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者为压缩各方面的开支,并力求获得丰厚的收入,使得酒店的酒水价格就像春天的小麦一样,说长就长了起来,而且高的吓人。消费者自然也不甘当冤大头,总得从哪里找点平衡。如此以来,自带酒水便盛行开来。酒店对此禁而不止,就只能通过“开瓶费”来弥补损失。于是,利益冲突出现了,关于“开瓶费”的争论也激烈起来。从各类型行业协会的争执不休,再到人民法院的诉讼,“开瓶费”问题终于发展到了最大化。
解决问题“模式”至上?
近日,浏览网页的时候,偶然获悉南京的餐饮业又推出了一种消费新模式——“酒水联销”模式。其操作方法为:在指定商场、咖啡馆、美容院等场所消费的顾客均可获赠酒水优惠券,凭券到指定酒店消费指定厂家存放的指定品牌酒水,每100元酒水仅需支付30元。
此前,业内讨论较多的是酒店自建的“平价酒水超市”,以此来避免自带酒水,缓和“开瓶费”问题。当平价酒水超市忽然间降临到这个争议颇多的餐饮行业时,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酒店经营者,甚至是各个行业协会、政府的管理部门都瞪大了眼睛,盯着这个仿佛是火星来的怪胎,都希望它能够给这个快动手掐起来的行业加些润滑剂。只是好景不长,很快几家组建“平价酒水超市”的酒店表示“平价酒水”的运营出现亏损。
“开瓶费”已经成为行业内部一个不得不解决的问题,而且大家也意识到,口水战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所以行业内的先驱者开始尝试以各种方法来应对困局。“酒水平价超市”、“酒水联销”就属于销售模式上的尝试。只是,这种“模式至上”的创新能不能根本地结决问题,尚待商榷。
问题的根本在哪里?
越复杂的问题,其原因通常会越简单。“开瓶费”争端虽然在业内沸沸扬扬,但是追究根本不过是利益的归属问题。酒店经营者不甘心放弃依靠酒水所获的30%的利润;消费者也意识到腰包远比面子重要,没必要为高额的差价埋单。让消费者装傻充愣,明显不可能,那就让酒店让步,才怪呢,到嘴的鸭子能让它飞了?
问题的症结所在就此清晰了:一、酒水厂家为了增强市场的竞争力,不断地通过经济刺激提高酒店的主动性,然后将包袱转嫁给消费者;二、酒店则通过放弃其它产品的利润来获取某款产品带来的高额收入;三、消费者先前的不理性消费从充侧面助长了这一现象的升级。
久而久之,酒店掌握了整个循环中的话语权,厂家则是骑虎难下,消费者自然是充当冤大头。
销售模式创新能不能解决问题?
“酒水平价超市”宣告亏损,说明这种方式存在不合理性,不能有效地解决“开瓶费”问题。而当下最新出现的“酒水联销”模式又会怎样呢?笔者通过对此种模式的揣摩得出一些愚见,认为“酒水联销”模式也存在着至少两方面的问题:一,消费者要在其它消费场合进行消费才能获得优惠券,那消费总量的尺度又是多少呢?是不是买一卷厕纸或是做一次面膜均可获赠足够量的优惠券,假如只有购买高档珠宝或是办理咖啡馆的贵宾卡才能获赠,那还不如直接去酒店缴纳开瓶费实际;二,本模式也许在其它行业已经存在,但在酒水行业却是新事物,加入到其中的酒水品牌屈指可数,消费者必须无条件选择有限的产品,即使价格优惠了些许,能否诱使消费者买单则是另一个问题。这两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如果不能得到解决,都可能导致新模式的破产,何况还有许多潜在的问题还没有涉及到。“酒水联销”模式在笔者看来,更像是将利益的冲突点压后爆发,要解决“开瓶费”的三个症结,还力不从心。
模式创新之外还能再做些什么?
要有效的解决“开瓶费”问题,自然要从造成“开瓶费”问题的三个本因着手,“酒水联销”就属于解决三个本因的积极因素之一。但是,除此之外还需要其他几个方面的配合。
首先,酒水厂家需要规范竞争行为,尽量减少在“贿赂营销”上的投入。这样才可以关闭“开瓶费”问题的源头。只有从根本上开始规范化,以后的发展才可能避免更多的同类问题出现。
其次,消费者更加消费理性,增强自身在整个营销过程中的话语权。倘若不是从一开始就默认了种种并非十分合理的现象,现在也就无需为此争论。当然现在开始也并不迟。
再次,酒店方除了在销售模式上的摸索外,还要提高其他方面的盈利能力,并通过提供更多的让利点给消费者,如特价菜、免费菜等优惠来给予费者关于“开瓶费”支出的消费补偿。其实消费者在乎的是自己最终利益的得失,而不是几十元的“开瓶费”。
劳资矛盾是永远不会和解的,但是可以不断缓和,这是由于其社会基础决定的。而“开瓶费”问题是利益冲突造成的,同样有其市场基础。笔者的观点认为,在现阶段,想彻底解决“开瓶费”问题还为时尚早,因为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依然存在。但是力求“开瓶费”问题中的矛盾双方逐渐和谐融洽却是大有可为的事情。
原载:《酒海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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