想要在北京台专门踅摸这条广告,那是相当滴不容易。
好在还有互联网,有好事者把这广告上传到了网上,近日无意之间找到了。舒肤佳公车篇广告基本意思是这样,一辆公交大巴上,一个人打了个喷嚏,于是带孩子的母亲赶紧打开窗户透气,还狠狠白了打喷嚏的一眼,然后赶紧下车。背后话外音,当然是穿上白大褂就把自个儿当大夫的专家开始发话了——一般人都认为感冒是通过空气传染,其实超过一半的感冒是由于手部接触传染的。仔细看,接触细菌,“手”当其冲。用舒肤佳,预防病从手入,不但帮助去除感冒性病毒,还象隐形超人,长效抗菌。最后画面定格打出,预防感冒,手护健康。
看看这广告,这哪里是白大褂的权威专家呀,简直比卖藏秘茶的郭德纲还有才。
先是忽悠没谱,说什么“一般人都认为感冒是通过空气传染,其实超过一半的感冒是由于手部接触传染的”。这里还真告诉P&G,感冒的主要传播途径就是飞沫传播。如我国的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94—1995),第一句就是“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
尽管最近有些学者对空气中飞沫传播质疑,提出感冒病毒通过接触传染的,但是按照广告法规定,你广告中出现“超过一半”这样的数据,就必须“表明出处”。不过,《广告法》这玩意不适用P&G,对不起,没有表明出处。话再说回来,即使这种数据准确,传播途径是接触传播,不过,接触传播的介质多去了,除了手,还有脚,有胳膊有肚皮,还有鼻子有眼,这一半怎么看怎么不像专家统计出的科学数据,而纯属广告语言。
其实,之所以说舒肤佳广告中感冒传播途径没谱,是因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已经确定飞沫传播的调了,它现在这种大唱反调,不是没谱又是什么?难道把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给改了?
第二就是混淆概念。病毒是病毒、细菌是细菌,感冒大多数是病毒引起的,这都是常识。但为了咱这香皂能预防感冒,舒肤佳不惜故意混淆病毒、细菌的概念——前面一个画面还说“接触细菌,手当其冲”,言下之意是细菌引起感冒的;后面就突然变成用舒肤佳“帮助去除感冒性病毒”了。
舒肤佳一直卖除菌这个概念,因为舒肤佳“能有效去除和抑制皮肤接触的一些常见细菌*”,这些细菌是什么呢?*给出了答案——“实验中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实验菌种”。(注:引号中内容全部引自舒肤佳香皂包装。)
这则广告沿袭三段式的思路:提出问题,冬春爱感冒怎么办?分析问题,感冒是手接触传播的,手容易接触细菌;解决问题,用舒肤佳洗手,去除细菌,预防感冒。
但问题是,感冒大多数是病毒引起的,细菌只占少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就更少了,所以不能直接告诉观众用舒肤佳“帮助去除感冒性细菌”,这是明显的违背常识的误导,广告审查通不过也播不了。这怎么办呢?相信舒肤佳公车篇广告的制作者费了不少脑细胞,最后编出了个“帮助去除感冒性病毒”说法来——你洗手过程,通过水流、洗搓等物理作用也能把病毒从手上去除了。呵呵,太有才了!为了卖除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香皂把流感病毒也忽悠了一把。
还有就是,违规广告,首当其冲。为了强调手容易接触细菌,舒肤佳公车篇广告中很有创意滴用起了谐音,什么“手当其冲”、什么“手护健康”等。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很明显,舒肤佳公车篇广告违规,首当其冲。
舒肤佳, P&G旗下的香皂品牌,现在依然热销,而郭德纲的藏秘排油算是臭大街了,但不可否认的,P&G是诸多藏秘这样忽悠主儿的鼻祖,以致于至今P&G还是许多做广告的学习楷模。不过,藏秘排油和舒肤佳还是有区别的,藏秘排油把大黄决明子当藏茶是无中生有,舒肤佳穿上白大褂就把自个儿当大夫属瞒天过海,还有一点是,P&G在CCTV有带有保护费性质的广告投放,藏秘就没有。(完)
资料来源:
1、 舒肤佳公车篇广告详见:http://www.adtopic.net/downinfo/2079.html
2、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94—1995)详见:http://www.chinacdc.net.cn/n272442/n272530/n272967/n272997/appendix/18.doc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详见:http://www.law-lib.com/lawhtm/2003/785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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